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三)
流光,這一分不忍,你要我如何回報?
如若來日方長,我還可以在查清了那件事情之後,再負荊請罪,任你處置,可如今,如今……
猛然想起蓮華給自己喂下的那顆藥丸,一抹苦澀滑過嘴角。
如今連自己都只下剩一年性命,朝不保夕,又何談查清那件事情,何談回報流光?
這樣一點時間,連一件事情都做不了,又……
薔薇的表情突然愣住,並不是一件事情都做不了的,她至少,可以做一件事情。
在娘親從小到大日復一日的灌輸下,她一直都把查清三十年前慕容垂背叛朝雲一事作為人生第一目標,更被娘親逼著立下誓言,只要一日有命在,就一日不能放棄此事。
這麼多年來,她在那個誓言的催逼下,沒有一日是為自己活著的,每天從睜眼到睡覺,腦子裡不是慕容垂,就是冠軍堡,就算是蓮華,是流光,也都不過在那件事情的邊角余料里,才能想到一絲一毫。
那時總為自己悲哀,覺得人生漫漫不知幾何,這樣的日子,也不知要熬到什麼是個才是個頭。
可是現在不一樣了,她的人生,己經僅僅只剩下一年,從時間的這頭一眼望得到那頭,屈指可數。
她真的在這僅有的時間裡,還要把那件幾乎根本不可能查清的事情當作人生的唯一意義?
三十年,太久遠了,久遠到不僅故人,證據可以灰飛煙滅,就連仇恨,也早不如當初強烈。
對於一個從來沒有經歷過那場戰爭,也從來沒有經歷過所謂滿門抄斬的小小女孩兒,你怎麼能夠指望她僅僅從別人的敘述里,就積累下滿腔的仇恨?
沒有一個人,生來就是會恨人的。
所以,她能不能自私一點,把那件事情先放一放?
能不能自由自在的,做一點她真正想做的事情?
就算真的到了地底下見了娘,她用人生的十七年來做娘交待的那件事情,難道連區區一年的時間,都不能留給自己?
胸中豁然開朗,唇角也一點一點的彎起來。
是呵,換一個方向,不把那件事情當成自己生命中理所當然的優先,她還是能做一件事情的,做一件,她自己願意做的事情。
她以前曾經問過自己,如果有一天她真的能查清那件事情,那麼之後她該做些什麼。可是那個時候,她想來想去,竟然啞口無言,連一件事情都想不到。彷彿她的生命除了完成娘交待的任務,就再也沒有任何其他意義。而一旦那件事情完成,那就連她本身,都己經缺乏存在的必要。
幸好如今她總算想到一件,她想做,流光想做的事情。
流光想收復失地,振興朝雲,她可以幫他;流光想流芳百世做個賢明王爺,她可以助他;流光想為七年前的那些傷與痛討個公道,那她就把命給他。
薔薇知道自己能做些什麼。
從五歲進宮,到如今十七歲,十餘年的宮婢生涯,奴才做的事情,樣樣拿得起放得下,察言觀色,揣摩人心,想要將誰服侍舒服了,那人就絕挑不出半點毛病。
自幼跟在蓮華身邊,形影不離,蓮華知道的,她都知道,蓮華懶得想懶得揣摩不知道的,她肯想肯揣摩所以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