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父女相見
曾亞紅找到兼職是在火鍋店兼職。每天晚上七點到九點,工作兩個小時。
現在路遙遙一個人走的時候多。跟曾亞紅時間對不上。
而宿舍里,景悠也是獨來獨往,經常神出鬼沒。
到了傍晚,路遙遙拿著書,走得有點匆忙,要去參加英語角。有人叫住了她:「小姑娘~」
路遙遙抬頭,看向來人。她的瞳孔縮了一下,極快歸於平靜,是朱榮光。朱榮光長相儒雅,氣質沉穩又自信,成熟的帥氣大叔一枚。
他們面對面站著,停留下來這一小會,就有不少女學生看過來了。好帥的大叔啊,現在的年輕大學生,也有不少哈這一類型的。
路遙遙面色清淡:「有什麼事嗎?」朱榮光笑容可親:「請問第七宿舍樓往哪裡走?」
P大這麼大,他來過五次,還是記不住。路遙遙指了路:「先走過這條道,再往右拐,直走,看到黃色的鐘樓,再往左走上一段,就能看到宿舍樓的標識了。」
朱榮光訝異的看了她一眼。路遙遙指路語言簡潔,條理清晰,簡單明了。他手下那些員工,有些工作四五年了,表達還不一定能做到她這樣。
「謝謝你啊。」朱榮光道謝,彬彬有禮。路遙遙垂眸,轉身即走,不帶一點留戀。父女相見,路遙遙認出他來了,他沒認出來。
有點可笑吧,但心裡沒有難過,她已經有了最好的父親了。
剛走了兩步,路遙遙聽到驚喜的叫聲,她回過頭,朱雨莎飛奔而來,撒嬌的撲進了朱榮光的懷裡:「爸爸,我好高興,我高興死了。你居然來學校看我了,天啊,我不是在做夢吧?」
朱榮光揉著她的頭髮,臉上是慈愛的笑容:「怎麼樣,雨莎,現在心情好點沒有?」「爸,可是我還是很難過,我想要思源~」最後一句話,路遙遙沒聽見。
路遙遙頭也不回的離開了,走得有點急。羨慕嗎?沒有。兒時的記憶不是全無,看到朱榮光那一瞬間,腦海里浮現的是,年輕的他,狠戾的對梁芳華施暴,與現在溫爾文雅的他判若兩人。
今天的路遙遙跟英語角的外教溝通得更有幹勁。
她承認自己的心情多少還是受了點影響。
*
朱雨莎挽著朱榮光的胳膊,十分的開心,遇到認識的同學,就介紹:「這是我爸爸。」
她的語氣特別自豪。
眾人覺得有點訝異。
第一,是覺得朱雨莎跟朱榮光並不像。朱雨莎是朱榮光繼女的這事,同學們並沒有人知道。
第二,他們是覺得吧,就算朱榮光是她的父親,但朱雨莎都大二了,不是小姑娘了。父女倆的關係真的是好親近,太過於親密了。
如果是母女倆這樣挽著胳膊,貼著身體走路,還沒有違和感。父女倆,這樣也算是太親密。讓人看了,還有點以為是老夫少妻。
朱雨莎哪裡知道別人在想什麼。
她撒嬌道:「爸,我們去吃飯,你叫上思源吧。」
她叫的話,賀思源肯定不去。但是朱榮光難得從小城過來Z市一趟。
這個面子賀思源不可能不給。
這些年兩家都在走動。每年賀思源也會來朱家拜年的。現在長輩過來了,肯定也要來見見的。
朱榮光當然知道朱雨莎在想什麼。
「行了,你那點小心思還想瞞我?沒問題,我幫你把思源給叫出來吧。」
說完,朱榮光拿出手機,給賀思源打電話。
賀思源接到電話,皺了皺眉。朱榮光的邀約,不太想去。可是長輩都發話了,他也不是那種不通情理的人。
「朱叔,雨莎。」
賀思源走到他們面前,禮貌的打招呼。
天開始暗了。
賀思源的頭髮被風吹了起來。
他的那雙眼睛十分的好看,好看到朱雨莎有點失神。看多少年都看不夠啊。
*
Z市某個高檔的酒樓包廂里,三人坐在大圓桌前面。朱榮光笑眯眯的看著賀思源。果然,是越長越好看了,那氣質,那氣度。怪不得,家裡小兒子是將賀思源當成偶像。
飯桌間,朱榮光不經意的打開了話匣子:「思源啊,聽說你有了喜歡的女生了?」
朱雨莎臉色一僵,緊張的看向賀思源。
賀思源淡淡的答:「是有那麼一個人。」他回答得毫不避諱。
想到周六的見面邀約。
那個傻姑娘真以為他是個陌生人。
賀思源現在已經有點期待,當路遙遙知道,他就是水之原時,會有什麼反應。
那張小臉,肯定會一臉獃滯吧。
路遙遙是今年小城的高考狀元。
可是接觸過幾次,賀思源覺得路遙遙有時候挺呆的。真的,一點聰明勁都看不出來。
就拿上次飛機場的時候來說,跟他對話很吃力?跟他對視很困難?
那眼睛,看著他時,總有點躲閃。
網上聊了天,也算是側面了解了路遙遙。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女孩子,很溫暖,跟自己想像中的一樣。
賀思源這樣想著,嘴角就不自覺的帶了笑。
而朱榮光有點遺憾:「是什麼樣的女孩子?有機會帶給我看看。不過呢,玩玩是可以,結婚吧,還是找門當戶對的。」朱榮光意有所指。
賀思源神情似笑非笑,也不知道聽進去了沒有。朱雨莎卻聽懂了父親的言外之意,面上一喜。對啊,還沒有結婚呢,她還有機會。
想到這裡,朱雨莎笑著偏了偏頭。這動作她是練過的,她知道,什麼樣的姿勢能讓她看起來更美。「思源,這個豆腐羹很嫩,你嘗嘗。」賀思源口味清淡。「好,謝謝。」客氣有餘,親近不足。
吃完飯,朱榮光接了個生意上的電話,就匆匆走了。朱雨莎滿心歡喜。兩人又可以獨處了呢。「思源,陪我逛逛街好不好?你不會讓我一個女孩子在大街上逗留吧?」朱雨莎嬌嗔道。
賀思源雙手插兜:「好。」他答應過朱榮光,要將朱雨莎安全送回學校,那他就會做到。朱雨莎開心得臉蛋緋紅,比染了胭脂還要美上十分。看他,是看戀人的痴迷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