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深入骨髓的那種深
車來車往,人潮洶湧之間,兩人站立在街頭,彼此無言,靜靜的對望著。
兩人之間的距離,不過半米,季非然高大,俊朗,深情,眼神深邃無比,帶著令女人無法抵抗的魔力。
男人即使一句話不說,也給人無形的壓迫力。
終於,葉可可妥協了,帶著些許無可奈何的表情,弱弱道:“罷了,你想跟的話,就跟吧,反正浪費的是你的時間又不是我的時間。”
雖然這男人煩是煩了點,腦筋也死了點,不過他的出發點畢竟是為了她好,她也沒什麽理由拒人於千裏之外了……
“這就對了嘛!”
季非然板著的一張冰塊臉終於回複到平日裏嘻嘻哈哈的妖孽狀態,他賤兮兮的對葉可可道:“你就當我是空氣,或者當我是個屁,無視就好了,我發誓我隻是默默的跟著你,絕不打擾你想靜靜。”
“隨便你吧,你硬要那麽無聊,我也沒辦法。”
男人這沒皮沒臉的樣子真是讓葉可可哭笑不得,連帶著心情也沒有那麽糟糕了。
或許這個男人,真的是自己的命裏福星吧,至少他可以在自己難過絕望的時候,讓自己又多了些希望。
兩人就這樣一前一後的走著,走過一個又一個街區,從繁華的市中心越走越偏僻落破,天空也從清晨暖暖的晨曦變作午後懶懶的餘暉。
季非然看了看手表,從西餐廳出來到現在,他們已經走了整整兩個半小時了!
兩個半小時,他們一前一後不緊不慢的走著,一秒鍾也沒歇下來過,季非然覺得自己真的快要崩潰了。
“我說,小甜心,你到底想去哪裏啊,你告訴我,我開車送你去成嗎,再這樣走下去,我們兩個的腳恐怕都要廢掉了!”
男人擋在葉可可的麵前,擺出一臉苦逼兮兮的表情。
對於到哪兒都車來車去的季非然來說,這短短一下午走的路程,估計比他這一個月的都還要來得多。
他實在受不了了,感覺兩條腿都快不是自己的了,這小甜心難道是鐵打的,都不會累的麽?
葉可可淡淡的瞟了季非然一眼,繼續馬不停蹄的往前走,順便調侃道:“不是說要當空氣要當屁要我無視你麽,你這樣哭爹喊娘,你要我怎麽無視你?”
“不是,我這是在擔心你啊,我怕……我怕你走太多路,小腿肌肉變粗了,那就不好看了。”
“是你自己快累趴下了吧?”
葉可可翻了翻白眼,言辭犀利道。
“不管是我累趴了,還是你小腿肌肉變粗了,反正都不是好事,所以你乖乖的告訴我你到底要去哪裏,我們開車去也好,打車去也行,反正就是不要再徒步了!”
季非然拽著葉可可不讓走,幹脆耍起賴了。
“你自己看看你一高高壯壯年輕小夥子,才走多久啊你就喊累,體能太差了,得加強鍛煉啊!”
葉可可擺起一副長輩架勢,避重就輕道。
其實,這麽長時間的一個徒步行走,她何嚐不累呢!
隻是她一直心不在焉的,整個人都沉浸在剛分手的悲傷之中,這種身體上的累,就不那麽明顯了。
她倒巴不得自己能夠累得氣喘籲籲,要死不活的,這樣身體上的疲憊,就可以蓋過心理上的難受了,多好!
季非然死拽著葉可可,大口喘著粗氣,死也不願再多走一步了。
“不行不行,不管走路還是坐車,我們先歇會兒,太累了,比跑個馬拉鬆還累!”
也不能說男人體能差,隻是一直這樣持續不斷的行走,任誰也扛不住的。
他今天算是見識到了葉可可的牛氣之處了,丫的就是活脫脫一個金剛芭比女漢子啊!
“再堅持一會兒吧,馬上就到了。”
葉可可依舊是很平靜的說道。
“馬上就到了?”
季非然這才想起來放眼望了望四周,覺得這地方有些熟悉,他好像來過這裏。
坑坑窪窪的泥濘地,擁擠不堪的小巷子,跑來跑去的髒小孩,以及被老式電線分隔成一塊一塊的,有點壓抑的天空……
這地方,不就是上一次小甜心不見了,雷耀熠帶著他一起來找過的那個破破爛爛的貧民窟嗎?
奇怪,小甜心為什麽會冒著炎炎烈日,累得滿頭大汗,執意要跑到這種肮髒破敗的地方來?
這種地方,對季非然這個自小養尊處優,出入全是高檔場所的豪門大少爺來說,根本就是一個噩夢。
上一次的噩夢還沒醒,這一次又這樣毫無征兆的闖入,他感覺自己心理都快有陰影了。
這種地方,又髒又亂,又惡又臭,吵吵鬧鬧,亂亂哄哄,魚龍混雜的,他多一秒都不想待。
“小甜心,你來這種地方做什麽,我們還是走吧,這種地方實在太亂了,我們走吧!”
男人帶著一臉的嫌惡,拉著葉可可想離開。
葉可可卻默不作聲,走進一個髒兮兮亂糟糟的小巷子,踩著滿地的汙水,往更深處走去。
季非然有些無奈的跟在女人身後,他又潔癖,每落下一個腳印,那就是一個煎熬,對他來說實在是比滿清十大酷刑還要殘酷的遭遇。
和雷耀熠上次一樣,葉可可走到巷子的最深處,來到最破敗的一棟老式的單元樓前,底樓裏‘嘩啦啦’傳來熟悉的搓麻將的聲音。
葉可可站在單元樓前,仰頭望著三樓的位置,正值初春,頹敗了一個冬季的銀杏樹長出了茂密嫩綠的新葉子,斑駁的樹影投映到女人白皙精致的小臉上,帶著一種清麗脫俗的美,美得季非然都有些移不開眼睛了。
季非然站在葉可可旁邊,也學著女人,仰起頭,癡癡的往三樓的位置看。
看著看著,他不禁有些好奇,朝女人問道:“那人渣說,你們曾經在這裏住過幾年?”
雖然知道雷耀熠不可能騙他,但因為這種破敗的地方實在給他太多震撼,以至於他需要聽到小甜心親口承認,他才會相信。
“對啊!”
葉可可毫不避諱的點頭承認,她皺了皺眉毛,眼眶微微有些泛紅,輕聲道:“十七歲跟了他,二十一歲分手,算起來,我們在這裏一共住了差不多五年吧!”
“老天,這種地方,你讓我待一天我都要死了,你們居然待了五年,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季非然優雅尊貴的俊臉上,流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
這樣的世界,和他自己所生活的世界,就好像天堂和地獄的差別,他在美好的天堂待了二十多年,自然是無法想象,站在他身邊的女孩兒,在這種地方待了整整五年!
葉可可笑了笑,帶著難以隱藏的懷念,直白道:“我不覺得這裏有多可怕啊,反而我覺得,這裏有我人生中最幸福的那段時光!”
“最幸福……和他在一起嗎?”
季非然濃眉擰了擰,微微有些吃味。
“是啊,那個時候,跟他在一起,雖然沒有錢,但是擁有最完整的對方,那感覺就好像擁有了全世界,滿滿的安全感,什麽都變得不重要了。”
葉可可帶著淡淡的微笑,有些甜蜜,又有些落寞。
甜蜜,是因為他們曾有過的那段幸福時光。
落寞,是因為一切的幸福時光,都變成了不可倒流的回憶。
“有時候在想,要是時光可以倒流該多好,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願意和他在這貧民窟裏生活一輩子,白天為柴米油鹽醬醋茶各種生活瑣事煩惱,晚上能擁抱在一起,聊天,親吻,做愛做的事,就過那種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日子,隻要一輩子廝守在一起就好了!”
葉可可憧憬的說道。
其他女孩兒避之不及的貧窮生活,對她來說,卻是一種根本不可能達到的奢侈。
說起來,她也真是個沒什麽追求的女人啊,滿腦子就是情啊愛啊的,典型的戀愛大過天。
她最渴望的東西,是愛,而這種東西,又是她最求之不得的。
生活之所以這麽痛苦,大概就是因為求之不得吧!
“懂了,果然老話說得好,有情飲水飽,你們的愛情,勝過了世俗,實在讓我佩服!”
季非然說著,頹然的垂下頭,一絲落發,更顯示出他的英俊,不羈,以及淡淡的頹敗,落寞。
這個時候,他才發現,他想要進駐葉可可的心,想要爭取一席之地,根本就是癡人說夢,一點機會都沒有。
葉可可對雷耀熠的感情,太深太深了,完全是深入骨髓的那種深。
他想要進入女人的心,已經是不可能了,更何況是刻入女人的骨髓?
也許一切的一切,早在十年之前已經注定了。
那個男人,領先了他十年,占據了葉可可的心,他來得太晚了,沒有位置了!
“季非然,你猜我為什麽想來這裏?”
葉可可突然側過頭,看著季非然,問道。
“為什麽?緬懷過去?緬懷你們那段逝去的,被狗啃了的狗血愛情?”
季非然言辭刻薄道。
身為超級偶像,他紳士優雅,又有風度。
可是身為深受愛情打擊的季非然,他小氣刻薄,嫉妒心超級強。
誰都不是聖人,他更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