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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章 孩子是誰的

  「馬志還是在猶豫著,儘管他不得已答應了王書記,但他還是實在下不了這個狠心。不管怎麼說,馬志跟高飛飛雖然是孽情,但還是有些感情基礎的。他內心裡是實在不願意把高飛飛交出去的。」縣委辦公室主任王庭說。


  「高飛飛說,你拿不定主意,那我就更拿不定主意了。馬志實在不願意放棄這個機會,最後,馬志不得不咬著牙說,那就只好委屈高飛飛一下了。」王主任說。


  「高飛飛說,既然馬志同意了,她就去一趟,盡量讓王書記開心,盡量促成馬志調動的事。不過,高飛飛問,是只去一次,還是去多次?馬志說,應該是只去一次。」王主任說。


  「高飛飛說,她只想跟馬志一個人好。希望馬志不要因為陪了王書記,而冷落她,嫌棄她,不要她。馬志說,絕對不會。高飛飛為了馬志捨身陪王書記,他會對高飛飛更好,而不是不要她。」王主任說。


  「就這樣,在馬志的精心安排下,高飛飛陪王書記睡了覺。估計王書記覺得,高飛飛把王書記伺候得非常到位,非常好,王書記又通過馬志找高飛飛,還想要高飛飛。馬志很無奈,既然走了第一步,那只有繼續走下去。馬志只好又跟高飛飛說,高飛飛只好又陪王書記睡覺。」王主任說。


  「在高飛飛結婚前後,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高飛飛一共陪四個男人睡了覺。相當於初戀的情人庹石柱,老相好馬志,新婚丈夫魯大橋和權貴人物王書記。生活是個萬花筒,酸甜苦辣在其中。高飛飛的生活,就稀里糊塗地變成了這個樣子。」王主任說。


  「後來,馬志如願以償地當上了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再後來,高飛飛懷孕了。十月懷胎,一朝分娩,高飛飛生了一個女兒。」王主任說。


  「這個孩子是誰的?」我問。


  「高飛飛一共陪四個男人睡了覺,這四個男人都有可能是孩子的父親。但究竟是誰的?我不知道,我估計,高飛飛也不知道。當然,這個孩子跟了魯大橋的姓。」王主任說。


  「那高飛飛希望這個孩子是誰的呢?」我問。


  「在高飛飛眼裡,孩子的生父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孩子是自己親生的。她是女人,女人總要過生孩子這一關。如果要說高飛飛最希望這個孩子是誰的,我覺得,她應該希望是庹石柱的。高飛飛曾經說過,她跟庹石柱這輩子做不了夫妻,她希望下輩子能做夫妻。」王主任說。


  「高飛飛,或者魯大橋做過親子鑒定嗎?」我問。


  「沒有。」


  「那他們想過做親子鑒定嗎?」


  「沒有,他們根本就沒想過這個問題。」


  「哦。」


  「作為一個母親,高飛飛對孩子是盡職盡責的。在高飛飛的精心呵護下,孩子在一天天健康地長大。」王主任說。


  「當然,高飛飛跟馬志依然保持著親密接觸。在高飛飛生完孩子三個多月後,馬志恢復了跟高飛飛的幽會,除了發生性關係外,馬志還像嬰兒一樣,吮吸高飛飛的奶水喝。偶爾,高飛飛也會應馬志的要求,陪王書記睡睡覺。」王主任說。


  「馬志也沒有食言,他調到縣政府辦公室當了主任以後,高飛飛的一年哺乳期還沒有結束,馬志就以十佳新長征突擊手,人才難得的名義,把高飛飛調到了縣政府辦公室。」王主任說。


  「高飛飛到縣政府辦公室上班時,馬志說,怎麼樣,別看新長征突擊手沒有什麼用處,可真要說起來,就有用處了。如果沒有十佳新長征突擊手這個金字招牌,調人就沒有這麼順利了。高飛飛連連點頭稱是,誇馬志想得周到。」王主任說。


  「後來,馬志當了副縣長,在副縣長任上,馬志經過一番運作,將高飛飛弄到團縣委,擔任了團縣委副書記。後來,馬志擔任了常務副縣長,在常務副縣長任上,馬志設法讓高飛飛擔任了團縣委書記。」王主任說。


  「馬志也一刻沒有停止升遷的步伐,後來,馬志又擔任了縣委副書記、縣長,在縣長任上,馬志在幕後操作,讓高飛飛擔任了縣婦聯主席。」王主任說。


  「隨著馬志的不斷升遷,高飛飛也跟著不斷沾光。在高飛飛身份的不斷變化中,高飛飛和魯大橋的地位差距越來越大,高飛飛的家庭卻越來越不和諧。高飛飛的丈夫魯大橋,因為經常要跑長途運輸,與高飛飛聚少離多,感情交流也越來越少。」王主任說。


  「在縣婦聯主席任上,高飛飛的婚姻走進了盡頭。高飛飛和魯大橋協議離婚了,孩子歸高飛飛撫養。高飛飛沒有要魯大橋家的房子,而是自己在縣城買了房子,請了一個保姆,讓保姆幫她接送、招呼上幼兒園的孩子。」王主任說。


  「隨著馬志身份的不斷變化,雖然馬志跟高飛飛依然保持著親蜜關係,加之後來高飛飛的離婚,他們的聯繫就更加緊密、頻繁,但高飛飛不再成為馬志唯一的婚外女人。不過,對於這些,高飛飛已經習以為常了。馬志有別的婚外女人,高飛飛也有王書記,時不時不通過馬志,跟王書記幽會。」王主任說。


  「後來,省委下派的第四任縣委書記董正離開后,你還沒有來,市委決定由馬志代理縣委書記。在代理縣委書記任上,正好一個女縣長調走了,馬志就在已經是市委副書記、市政法委書記王伯年的支持下,設法讓高飛飛擔任了副縣長。」王主任說。


  「在縣長的分工中,馬志讓高飛飛分管城建城管等工作,這在當時,當然也包括現在,都是一個肥缺。」王主任說。


  「高飛飛的工作能力怎麼樣?」我問。


  就高飛飛的工作能力,我曾經問過常務副縣長錢一兵。據錢縣長說,高飛飛除了人長得還可以外,沒有任何才能,鄉政府辦公室的事,即便是打雜的事就干不來。


  錢縣長說,高飛飛還很懶,辦公室的衛生不打掃,上班弔兒郎當,晚上班早下班是常事,因為事情干不來,別人都不敢讓她做事。她就成了純粹拿工資混點的人。


  錢縣長說,高飛飛在柳樹鄉的工作,乏善可陳,就是喜歡打扮自己,再就是想來就來,想不來就不來。鄉里經常有一些突擊的任務,但就是看不到她的影子。她成了典型的只拿錢,不幹活的「活寶」。


  錢縣長說,在縣政府辦公室、團縣委、縣婦聯、縣政府,高飛飛的工作,能夠拿上檯面來說的很少。總的來說,高飛飛的工作能力比較平庸,個人才華也一般。


  而縣委副書記、縣政法委書記趙程大認為,每到一個新崗位上,高飛飛總是虛心好學,從不熟悉到熟悉,從熟悉到積極主動作為,工作還是乾的不錯的,也沒有出明顯的紕漏。


  趙書記說,想想看,如果高飛飛沒有工作能力,她怎麼能一步一個台階往前走呢?即便把她放到一個新的崗位,她也不可能勝任工作啊。


  總的來說,對高飛飛的評價,錢縣長負面評價多,正面評價少。而趙書記是正面評價多,負面評價少。


  「總的來說,高飛飛唯馬志馬首是瞻,沒有什麼創新,沒有什麼魄力,沒有體現出什麼能力,就是得過且過,比較一般,比較平庸。」王主任說。


  「高飛飛在干副縣長以前,什麼縣鄉兩級政府辦幹事,團縣委書記,縣婦聯主席,有級別、有待遇,但都沒有什麼實質性的較大權利,當了副縣長以後,高飛飛才真正嘗到了權利的滋味。」王主任說。


  「高飛飛當時是分管城建城管的,一些政府項目,比如道路建設,橋樑建設,房屋建設,園林綠化建設,還有一些單位、企業和個人的建設項目,都要找高飛飛,希望高飛飛能開綠燈,高飛飛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王主任說。


  「為了得到高飛飛代表的縣政府的支持,一些單位和個人經常請高飛飛吃飯,跟高飛送這送那,套近乎,高飛飛一律來著不拒。尤其是對紅包,高飛飛更是愛不釋手。」王主任說。


  「發展到最後,對於不跟高飛飛『意思』的項目,除了馬志交辦的以外,只要需要高飛飛同意的,高飛飛是絕對不會批的。」王主任說。


  「高飛飛怎麼一下子變成了這個樣子啊?」我問。


  「你問得好。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得從兩個方面來說。」王主任說。


  「哪兩個方面啊?」我問。


  「第一個方面,組織上,沒有正面教育她,提醒她,沒有要求她廉潔自律,好好運用好黨和人民交給的權力。高飛飛自己也對權力的來源認識不清,以為是馬志給的,她只要聽馬志的就行了。」王主任說。


  「高飛飛的看法不對啊。儘管職務是馬志等人幫助、爭取的,那也是黨和人民交給的權利,也應該十分珍惜這個權利,用好這個權利啊。」我說。


  「可誰提醒高飛飛呢?我們的組織,譬如說縣委書記、縣長,市委組織部、市紀委都沒有提醒她,都沒有跟高飛飛好好談一下,幫她設立一道防火牆。嚴格來說,我們的組織有些失職,有些不作為啊。」王主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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