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我不能走
這些七大姑八大姨,不待見他,他也懶得理會她們。
但這開口的是秦可人的母親,蘇辰自然不敢大意。
當即認真的點了點頭:「伯母說的是。」
「媽,我男朋友好不容易來一次,你們就別像是審問犯人一樣行嗎?」秦可人拉著婦人,撒嬌道。
看到女兒撒嬌,婦人眼中閃過一抹憐愛,又帶著一絲不忍。
最終擺了擺手道:「大家別干坐著了,先吃飯吧。」
飯桌是一個超大型餐桌,大概可以供三十四人同時用餐。
三十四個人同時在一張桌子上吃飯,絕對是大場面了。
「媽,我爸爸怎麼沒回來?」秦可人有些疑惑的看向自己的母親。
「你父親他……哎……」秦母嘆了口氣,欲言又止。
秦可人發現有些不對勁。
「可人,這次叫你回來,是有特別重要的事情……我希望你做好心理準備。」
「什麼心理準備?」秦可人眉頭微蹙。
「其實,這次你爸爸叫你回來,不是為了見你的男朋友,而是……」秦母有些說不出口。
「是為了給你訂婚!」八姨娘開口道。
「訂婚,我,我這,這才剛和小辰在一起沒多久,就訂婚,這,這不太好吧……」秦可人有些慌。
她和蘇辰本來就是假裝的男女朋友。
只是談戀愛,自然沒什麼。
可一旦訂婚,那可是要昭告家族的。
到時候,大家都知道她是蘇辰的未婚妻,那豈不是只能嫁給蘇辰了?
「這不太好吧!」蘇辰聞言也是一驚。
開玩笑。
冒充下秦可人的男朋友是沒什麼問題的。
要是訂婚,想要瞞住林汐是絕對不可能的。
而且,說不定秦可人的訂婚宴,還會邀請林汐呢。
那就好玩兒了。
「小子,你激動個什麼勁兒?又不是跟你訂婚!」八姨娘嗤笑道。
「哦。」蘇辰聞言放心了。
只要不是跟他訂婚就好了。
突然反應過來。
麻痹,他是秦可人的男朋友,不是跟他訂婚,那是跟誰訂婚?
他倒是無所謂,秦可人呢?
果然,秦可人聞言渾身一顫。
不是跟蘇辰訂婚……
難道,是那個人?
似乎為了印證秦可人的想法,秦母點了點頭。
「媽,我,我不是說了我已經有男朋友了嗎?為什麼還要讓我和別人訂婚,我不要!」秦可人銀牙緊咬貝齒,眼淚在眼睛里打轉。
本以為,自己有男朋友了,父親就不會再逼著她嫁給一個她一點兒也不喜歡的男人。
其實那男人秦可人是見過的。
也不算丑。
對她也還算不錯。
可她就是接受不了自己的男人,竟然是一個東陰人這個事實。
當年東陰人侵略華夏,做了那麼多傷天害理的事情。
這讓她從心理上,就很抗拒東陰人。
可自己的父親不那麼想。
想要借著對方的勢力,讓家族更上一層樓。
當時秦父甚至用斷絕父女關係來威脅秦可人。
也正是因為這件事,那晚秦可人才會一個人去酒吧買醉。
然後和蘇辰發生了關係。
本以為這件事過去了,卻沒想到,今天又被提上了日程。
秦可人終於明白為什麼今天為什麼自己的親戚竟然幾乎全來了。
原來,是為了給她訂婚!
父親一直都沒有放棄這件事。
「所以,你明白了吧?不是我們針對這小傢伙,而是,如果他沒有足夠的實力,還是乘早離開,免得被打臉。」八姨娘哼道。
秦可人完全愣住了。
讓蘇辰冒充一下她男朋友,是沒多大問題的。
可讓他和那個人PK?
她想都不敢想。
人家可是東陰一個大家族的繼承人,在華夏,也有一份不小的企業。
蘇辰不過是一個公司小小的業務員,還是她手下,怎麼比?
沒法比!
「蘇辰,你先回去吧……」秦可人臉上的表情緩緩消失,面無表情的對著蘇辰說道。
到了這時候,秦可人知道。
她必須正面面對了,讓人冒充她男朋友這條路,不可能行得通。
就算這次蘇辰真的剛過去了,以東陰人的能耐,別說蘇辰只是一個小小的業務員,就算真的是總裁,恐怕也得跪。
既然結局都一樣,她何必讓蘇辰留在這裡被打臉。
看著一臉死灰的秦可人,蘇辰心中一陣心疼。
他似乎終於明白,為什麼一個第一次還在,而且還長得天姿國色的女人,竟然會選擇到酒吧將自己喝的爛醉如泥。
然後讓他一個看起來就是百分之百的小吊絲給撿了屍……
蘇辰自然知道秦可人為什麼讓他走。
就是不想讓他留下來被打臉。
他緩緩伸出手,握住了秦可人的小手。
目光平靜的看向秦可人,然後一字一頓的道:「我是你男朋友,我為什麼要走?」
秦可人目光有些不可思議。
這傢伙,剛剛見到她有這麼多七大姑八大姨的時候,不就想逃跑了么。
可這時候,怎麼又不跑了?
「你知道你要面對的是誰嗎?」
「我不知道我要面對的是誰,我只知道,我是你男朋友,我就不能走。」
蘇辰的表情很平靜,臉上還掛著淡淡的笑容。
那種笑容,看的讓秦可人心中一陣悸動。
她會心甘情願的讓蘇辰撿了屍,其實並不僅僅是因為她喝醉了。
還有其他原因。
這個男人身上,有種很吸引她的特質。
就比如這時候,明知道將要面對的是一個龐然大物,卻也毫不退縮。
「小子,勇氣可嘉,可惜,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東西,光靠勇氣是不行的,我剛剛看到你送來的禮物了,價值最多不過二三十萬吧?」八姨娘淡淡道。
沒想到這女人眼力勁兒還是很準的。
竟然一眼就看出來秦可人購買的禮物的價值。
她指了指不遠處桌子上放著的一個事物,繼續說道:「自己去看看,別人送的是什麼,你覺得,你的東西能和人家相比么?」
蘇辰走了過去,目光落在了桌子上。
桌子上放著一張書法。
竟然是趙孟頫的行書《洛神賦》!
如果這是真跡,價值,起碼幾千萬!
怪不得當時大家看到他送的金筆和玉鐲,臉上會流露出那般不屑的表情了。
人家送幾千萬的東西,你就送個幾十萬的?
怎麼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