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成功創業的300個常識> 263.什麼行為侵犯了著作權

263.什麼行為侵犯了著作權

  依照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以下15種行為構成了對著作權的侵犯:(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


  (2)未經合作者許可,特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做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


  (3)沒有參與創作,為牟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製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註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規定支付報酬。


  (7)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


  (8)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著作權有關權益的行為。


  (9)剽竊、抄襲他人作品。


  (10)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複製發行其作品。


  (11)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12)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製作錄音錄像出版。


  (13)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


  (14)未經廣播電台、電視台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


  (15)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


  著作權本是作者的合法權利,他人行使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或許可,否則構成侵權,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