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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五指姑娘

  “我……”


  我壓根不是這個意思啊,我想說的是,我為了她,能夠拒絕外界的誘惑,她不是應該高興嗎?


  為何,還要發火。


  我想要解釋,可是陳玲壓根不聽,指著門口大喊道:“你給我出去,我不想看到你。”


  “陳玲,我……”


  “你要是不出去,我就叫保安了!”


  我沒有想到,陳玲會發那麽大的火,要是她真叫保安,那事情就鬧大了。


  我隻能夠舉著雙手,做投降狀:“我出去,你別生氣!”


  我離開了別墅,陳玲二話不說,砰的一聲,將門給關上了。


  冷風一吹,我渾身打了一個激靈,原本燥熱的那一顆心,也徹底冷靜了下來。


  此時此刻,我真恨不得扇自己一個耳光。


  怎麽就精蟲上腦了呢!

  上腦也就算了,怎麽還亂說話呢!

  好端端,為什麽要說別的女人啊!


  如果不說,現在我已經躺在陳玲那張舒適的大床上了吧!


  哎,自作孽不可活啊!

  不過,現在想想,我要是剛才真的跟陳玲發生了關係,那麽,也違背了我自己的原則。


  我都不知道應該慶幸,還是沮喪了。


  可,我也是一個正常男人,也有正常的生理需求。


  也要適當發泄一下。


  不然的話,難道靠五指姑娘自己解決?


  明明有老婆,還有女朋友,還要靠自己的右手,多憋屈啊!


  從陳玲家離開後,我就回了住處。


  這個時間點,柳如絲跟兩個小家夥,應該都已經睡了。


  我回家,也是盡量放輕腳步,不是顧忌柳如絲,而是不想驚醒兩個熟睡的孩子。


  可是讓我沒有想到,客廳的燈剛一打開,孩子的臥室門,就開了。


  兩個孩子,穿著睡衣走了出來。


  “小天,小沁,怎麽還沒有睡啊!”


  “爸爸,你怎麽那麽晚才回來,我們一直等你等到現在!”


  “等爸爸做什麽啊?”


  我沒有想到,兩個孩子居然一直在等我。


  如果我晚上,要是不回來,這兩個小家夥,豈不是要等到天亮。


  “爸爸,媽媽跟姥姥她們跟我說,你們要離婚了。”陳天說道:“說你們離婚後,讓我跟妹妹跟媽媽一起生活。”


  “爸爸,這是真的嘛,你跟媽媽真的要離婚嘛?”陳沁眨著眼說道:“你跟媽媽離婚後,我們是不是就不能在一起了。”


  該死的柳如絲,她怎麽敢!

  她怎麽敢將離婚的事情,告訴兩個孩子。


  我最怕,最擔心的就是,我跟柳如絲的事情,會影響到兩個孩子。


  我想要將一切都安排妥當了,再慢慢跟孩子們說。


  可是柳如絲倒好,直接聯合她媽,就這麽直白的告訴了孩子,而且,還讓兩個孩子跟著她。


  哪怕孩子還小,可是離婚意味著什麽,他們也懂一些。


  不過,事情已經捅破了,孩子也知道了,那麽也好。


  我組織了一下語言,說道:“小天,小沁,你們都是乖孩子,爸爸跟媽媽的感情,出了一點問題,哪怕爸爸跟媽媽離婚了,你們也依舊是爸爸的好孩子。”


  “可是……”


  陳沁委屈道:“姥姥說,媽媽會給我們重新找一個爸爸。”


  重新找一個爸爸?

  該死的劉淑娥,居然給孩子灌輸這種想法。


  還想讓我的孩子,去認別的男人當爸爸。


  不用想,劉淑娥說的這個男人,肯定是王明輝了。


  陳天跟陳沁是我的骨肉,我怎麽可能讓他們跟著柳如絲呢!

  孩子的撫養權,我必須拿到手。


  我壓根不放心,孩子跟著柳如絲還有丈母娘一家子。


  就他們的教育方式,我怕會毀了孩子的未來。


  不過,柳如絲跟丈母娘一家子,對我不咋地,可是對於兩個孩子,那也是疼愛有加。


  我跟柳如絲離婚,他們肯定要跟我爭奪撫養權。


  如果真的打官司的話,我現在還是負責累累,經濟條件不足,法院要是判撫養權的話,肯定不會判給我的。


  這對我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難題。


  如果真的走到上法院哪一步,我爭奪撫養權的,獲勝的幾率,恐怕不到百分之十。


  不過,我也不是沒有路可以走。


  我的手裏,還有籌碼,那就是柳如絲肚子裏的孩子不是我的,還有一點,柳如絲迫切的想要跟我離婚,跟王明輝在一起。


  那麽,我就可以跟柳如絲談判,離婚可以,但是,孩子的撫養權,必須給我。


  原本,我還想好好折磨柳如絲,報複她一番的。


  可是,柳如絲將我們大人的事情,告訴了孩子,我必須顧及兩個孩子的感受。


  我想,是時候,考慮跟柳如絲離婚了。


  而且,一旦跟柳如絲離婚,我也可以光明正大的跟陳玲在一起了。


  不過,離婚這事情,不能急。


  我越急,柳如絲占據的主動權就越大,而且,柳如絲將房子轉移到了她媽的名下,必須要拿回來的。


  我之前就已經警告過柳如絲了,要是不拿回來,我就會起訴。


  看來,這女人,把我的話,當成耳旁風,根本沒有放在心上。


  我想,我應該找一個律師,讓律師跟這一家子好好談談了。


  我很快就想到一個人,那就是陳玲上次帶來保釋我的律師。


  我記得,律師姓李,還給了我一張名片。


  第二天早上,我出門,按照名片上的號碼,撥打了過去。


  接通後,我說道:“李律師,我是陳陽,你還記得我嘛?”


  “陳先生,我記得你。”


  “李律師,你今天有空嗎,我有點事情,想要谘詢一下你。”


  “有空,你來我律師行找我吧!”


  “好!”


  掛斷電話後,我直接按照名片上的地址,去了李律師辦公的地方。


  見麵後,雙方一頓客套後,李律師問道:“陳先生,這次來找我,是因為上次的事情,還有什麽麻煩嗎?”


  “不是!”


  我搖搖頭,將我現在遇到的情況,告訴了李律師,希望他能夠給我出出主意。


  “這個問題,很好解決。”李律師笑道:“隻要委托書,不是你簽的,那麽就是無效的,對方是在偽造文件,這是犯法的,房子還是屬於陳先生的,上了法庭,百分百可以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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