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多餘的孩子2(二更)
陳新安看著眼前二十多歲,但可能是因為工作不夠順利,生活不順心等等的一些原因,保養得不夠好,有些顯老,特別是這女人的那雙眼,有些刻薄。
這個女人的生活應該很不好。
「孩子,我不要了。你們交給他爸爸吧。」凌圓有些厭煩,「我現在連自己都養不活,怎麼養孩子?孩子跟著我也是吃苦受累。早早解脫的好。」
「凌小姐,你知道遺棄是犯罪嗎?軒軒是你的孩子,不管你和孩子爸爸發生了什麼樣不愉快的矛盾,你都不能不管不顧的這樣把孩子交給一個陌生的男人。」
「如果外賣男沒有把孩子送給孩子的爸呢?」陳新安真的不明白這些人是怎麼想的,不想負責就不要生,既然生了出來就要盡到一個母親的責任。
如果外賣男不負責,在找不到孩子的爸爸的情況下直接把孩子扔在路邊怎麼辦?孩子要是遇到人販子怎麼辦?
這些家長,難道就不能為孩子多想一想?
陳新安真的很氣憤。
「既然要告,那就告孩子的爸爸吧。沒有孩子的他爸,我一個人也不可能生出孩子來。我也是受害者。」凌圓有些破罐子破摔。
「孩子是你們夫妻兩個人的責任,怎麼能推來推去?就算你們離婚了,你們也有義務照顧孩子到成年。」
「誰和他是夫妻了?我還沒有結婚呢。我單身。」凌圓恨恨的瞪了陳新安一眼,「不準別人沒有結婚就有孩子啊。誰規定要孩子就一定要結婚的。我就是未婚生子,怎麼了?妨礙地球轉了嗎?」
陳新安嘴角抽抽,這是什麼邏輯?不過,這邏輯好像也能說得通。否則,這個世界上不會有這麼多的非婚生子,私生子存在。
「即使沒有結婚,你既然把孩子生下來,就有義務有責任。當然,孩子的爸也一樣。」突然,陳新安想到一種可能,有些不確定的問,「孩子的爸知道孩子的存在嗎?」
凌圓抿抿嘴,有些氣憤,「知道。」凌圓用一種『你是不是傻』的眼神看向陳新安,「他爸不知道,我生什麼孩子?」
呵呵。
這可不一定。
多少女人生了孩子后找上門,孩子的爸才知道?
這個世界上可沒有絕對。
「既然這樣個,把孩子的爸一起請到派出所去好好的談談人生,談談孩子的撫養問題。」陳新安懶得和這種人廢話。
「我還要工作,沒有時間。」
「那先給孩子的爸打電話,約好時間。」陳新安的語氣冷了下來,「還是說你什麼時候都沒有時間?」對這種棄養,陳新安最氣憤。
「我,我下班。」凌圓雖然不高興,但也希望儘快處理好孩子的問題。她也知道孩子這樣仍在派出所不是辦法。
「好。你下班後到派出所,和孩子的爸一起過來。有什麼問題,一次性說清楚。」陳新安看著凌圓的手機,「給孩子的爸打電話。」
「警察,你打吧。看到我的號碼,他肯定不會接的。」凌圓眼神閃過怨恨,「他結婚了,有孩子。」
「結婚的對象不是你?」
「不是。」
好吧。這就是不尊重邏輯的結果。
自找苦吃。
自作孽。
「把電話號碼給我。」陳新安決定親自給孩子的爸爸打電話。孩子的歸屬問題需要妥善處理好。
「你確定他知道孩子的存在?」
凌圓點點頭,「知道。是他讓我生下來的,在孩子還小的時候,他一周過來一次陪著我們母子生活,一個月給一萬塊我和孩子當生活費。後來,慢慢的就少來了。現在,是幾個月來一次。生活費也不給了。孩子想爸爸了,我的生活也拮据得活不下去。我只能出此下策,把孩子快遞給他。他的孩子,憑什麼不管不顧?如果不是他的保證,我也不可能把孩子生下來。反正,我一個人是沒有能力養活一個孩子。要麼他養,要麼給錢,要麼就都不要了。」
陳新安差點被氣笑了。
陳新安也聽明白了,這就是小三,給有婦之夫生了孩子。陳新安有些棘手,這樣的事情最不好處理。
涉及到的問題太多。
這個孩子不僅僅關於到這個女人和孩子他爸,還關係到男人的妻子和家庭。
麻煩。
不好處理。
但又不能不處理。
「警察,你把孩子給他爸。我養活不了。」凌圓堅決不要孩子。她當初願意生下孩子,就是因為勵志上說過會儘快離婚,然後和她結婚的。
但是,五年過去了,勵志上對她和孩子越來越冷淡,更不要說結婚了,凌圓也死心了。勵志上不過是說說而已,哄她開心,哄她給他生孩子。
孩子生出來,各種花費加起來能壓得她喘不過氣來。
凌圓是堅決不想要孩子的,她自己都養活不了,怎麼養孩子?而且,她想要重新找男朋友,結婚,帶著一個孩子,多少人嫌棄?她的條件本來就不好,再帶著一個孩子,想要嫁出去,那是難上加難。
所以,思來想去,孩子還是跟著他爸的好。至於他爸是否會不認孩子的問題,這她雖然想過,但也沒有辦法。
「為了少扯皮,你把證據準備好吧。」陳新安已經可以想象這件事的麻煩了。這個女人不想要孩子,而那個男人……
看男人最近對女人和孩子的態度,還有男人的家庭,很有可能會推卸責任。最後的結果就是互相推脫,互相扯皮,互相抵賴。
「什麼證據?」
「你和孩子爸在一起的證據。他勸你生下來的話是否錄音?他給你轉生活費的流水明細,還有他過來和你們一起生活的痕迹,是否留給物品在你家?反正,就是一些證明你們曾經一起生活,一起生了孩子的證明。」
凌圓點點頭,「他給我寫了保證書,離婚後會跟我結婚的保證書。」
「不好意思,你再說一遍?離婚後會跟你結婚的保證書?」
凌圓點點頭,「嗯。」
「是離婚和你結婚,還是離婚後會和你結婚?這意思是有區別的哦。第一種是會積極離婚,然後和你結婚。但二種是,離婚以後會和你結婚,但如果他一直不離婚呢,就一直不和你一起?語言的藝術博大精深。」
凌圓愣了一下,「我當初生孩子也是他作為家屬簽字的。我,還有很多證據。」當初濃情蜜意的時候,她沒少讓勵志上寫保證書。
當然,平時和勵志上說話的時候,她也沒少錄音。
這些都是從網上的一個『小三俱樂部』里學習到的。作為一名小三,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那就要雙商在線。而且還要為自己準備好後路,就算以後真的扯皮,也能為自己爭取到最大的利益。
陳新安點點頭,「好。你都準備好。」一看這個女人準備得這麼充分,陳新安就知道這個女人絕對不是善茬。當然,那個男人也不是什麼好鳥。
陳新安真心的為軒軒以後的歸屬感到操心。
「凌小姐,你下班后請儘快到派出所商談孩子的歸屬問題。我再一次提醒你,你這樣隨隨便便的把孩子給一個陌生人,是很危險的行為。再有,即使你不願意,在孩子成年前,你有責任有義務照顧他,撫養他長大成人。」
「孩子他爸呢?難道就沒有責任?」
「當然有。孩子的爸爸和媽媽是一樣的責任和義務。這一點,是毋容置疑的。在法律面前,媽媽和爸爸的義務和責任是一樣的。」
「警察姐姐,我不想養孩子,你們能不能盡量要求孩子的爸爸養孩子?」凌圓不想自己以後的生活被拖累。
「這個需要你和孩子的爸爸一起商談。」陳新安可以想象,孩子的爸爸肯定也是不願意養孩子的。否則,不會這麼久不去見孩子,不給孩子生活費。
那個男人應該就是一個只管生不管養的渣男。
陳新安給勵志上打電話,要求他在下班后的六點半到南城派出所來,不來後果自負。
在和凌圓分開后,陳新安帶著小張又去調查了勵志上。
不調查不知道,這個男人竟然是教授,一個社會學的教授,在B市某大學任教,在同事和學生眼中是一個衣冠楚楚的男人。
讓陳新安和小張一陣噁心的是,勵志上竟然還有除了凌圓外的情人,小三,小四。勵志上最近不關心凌圓和軒軒,也不給生活費是因為勵志上的另一個情人剛剛生下一個兒子。還有一個情人也在積極備孕中。
養的情人孩子多了,生活費當然就緊張了。
「安姐,這算是到處撒種嗎?」小張看著調查結果,忍不住的呵呵兩下。他找不到女朋友,有的男人卻能有三四五個女人。
「渣男。」陳新安噁心的想要打人。這些女人也是的,明明知道對方有老婆,卻還是一頭的撞進去,一個個都做著『等對方離婚和我結婚的美夢』。
卻不知道這個男人對每個女人都這樣說,『等我離婚了就娶你。』
麻蛋的。
離個婚而已,又不是要上月球。一個小時不需要的事情,卻被拖了一年兩年幾年,一個個的,居然還在傻傻的等。
是真愛,是信任?
是傻。是蠢。
「現在的女人怎麼越來越蠢了?這樣的大謊話,竟然還一味的相信。」腦子呢?
陳新安真心為這些女人的智商急促。
「安姐,怎麼辦?現在勵志上不止一個女人。」小張覺得這種事情真的很為難。
陳新安想了想,咬咬牙,「我先去見一見勵志上的太太,看看她知不知情。」
小張翻個白眼,「怎麼可能不知情?」一個男人的時間就這麼多,精力就這麼多,都分攤在外面里,肯定就會忽略家裡的女人。
女人最敏感,絕對的福爾摩斯,一點點的蛛絲馬跡就能推斷出男人是否出軌。勵志上的太太怎麼可能會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出軌?
小張曾經看過一個報道,一個女人根據她梳妝台上化妝品擺放的位置而得出丈夫曾經帶女人回家,還使用了她的香水和護膚品。還有女人根據浴室內找到一根不屬於自己的頭髮,而確定丈夫出軌。
所以,千萬不要小看女人。
陳新安深呼吸一口氣。凌圓不想養孩子,勢必會把孩子推給勵志上。但是,養不養孩子,不是勵志上一個人說了算的,他家裡還有老婆,有孩子。
不養?不行,因為那是他的責任。
養?家裡的老婆不答應。
陳新安捏捏耳朵,覺得很為難。如果她是勵志上的太太,也不會願意養一個小三生的孩子。
「安姐,為什麼不走?」小張有些奇怪的看著陳新安,不是要去見勵志上的太太嗎?
「不去了。」陳新安搖搖頭,「我們先和勵志上和凌圓談談,看他們怎麼安排后再做決定吧。」這樣貿然的去打擾一個無辜的女人,陳新安覺得有些殘忍。
孩子是勵志上的責任,但不是她的。
陳新安覺得勵志上就是渣出了境界。
哄著一個個情人生下孩子,這是想要幹什麼?組建家庭足球隊?
那些女人也是賤,明知道對方有老婆有家庭有孩子,卻還是心甘情願的去當小三去為渣男生孩子。
「安姐,現在已經五點了。」現在不先去吃個飯,等凌圓和勵志上過來商談的時候,可能就沒有時間吃飯了。
「我們先回去吃飯。」吃飽喝足才有力氣處理這些雜事。
陳新安已經可以預見,凌圓和勵志上肯定會互相扯皮,把孩子像皮球一樣踢來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