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9章命運糾結在一起的三個女孩【上】(第一更)
沈夢露看著孫洋手裡的粉鑽也有點眼睛發直了。
誰也不是聖人,要是沒有她也不會強求。
但是自己喜歡的人正好有錢,又給自己買了這麼一大克拉的鑽石,她當然也很高興了。
只是這個時候,虧了網路上圍觀著的眾多網友。
這特么到底有多大啊,到底是什麼鑽石啊。
他們只能夠從賓客的反應上來看,但是既然能夠把一群賓客給驚訝成這樣。
那想想也應該很厲害啊。
「記者,趕緊讓我們看看,到底是什麼?」
「記者,你敢不敢調整一下你的攝像頭,」
『}?8!o
「快,我要看鑽石戒指。」
一個個網友留言,只是這個時候,記者也愣住了。
這特么粉色的鑽戒得值多少錢啊?
本來彩鑽就稀有,竟然還能夠有這麼大克拉。
早知道現在迄今為止,最大的一塊粉鑽也就是30多克拉啊,現在這孫洋手上的這一塊應該有20多克拉了吧。
這特么光是這20多克拉的粉鑽額度特么夠他寫一篇新聞了。
真的是貧窮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其實今天不止是這款粉鑽,就是香港的各大家族,中國排名前三百的企業家紛至沓來。
兩個封疆大吏,門口的一排豪車還有兩輛存在於博物館的概念車。
政治局常委王澤榮的到來甚至主持婚禮當證婚人。
這一切的一切,隨便是哪一點事情,好像都給他寫一篇新聞了。
但是這麼多事集中在一起,就讓他感覺操蛋了。
只是這個時候,他注意力也根本就不在網路上,而是盯著粉鑽發獃。
「新郎新娘,交換戒指。」王澤榮面帶微笑的看著兩人笑著說到。
孫洋看著沈夢露,緩緩的把粉鑽帶在了沈夢露的手上。
風風雨雨的兩人,一路走來,經歷了太多太多,好在最難的時候,兩個人也都能夠相信對方就是自己生命里最重要的那個人。
那20克拉的鑽戒,帶在沈夢露手指上把台下一群女人給羨慕的有些眼紅。
恨不得能夠上去,從沈夢露的手上搶下來。
彩鑽中的極品粉鑽,還有20克拉,沒有哪一個女人能夠不心動。
有老公和對象的女人紛紛把目光看向了老公和男朋友。
就是老公,男朋友今天沒有到場的,也在想著回去以後,和老公,男朋友好好的聊一聊。
但是這些男人也很無奈啊,這特么是粉鑽啊,彩鑽本來就稀少,更不用說凈度這麼高的,色澤這麼好的,還能夠有這麼大克拉的,這基本上屬於可遇而不可求的稀世之寶了。
其實對於他們這些有錢人來說,如果數量足夠多的,那對於普通人來說已經是天價的鑽石。
對於他們來說,其實也不算什麼。
可關鍵是這樣珍貴的大鑽石,基本上一出現就被人買走收藏起來了,你就是再有錢人家也捨不得賣你。
而就在這個時候,沈夢露也拿出了自己準備好的盒子。
輕輕的打開了盒子,除了自己給孫洋的戒指以外,裡邊還有一顆碩大的鑽石戒指。
把給孫洋準備的戒指,給孫洋戴在手上,然後把盒子輕輕的放在了孫洋手裡。
當著眾多的賓客,孫洋和沈夢露四目相對。
幾乎是一瞬間孫洋就明白了沈夢露的想法。
「去吧。」沈夢露微笑著小聲的說到,不是她大氣,而是從她抱著兒子皇上回來到今天。
這麼長時間了,雖然王詩詩有小佳瑤在,但是孫洋卻從來沒有對王詩詩有過一點其他的想法。
所以她才覺得對不起王詩詩,虧欠王詩詩很多,在今天這樣一個場合,想對王詩詩有一個彌補。
如果要是孫洋一直和王詩詩兩人保持著曖昧關係,那她不用說能夠安排今天這一出。
基本上也就是讓孫洋在王詩詩和她之間二選一了。
其實有的時候,女人也能夠明白事理,但是更多的卻在看一個男人對她的態度。
因為這是愛的體現方式。
孫洋看著沈夢露的眼神明白沈夢露的意思。
拿起了盒子里的鑽戒,轉身看向了王詩詩。
「詩詩,」孫洋看著王詩詩輕輕的見了一聲。
「嗯,」王詩詩有些愣愣的出神,不過卻迷迷糊糊的把手給伸了出來。
雖然王詩詩站在伴娘的位置,但是卻也是一身潔白的婚紗。
經過造型師的裝扮以後,本來就俏麗的容顏,也越發的顯得美麗動人。
孫洋緩緩的把手裡的戒指,戴到了王詩詩的手上。
看著認真的給自己戴戒指的孫洋,王詩詩彷彿又看見了多年以前。
那會剛剛上高中的時候,那個為了偷懶躲避軍訓,積極主動的背著自己離開的男孩。
青春年少,情竇初開。一經相遇便在那個荷爾蒙分泌旺盛的時候,開始慢慢的習慣了這個男生。
他成熟,他幽默,有些同齡人都沒有滄桑。
他像一束溫暖的陽光,撞破了冬日裡寂靜的教室,就那樣毫無徵兆的闖進了少女的心扉。
打破了以往平靜的生活,讓一個青春懵懂的少女,第一次知道了喜歡的滋味。
第一次知道思念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大雪紛飛的日子,坐在自行車後座,微微有些青澀的摟住男孩的腰。
天氣很冷,但是心裡卻特別的暖和,原來愛情是這樣美好。
暈黃色的路燈下,女孩踮腳給男孩整著衣領,像無數次看見父母的動作,覺得這就是嚮往的美好愛情。
只是他來的突然,消失地也同樣的讓人毫無準備。
高二那一年孫洋因為母親郭美潔生病,陪著去了美國,斷了和國內所有的聯繫。
青澀的愛情,是最美好的,但是同樣沒有經歷風雨考驗的愛情,也是脆弱的。
高三緊張的學習,讓女孩逐漸的忘記了那個曾經以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生活還在繼續,痛苦過後,卻開始了遺忘。
以為今生也就這樣,只是在某個深夜無心入眠,又或者冬日暖暖的午後,眯著眼睛懶散的爬在桌上,還是會想起那個男孩。
只是已經不在那麼刻骨銘心,不在那麼讓人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