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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那一段簡單的故事(一)

  大街上,鄭渝走在前頭,活蹦亂跳的可愛極了,白臨緊跟其後,看著像個孩子一樣天真爛漫的鄭渝,臉上露出了一絲笑容,笑容里充滿了幸福,充滿了滿足,可笑到最後眼睛里卻閃過了一絲淚花。


  「我這麼做,是不是有點自私了」白臨揉著太陽穴,輕聲嘀咕道。


  「吃啊,你怎麼不吃,是不是不喜歡吃?那你喜歡吃啥跟我說,我去點」火鍋店裡,鄭渝點了很多菜,下鍋沒多久她就拿著筷子興高采烈的吃了起來。一旁的白臨卻沒吃,筷子都沒動一下,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


  白臨回過神來,微微一笑,說道:「我不是很餓,你先吃。」


  「你不吃我也不吃」鄭渝丟掉筷子努嘴說道。


  「好好好,吃吃吃,咱們在一起快一年了,你一點變化都沒有。」白臨笑了笑,回想起剛認識那會兒,她也是這樣,很活潑,很討人喜歡。一年了,他變了很多,但她始終沒變。想到這裡白臨有些想哭,尤其是想到他接下來要辦的事,心裡更難受了。


  「白臨啊,你說句實話,一年了,你有沒有變心,哪怕是一瞬間」白臨拿起筷子夾了塊肉給鄭渝,後者一臉笑容的看著他,看得出來她是真的很高興,咬了一小口肉,她就側頭問道。


  「變心嗎?沒有」白臨很果斷的說道。


  「你真傻……一年了,每次吵架你都主動認錯,不累么?有的時候我挺無理取鬧的,你就沒覺得心累?」


  「哎我跟你說襖,現在這個社會找媳婦可難了,我不得好好哄著你么?不然把你氣跑了我找誰哭去?」


  鄭渝笑了笑,說了句傻子。


  「老公,你真好」旁桌有一對情侶,兩人在一起有一個月了,一個月的時間,兩人對彼此的稱呼從最開始的名字變成了老公老婆。女方看著剛被清空的購物車,「吧唧」一口親在了男方臉上,露出了滿足的笑容。而男方則淡然一笑,顯然,對於女方的反應他已經習慣了,每次幫她清空購物車她都是這樣,想了想,男方壞笑道:「親一口就完了啊?」


  「那你想咋滴?」


  「要不吃完飯咱們去賓館研究一下人體結構唄?」


  「呸,你一天天的想啥呢」女方面露尷尬之色,卻也沒拒絕。


  「那就說定了襖,得,快吃,吃完了辦正事兒」男方嘿嘿一笑,夾了塊肉給女方。一副迫不及待的樣子,咳咳,好吧,更多的是猥瑣。


  「是不是特羨慕啊?」鄭渝看到白臨盯著那兩人看,不禁翻了個大白眼,努嘴問道。


  「沒有啊,我只是在思考,這兩人在一起多久了」


  「切,想這些幹嘛啊」鄭渝眼珠子轉了轉,看著白臨認認真真的說道:「我問你個問題,你是不是覺得我很那啥……咱們在一起一年了,我都沒叫你一聲老公,也不經常說愛你。」


  「老公?咱們又沒結婚叫啥老公,結了婚再叫,至於愛這個詞,嘴上說愛就真的愛嗎?嘴上沒說愛就真的不愛嗎?好像沒這種說法吧?再說了你跟我表白的時候,不就說過了么?要哪天改變主意了你再跟我說。」


  「噗呲」原本很認真的鄭渝,被白臨的回答給逗樂了,她笑點就是這麼低,捂著肚子笑道:「你這是什麼回答嘛,哎再說了,你別老提是我給你告白的好不好,咋滴這個梗你就過不去了唄?」


  「豈止是過不去,我跟你說襖,你向我告白的那一刻,是我人生的巔峰時刻。就這事兒,值得我吹噓一輩子了,這輩子都忘不了。」


  「不不不,那不是你的巔峰,知道為啥么?因為擁有我,就是你的巔峰。」


  「我擁有你了么?啥時候啊,要不等會兒去賓館驗證驗證?」


  「湊不要臉」鄭渝白了他一眼:「我記得某人跟我說過,沒結婚之前不想做那種事哎,咋滴這麼快就改變主意了?」


  話到這裡,白臨突然不笑了,他挺認真的說道:「說到底我也是男人,哪個男人沒點慾望?但我不想碰你,因為我現在還負不起責任,我現在要碰了你,以後咱倆分手了你怎麼辦?吃虧的是你,到了那個時候你會恨我的,我不希望你恨我。當然,並不是說不碰你我就可以碰別人,我可以發誓襖,我到現在都沒碰過別人……」


  這番話聽在耳里,要說不感動那是假的,鄭渝看著白臨認認真真的樣子,不禁傻笑了起來,她很愛笑,是真的很愛笑。隨即,她嘟著嘴說道:「你啥意思啊,還想著以後跟我分手啊?」


  「額,我的天你這啥邏輯啊,我說的這麼深情款款,你就不感動嗎?你不應該感動的稀里嘩啦,痛哭流涕嗎?然後再來個以身相許,嘖嘖嘖,美滋滋。」


  「噢上帝,快來照顧下這個傻孩子」


  在學校里的時候,有不少人追求過鄭渝,畢竟她就這性格,太討人喜歡了。但對於那些追求者她向來不理會,有的時候她朋友都挺納悶的,搞不懂她為什麼要拒絕別人,還常跟她說誰誰誰的條件好,和他在一起肯定很幸福……


  這些鄭渝從來不在乎,在她眼裡,那些人是有錢,可換女朋友跟換鞋似的,睡膩了就變心了……


  她和白臨在一起的時候,就想過,如果白臨也想得到她的身體,那她絕對不答應,如果兩人因此而分手了她也認,反正她就覺得不能輕易把自己交出去。


  或許這就是緣分吧,白臨的思想和她屬於同一類,他覺得自己負不起責任之前,不能碰人家,一來對不起人家,二來自己心裡也不好受。


  多愁善感的人吶,活的往往比那些公子哥還累。


  「還記得咱倆是怎麼走到一起的嗎?」吃完火鍋,兩人手牽著手去逛街,走著走著,鄭渝突然問了這麼一句話。


  白臨想都沒想就說道:「記得啊,當然記得,這輩子永遠都不會忘,因為你是我的初戀,同時也是陪著我走到最後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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