樂池(二)
她當然知道流光為什麼不帶她去。
因為,她根本不是什麼赤焰的公主,也不是流光的王妃。
她現在所有的一切,都只不過是冒名頂替而已。
再有三天,到了嵐歌,見過雲皇,所有的一切就都會真相大白。
佔了別人的位置,要讓出來。
搶了別人的身份,要還回去。
到那時,她是生,是死,是懲,是罰,恐怕都沒有人能夠說的准。
這樣的她,當然越少人見到越好。
如果現在沒有人見過她,那麼到了嵐歌稟報雲皇之後,她只要和蓮華悄悄的換一下身份位置,一切就會回歸正軌。
總不能現在讓這些官員見了她之後,在正式朝見時,卻猛然發現換了一個人,然後讓天下人都知道,堂堂朝雲靖王流夜,在和親時,居然娶錯了人。
樂池怎麼知道自己一句無心的話就惹的薔薇的心思百轉千回,聽到薔薇說自己是小孩子,不由眼睛一瞪,不滿的叫道:「我哪裡是小孩子了?我己經十七歲了,十七歲!我就比你小兩個月而已!」
「哦?是么是么?」薔薇自拿了點心去吃,眼神鄙視的上下打量著樂池的身形,用手虛比了一個高度:「十七歲?就這麼高?」
「我哪有那麼矮!」樂池一下就炸毛了,跳起來把薔薇手比的高度用力的往上抬:「我有這麼高好不好?這麼高好不好?」
「是,是,這麼高……」薔薇敷衍的把手稍稍往上抬了一點點,真的只有一點點,然後極討打的問:「這麼高對不對?」
「你……」樂池瞪著薔薇,登時氣結。
當年他與薔薇同一批進宮,但因為要做的活不一樣,所以並沒有碰過面。不過他進宮沒多久,就開始從各個地方聽說這個叫做薔薇的小女孩的傳聞。
說她雖然是個下人的孩子,卻長的出人意料的漂亮,水晶似的。
說她見人三分笑,對誰都很和善,討喜的不行。
說公主把她寶貝的什麼一樣,有了好吃的好穿的好玩的,自己不要也要先緊著薔薇。
那個時候樂池對薔薇好奇的要命,想大家明明都是小孩子,就算不同,又能不同到哪裡去?難道她還能和牆上畫的玉女仙童一樣漂亮?
樂池的心性是世間少見的簡單純凈,一般孩子聽到這種傳聞,多半會嫉妒會不甘,他卻聽的美好想的更美好,還沒見到薔薇的面,就先在心裡把薔薇當神仙一樣供起來了。
有一天他奉命從地窖里搬一大筐蔬菜回御廚房,走到半路,實在累的不得了,腳下一絆,筐子里的蔬菜就嘰哩咕嚕的滾了一地,樂池那個時候剛進宮不久,還是個小孩子,嘴巴一癟剛想哭,就看到眼前伸過來一隻手,一個聲音笑著和他說:「我拉你起來好不好?」
樂池淚眼朦朧的抬起頭,就看見一個和他差不多大的女孩子一手拿著一顆土豆,另一手伸在他的眼前,望著他笑眼彎彎。
陽光從那個女孩子的身後打過來,照的她在光暈中好像透明的一樣,讓人說不出的喜歡。
幾乎是下意識的,樂池脫口而出:「薔薇!」
薔薇也不驚訝,笑著點點頭,幫樂池收拾好滾落的蔬菜,又和他一起把東西抬到御廚房。
那個時候樂池還小,宮禁也沒有那麼森嚴,常常出入內宮送些小東西,一來二去的,也就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