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誰動了誰的手銬 (中)
這個扒手有點帥。
高高的個子,大大的眼睛,濃濃的眉毛,挺挺的鼻樑,端端的五官。就連面對我和趙鐵樹四道犀利的目光,也表現出了「大義凜然」的酷相。
「名字?」趙鐵樹問他。
「郝帥。帥氣的帥。」他不卑不亢。
「年齡?」
「15.5歲。」
「職業?」
「扒竊。兼職流氓。」
趙鐵樹用手指著他,「你小子注意點。知道我們在幹什麼嗎?」
「和我交流呀。」
我停止了記錄,趙鐵樹卻示意我繼續。
「今天上午11點,你在友誼商店門口乾什麼了?」
「扒竊。」
「扒竊了多少?」
「很失敗,不到100塊。」
「之前有沒有做過案子?」
「有。」
「扒竊過多少起?在什麼地方?扒竊有多少錢?」
「對不起,恕不奉告。」
我的血管已經擴張到了腳跟。趙鐵樹也終於忍無可忍,「郝帥,你以為你只扒竊100元錢我們就不管你了嗎?你就是扒竊一塊錢,也是犯法的,我們同樣要處罰你。」
「這一條不用你提醒。《治安管理法》第49條有規定,盜竊別人錢財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罰款。」
「知道你還不老實?」
「警察爺爺,不是我不老實,是法律對我們這些未成年人有善待。《治安管理法》第21條規定,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不執行行政拘留。在此,我尤其要強調一點,這裡所說的年齡是周歲,不是虛歲。我虛兩歲,按照虛歲的話,還可以繼續作案兩年。你們當警察的應該認真學習法律知識,這樣才能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打擊犯罪,保護廣大勞動人民的根本利益。因為,我也是廣大勞動人民的一員。」
這是我第一次遇到這樣讓人義憤填膺的審問。看一眼趙鐵樹無動於衷的樣子,我幾乎要扔下筆走人。
「另外,」郝帥像得了狂犬病,咆哮個沒完,「新的《治安管理法》中明確規定,對嫌疑人的詢問查證時間一般不得超過8個小時。我現在已經來了2個多小時了,估計陪不了你們多久。希望你們儘快問話。我尤其需要補充說明的是,在公安部2006年8月24日公布的新修訂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中,明確規定了公安機關在詢問嫌疑人時要先進行傳喚。沒錯,我是你們在現場發現的嫌疑人,但你們也必須要向我出示工作證。這一點你沒做到。其二,《治安管理法》第79條規定,嚴禁刑訊逼供或者採用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手段收集證據,否則,不得作為處罰依據。我覺得你們在剛才的審訊中採取了威脅和引誘的方法收集證據,這樣的詢問是無法律效果的。哦,另外,《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要求警察在對嫌疑人進行檢查時,必須尊重被檢查人的人格,不得以有損人格尊嚴的方式進行,我想提醒你們,你們把我請到派出所,對我搜身時,觸摸到了我潔凈的肉體。綜上所述,我要向相關部門提出控告和行政複議。」
「說完了嗎?」趙鐵樹終於有了開口的機會,表情平靜如一湖秋水。
「我可以聽聽你的意見。」郝帥得意地眯著眼睛。
「我只想在你講話的基礎上做兩點補充。第一,《治安管理法》規定,對已滿14周歲,但不滿16周歲的嫌疑人不執行行政拘留,但並沒有規定不執行處罰。第二,《治安管理法》規定,公安機關傳喚嫌疑人時,應及時通知其家人。據此情況,我們將在詢問結束后及時將情況通知你的家人。希望你能配合,告知你家的電話號碼。」
郝帥突然想被打了一支鎮靜劑,封上著嘴巴一聲不吭了。
「怎麼不說話了?」趙鐵樹常規地看著他,「你不是巧舌如簧,會說得很嗎?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不要以為我們找不到你家。你家住在永康小區,你爸爸媽媽在你很小的時候就離了婚,你一直跟著你媽媽。你媽媽身體不太好,有心臟病。並且,我知道你是個還算孝順的孩子。每次在外面犯事,你總怕你媽媽知道,不敢告訴她,怕她氣壞了身體。今天即使你不說你的行為,我們一樣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的扒竊行為。因為,前期你一直是我們公安機關的『保護對象』。我的發言你滿意嗎?」
這個天才的傻瓜像變成了一根腌黃瓜,低著頭,「你們都知道了還請我來幹什麼。」
趙鐵樹終於發火,「郝帥,你小小年紀不務正業。你家有困難,政府一直在幫你們。可你卻自甘墮落,和一幫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屢教不改。我告訴你,如果你再不思悔改,你媽媽總有一天會被你氣死,知道嗎?」
郝帥像被抽了筋,疲軟著,「我都告訴你們,希望你們不要告訴我媽媽。她真的不能受氣。求你們了。」
說著他突然雙膝跪地,痛哭起來。
趙鐵樹喊著,「快起來!誰讓你這樣做了!」
「你們不答應我,我就跪這裡不起來。」
「我答應不告訴你媽媽。但你必須配合我們的詢問。」
郝帥坐起來后一邊抹著眼睛,「好吧,我配合你們,你們問吧。」
「7月15日中午12點左右,你做什麼事情了?」
「我想想——哦,在友誼酒店門口扒竊時被一個男人抓住了。警察一直沒有處警,我見機行事跑掉了。」
「嗯,繼續。」
「跑到和平橋地下通道的時候,我順手牽羊扒竊了一個女孩的錢夾,偷走了一部手機。8月份形勢出現了好轉,我就不在街頭扒竊了。」
「幹什麼去了?」
「仍從事老本行,但由街頭改為巷尾。」
「是不是對我們的跟蹤有所發覺?」
「不是。說實話,我們這些打游擊戰的,根本不怕你們跟蹤。我們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即使被你們抓到派出所,最多教育一下放人。所以,都習慣了,不怕。之所以更換了工作地點,是因為受人之託。」
「怎麼個受人之託?」
「有人找到我說願意出高價讓我在和平橋社區進行扒竊。他說,不在乎扒竊多少,只要能攪得雞犬不寧就可以了。所以,我就在絲路花雨小區開始工作。扒竊了很多老人。知道她們沒什麼錢,但可以造成很大的影響。我工作得正得心應手的時候,有一天那個人突然打電話告訴我說協議終止。我又恢復到了以前的樣子。」
我的心被觸動了一下,像看到了罅隙里的那道靈光。搶在趙鐵樹前面問道:「誰指示你在小區鬧事的?」
郝帥搖搖頭,「不認識。我想可能我的名氣比較大,他找到了我。」
「那人長什麼樣子?」
「身子挺壯實。維族,四十歲左右,絡腮鬍,戴一副大墨鏡。」
「他怎麼指示你的?」
「他說只要我在小區扒竊一次就給我500塊,按工作量一次一清,而且是打卡,當日結賬。」
我條件反射似的想到了艾則孜,「那個人面部有什麼明顯特徵嗎?」
郝帥想了半天,「好像沒什麼特殊的地方,就是長得挺凶的。和你身邊的那個警官有些像。」
「想想,這個人的右眉上是不是有個黑痣。」
「這我就不太清楚了。他每次見我都帶著一幅大墨鏡。我不能胡說的,我做人有原則。」
「你有沒有在絲路花雨小區砸過住戶窗子玻璃和停放在小區的車窗玻璃?」
「肯定沒有。」
「撬過地下室的鎖子了嗎?」
「絕對沒有。」
我有些失望,看了一眼趙鐵樹,示意他繼續。
趙鐵樹似乎也沒有了太多的問題。我們很快結束了這次詢問。在趙鐵樹站起來的那一刻,我忽然發現他很帥,比郝帥還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