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莫欺少年窮
蘇辰為什麼敢如此肯定這幅字是假的?
原因很簡單。
因為這幅字,其實就是他寫的。
的確,現代社會,會寫毛筆字的人已經很少了。
但是蘇辰會。
當然,他會毛筆字,並不是學來裝逼或者泡妞,而是為了練武。
書法,最講究的是對力量的控制。
武技,同樣也是力量的技巧。
兩者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而且書法可以磨練人的心性。
讓人達到心如止水的境界,這樣修鍊武技,才不容易走火入魔。
所以,蘇辰是練過很長時間書法的。
要說他的毛筆字,世界第一,那顯然不可能。
但如果是《洛神賦》這幅字,他敢說第二,那敢說第一的只有趙孟頫了。
事情就有這麼巧。
當初蘇辰臨摹的最多的就是趙孟頫的字。
尤其是這幅洛神賦,他可以說寫下不過十萬遍。
能夠將一幅字,臨摹上十萬遍,就算是再沒有天賦的人,也能模仿的一模一樣了。
這幅字,就是蘇辰想要出去鬼混,又被嫂子掌控了經濟大權,無奈之下,背著嫂子,偷偷臨摹拿出去賣的。
記得當時賣了兩百多萬吧。
其實以他的臨摹水準,已經可以達到百分之九十九的相似度。
幾乎專家也很難看出區別。
那百分之一的不同,還是蘇辰為了區分原著,而故意留下的破綻。
這個破綻,是他自己藏在字體之間的,除了他自己,根本不會有人注意到。
仿造古字畫,這個方法雖然來錢很快。
但他畢竟會的就這一幅字。
市場上要是流傳的太多《洛神賦》的版本。
這會讓收藏家們提高警惕。
找幾個重量級的專家,還是有可能看出來的。
所以當初蘇辰一共也就賣了三幅,就收手了。
三幅畫,六百萬,瀟洒了好幾個月,簡直美滋滋。
沒想到這麼長的時間過去了,竟然又遇到了他自己的作品。
還被人當成了國寶。
也正因為如此,蘇辰才敢如此乾脆的將其撕掉。
「這小傢伙莫非真的會書法?」
見蘇辰真的要現場寫字,許多人臉上都來了興趣。
但更多的是玩味。
畢竟,就算他們不懂字,也知道,毛筆字不容易寫。
還要寫到和名家一樣,就更是難上加難。
蘇辰要是個七老八十的老頭子,他們可能還會相信一點。
可蘇辰偏偏不過是個二十歲出頭的毛頭小子。
「哼,我看嘩眾取寵而已。」
「就是,要是他能寫的和名家一樣,光是賣字,也成富豪了。」
「……」
眾人紛紛搖頭,並不看好蘇辰。
如果蘇辰真有那麼大本事,又豈會只是一個公司的小業務員?
秦可人則是十分的緊張。
她知道父親對於書法的熱愛。
這次父親會直接同意自己的婚事,多半都是因為這幅字。
要是蘇辰真的能夠寫出一手漂亮的字。
就算沒有洛神賦那麼好,也足夠讓秦父刮目相看了。
不知道,為什麼,明明蘇辰就是秦可人請來的假冒男朋友。
可這時候,她卻無比渴望蘇辰能夠通過這次考驗。
相比於東陰人,她寧可選擇蘇辰這樣的吊絲。
聽說東陰女人都是很沒有地位的,要把自己的丈夫當成天王老子一樣伺候。
秦可人雖然不算是百分之百的女王風格,可也是受不了自己成為一個對丈夫言聽計從的溫順小綿羊。
蘇辰手中握著秦可人買的金筆,但卻沒有下筆。
「年輕人,牛可以吹,但要是吹破了就不好了。」有人見蘇辰遲遲不下筆,覺得蘇辰肯定是寫不出來。
當即嗤笑道。
蘇辰自然不可能是寫不出來。
只是,他在思考著,到底要不要那麼寫。
他心中有一個別樣的想法。
終於,輕輕吁了口氣,蘇辰精氣神高度集中,開始落筆了。
「黃初三年,余朝京師,還濟洛川。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
含辭未吐,氣若幽蘭。華容婀娜,令我忘餐。
於是背下陵高,足往神留。
……」
蘇辰奮筆疾書,完全忘記了身處何處。
完全融入到了意境中去。
想要模仿一個人的字,形只是其次。
意才是關鍵的地方。
否則,徒有其表而已。
臨摹超過十萬次,蘇辰已經完全可以把握原作者創作時的心境。
當蘇辰落筆的一瞬間,屋裡的聲音便是漸漸的禁止。
所有人的目光,全都匯聚在了那張紙上。
大氣磅礴的線條,優美的弧度。
連貫沒有絲毫間隙。
就連取墨,都是瞬間完成。
此時的蘇辰,看起來哪裡還是個小吊絲。
分明就是書法大家!
怪不得這小子有這樣的氣勢,能寫出這樣一幅好字,一定是心高氣傲的。
蘇辰洋洋洒洒,僅僅不到半個小時,一首洛神賦,躍然紙上。
簡直就與真跡一模一樣!
「這,太不可思議了!」
「是啊,如果不是親眼所見,我根本不會相信。」
「這等書法水平,簡直登峰造極!」
這是人們的讚歎聲。
就連一直對蘇辰很不屑的秦有為,都變了顏色。
「伯父,你看,我寫的可像?」蘇辰提筆而立。
腰背直挺,不屈的脊樑。
這豈止是像,簡直就如同趙孟頫在世!
秦有為最喜歡書法,當即如獲至寶。
「黃初三年,余朝京師,還濟洛川。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
含辭未吐,氣若幽蘭。華容婀娜,令我忘餐。
於是背下陵高,足往神留……」
忍不住,開始念起上面的字來。
這樣一幅字,就算是臨摹的,也絕對是價值連城。
「攬騑轡以抗策,悵盤桓而不能去……」
這是《洛神賦》的最後一句。
到了這裡應該就結束了。
但,蘇辰的這幅字沒完。
它還有一行字。
這行字,並不屬於洛神賦,甚至連字體,都是大變。
不再是行書,而是草書。
狂草。
雖說蘇辰多半是臨摹,但也有自己的風格。
他其實最喜歡的是草書。
尤其是狂草。
那種狂放不羈,傲然於世,唯我獨尊的感覺。
那最後一行字,非常簡短,僅僅五個字。
但卻如狂龍急舞,充滿了囂張與霸道,同時又帶著一股不屈不撓的意味。
「莫欺少年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