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閻羅手
馮紫嫣看見戰無雙指著兩隻帝王蟹的大鉗對她說話,意思很明顯,如果她要離開,戰無雙肯定要拿帝王蟹的大鉗砸她。
一根筷子,能砸暈大頭彪。
一隻帝王蟹的大鉗,砸暈她應該沒什麽問題。馮紫嫣這麽想。
“你、你你,到底是誰?”馮紫嫣說話都變得有些結巴。
“我名戰無雙。今天的事,本來在大門外就可以了結。可你偏偏還要追來教訓我,這是你的錯。”
“你本有錯,還要那麽惡毒地對付碧欣。我與你之間的事,跟她有什麽關係?”
“可見,你這人,有問題。蛇蠍心腸。”
“你錯上加錯。”
“今天碧欣在場,我說過不宜見血、不宜殺人。”
“給你一個機會,打電話叫你長輩來。要說話算話的長輩。或者,你認為能對付我的人,把他們全都叫來,我一並解決。”
“現在,你可以打電話了。”
戰無雙看向潘坤,說道:“我要對你說的話,和她一樣。你,也可以打電話了。”
馮紫嫣聽說能叫人來,頓時恢複傲氣。隻要她不被打,她就什麽也不怕。
“這可是你說的,你別反悔!”
“我就讓你知道,在江北,馮家有多強大!”
說完,馮紫嫣開始撥打電話。
“爸,我被人打了。”
“那家夥叫戰無雙,開一輛江南牌照的麵包車。他說要我叫長輩來,還說叫最能打的來。”
“他很能打。大頭彪都不是對手,被他用筷子打昏。”
“他根本不把馮家放在眼裏!”
“我在千山大酒店。”
另一邊,潘坤也同樣打電話回家。
兩人打完電話,看到許良辰看笑話一般看著他們,心中更是氣不打一處來。
按時間順序,應該是許良辰的人先來。
不過,最先到的,不是許良辰的人,是馮紫嫣的人。
進來的青年,不說英俊瀟灑,隻說那一身古馳名牌,就能讓許多女人注目。
他雙手放在口袋裏,走路卻依然帶風。後麵跟著四個保鏢,還有一個高大的健碩的身影。
青年走進包廂,一眼就看見馮紫嫣,便說道:
“紫嫣,在江北,誰那麽不長眼,敢欺負你?”
馮紫嫣回頭看見青年,驚訝道:“哥,你怎麽來了?”
“我若不來,都沒人知道我馮康。否則,竟還敢欺負我馮康的妹妹,真是狗膽!”馮康說道。
馮紫嫣擔心自己的哥哥,說道:“哥,你還是回去。這個戰無雙很厲害,等爸帶鶴老來。”
馮康道:“爸剛才打電話給我說這事,我正好在附近,就帶人過來。什麽牛鬼蛇神,也配勞煩鶴老?”
他對身後那名身材高大健碩的身影說道:
“史克耐,你不是說要效忠我嗎?現在給你一個機會表現。表現得好,有我馮康一口飯,絕對少不了你一口菜!”
史克耐當即站出來。就算是衣服遮身,也難掩他一身的肌肉。就連臉上頭上,也能看出厚實的肉。整個麵容,看起來一股匪氣。
馮紫嫣搖頭阻止。
“哥,他不是對手。大頭彪和小眼飛被他一根筷子扔過來,直接打昏了。還有啞虎,也被打昏。”
馮康笑道:“你安心啦。知道史克耐是什麽人嗎?他手上有人命!”
“昨天才從監獄裏出來,就遠道而來投奔我。什麽大頭彪、小眼飛、啞虎,不配和他比。就他們那些綽號,一個比一個傻,拿屁比呀。”
“知道史克耐綽號叫什麽嗎?”
馮紫嫣搖頭。
馮康對史克耐說道:“告訴我妹,道上的人怎麽叫你?”
史克耐恭敬地對馮紫嫣咧嘴一笑,說道:“道上的人,都叫我閻羅手。隻要我的拳頭讓誰死,誰就活不過明天。”
馮康問他:“我妹說了,這個家夥扔根筷子就能砸昏人,你行不行?不行,還是退後吧。”
史克耐舉起拳頭,沙包一般大的拳頭,說道:
“男人,永遠不能說不行。我這雙拳頭,從未敗過。”
馮紫嫣驚訝道:“這麽大的拳頭?”
她伸出自己的手掌,居然不到對方的一半大。
潘坤有些見識,說道:“這位高手,怕不是練鐵砂掌吧?”
史克耐點頭,說道:
“這位公子有眼力,在下練的是正宗金剛鐵砂掌。一掌碎石,一拳破頭。誰的頭被我拍一巴掌,保證能像拍西瓜一樣,將他的頭拍裂。”
馮紫嫣嘖嘖道:“厲害厲害,看來你能打敗他。”
她放下心來,吩咐道:“你打死他吧,不用留手。”
史克耐看向馮康。他投奔的是馮康,答應效忠的也是馮康,不管是何時何地,都會以馮康的話為準。
即便是馮康的父親,也命令不到他。
馮康對史克耐的表現很滿意。就算史克耐打不贏戰無雙,隻要表現出真正實力,他就會收下史克耐。
馮家有錢,對於招攬高手,絕不吝惜。
他點頭道:“按我妹說的做,殺了他,不用留手。”
潘坤出於謹慎,對史克耐說道:“你小心些,看看桌上立著的螃蟹腳,他有真本事的。”
史克耐笑了。對於什麽扔根筷子就能砸暈人,他是不信的。有本事就扔筷子過來砸暈他,他倒想領教領教。
至於用螃蟹腳立在桌麵上。稍微有點力氣的人,都能做到。他雖然沒做過,但是他相信自己如果要做,也能做到。
這些公子哥兒,整日遊手好閑,自然容易被人騙。隨便一個人自稱大師,表演幾下街頭魔術把戲,就哄得他們團團轉。
打架,講究的是手底下見真章。
那些倒在地上的保鏢和保安,也就幾十個而已,放在他眼中,他一樣能打倒。
不說別的,憑他一雙鐵砂掌亮出來,就能嚇退很多人。
人一旦有了畏懼之心,便不敢打,畏畏縮縮。這樣的人,來多少都不怕。因為是他怕你,不是你怕他。
打架,最怕的是勇、是猛、是瘋。
俗話說,打得勇不如打得猛。因為就氣勢上說,勇不如猛。
打得猛又不如打得狠。因為從恐嚇上講,猛不如狠。
打得狠更不如不怕死。因為從心理上說,不怕死的人會拚命。夠狠的人,不一定敢拚命。
不怕死又不如瘋子。因為瘋子沒有道理可言,沒有章法可講。不怕死,還是會思考。瘋子,根本沒有什麽邏輯,你甚至不知道瘋子下一步要做什麽。
而史克耐之所以被人稱為閻羅手,除了一雙鐵砂掌輕易能打死人外,還有一點,他心理有問題。
打到拚命處,他自己都控製不住自己。因為打架打得瘋了,他真的會於處於半瘋狀態。
曾經有一次與一個高手對打,他竟將對方的耳朵扯下來,當眾放進嘴裏吃掉。
他卻覺得,味道很不錯,堪比豬耳朵。要是再來杯酒,那就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