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最校長> 第231章 狂人日記!

第231章 狂人日記!

  《新聲報》編輯部。


  「總編,這個新聞我沒做好。」


  吳長弈臉上滿是懊惱。


  「你已經做得很不錯了,這個新聞對你來說,也是很不容易,只是誰也沒有想到事情會發展成這樣。」


  張季鸞安慰說道。


  吳長弈寫的這篇稿子,該有的證據都有了,但是當地警方公布的那些東西出來后,可以說還缺一個最為關鍵的人證,之前吳長弈的那些物證,並不關鍵,這也是從法理上來說,無法定罪的原因,很有可能這件事就會不了了之。


  吳長弈嘆了口氣。


  ……


  無數的媒體也是奔向了當地,一波一波地對當地警方展開調查採訪!

  網路上無數人在指責。


  但偏偏當地警方卻是巋然不動。


  而且媒體後來調查的那些東西,包括後續採訪的那些小孩,都是搖頭否認。


  ……


  某媒體報社。


  「怎麼會這樣?」


  「那些小孩都否認了?怎麼回事?」


  「都是受了威脅,前線記者說小孩很害怕,問什麼都不說,只是搖頭。」


  「媽的,這真是個人渣,該死啊!」


  「太毒了!但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也沒轍啊,那麼多記者,竟然什麼都查不出來了,好像對方把消息全藏起來了,當地也沒人給記者爆料。」


  「查!繼續查,我就不信沒有一個證人出來,我不信當地所有人都瞎了。」


  「反正當地警方一定是瞎了的,總編,我建議讓記者調轉一下方向,別從那個幼兒園院長下手了,乾脆從當地警方下手。」


  「不錯!老趙這個主意好!」


  「好,我們去搜集材料!」


  ……


  某慈善公益組織。


  「媽的,這個傢伙是人嗎?」


  他們都在憤怒,收養流浪孤兒,然後辦寄宿幼兒園,但暗地裡竟然對那些幼女伸出邪惡之手,這真不是人做的!

  「他這是在侮辱慈善這個事業!」


  「是啊,本來做慈善就困難,弄他這麼一出,社會上人對慈善都不看好了,更困難了,這種人真該死。」


  「為什麼新聞都爆出來了,當地警方還死不承認啊。」


  「真是氣死我了。」


  微博上罵了一天,熱度高居不下,無數的媒體記者在不斷地爆出新的消息,但都沒有太大的進展。


  而且,在這個時候,一些水軍也是出來混淆局面。


  「這也不能怪當地警方,從法理上來說,立案偵查這些都是要講究證據的,很多東西都模稜兩可,總不能憑一個新聞就定罪吧?」


  「是啊,再說了,現在還在查,弄不好真是《新聲報》的那個記者故意抹黑呢?」


  「看下那些媒體有關這個院長之前的資料,普普通通,根本沒什麼大罪惡,這種人再怎麼壞也不可能像新聞里說的那樣壞。」


  「就是。」


  一片烏煙瘴氣!

  ……


  某媒體微信群。


  「哎,講道理《新聲報》真的做得很不錯了,這種事情都挖出來了。」


  「不錯,新聞人又不負責調查,新聞只負責報道,並對事實負責,偵查的事情明明就是由警方去負責,但當地警方怎麼感覺變成那園長的代理人了?」


  「感覺有點無法無天。」


  「太過分了。」


  ……


  很多法治節目還有律師行業的相關人員,也是紛紛發聲。


  「說實話,這件事先不論真假,它都爆出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在針對未成年人這一塊的保護法規方面,根本就不完善。」


  「不錯,這是有很大缺陷的,現在按行的法規條例,還是所謂的嫖宿幼女罪,縱觀其他國家,都是沒有這個條規的,這樣做不到同罪不同罰,一些人甚至可以額藉助這個法規達到逃脫懲罰的目的。」


  「必須要修改相關的法規!」


  ……


  各大圈子好像都是熱鬧起來,事情越鬧越大,當地警方仍然是沒有表態,媒體也沒有進展。


  而且,因為這些都是流浪幼女,根本就沒有家屬,也沒有相關的親戚。


  所有人都在痛罵,無數評論員和各界人士,都是在罵。


  但無論怎麼罵,當地就像是縮頭烏龜了一般,上層的那些調查組也是展開了行動,但這件事不過才兩日,所以還沒查到一些東西。


  也就是這個時候,一直沒動靜的魯迅,突然更新了一條微博。


  「魯迅發微博了。」


  「說了什麼?」


  「我去,是一篇小說!」


  「小說?寫的什麼?」


  一些人都是立刻點了進去,他們都知道,魯迅寫的東西,不會隨隨便便,比如上篇的《葯》,雖然也是小說,但明眼人都能看懂。


  「嘶!看得我心驚肉跳!」


  「天啊!」


  一些人看完之後,只感覺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轉!媽的,必須轉!」


  不過是短短時間,魯迅的這篇長微博,轉發無數!


  無數的人都是點開了魯迅的微博,等到看完之後,他們都是倒吸一口冷氣。


  魯迅的長微博,什麼都沒說,就是一篇小說,而小說的名字叫做,《狂人日記》。


  ……


  《狂人日記》


  一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見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見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發昏;然而須十分小心。不然,那趙家的狗,何以看我兩眼呢?

  我怕得有理。


  二


  今天全沒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門,趙貴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還有七八個人,交頭接耳的議論我,張著嘴,對我笑了一笑;我便從頭直冷到腳根,曉得他們布置,都已妥當了。


  我可不怕,仍舊走我的路。前面一夥小孩子,也在那裡議論我;眼色也同趙貴翁一樣,臉色也鐵青。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麼仇,他也這樣。忍不住大聲說,「你告訴我!」他們可就跑了。


  我明白了。這是他們娘老子教的!」


  接連兩段,看得網友有些迷糊,他們有些看不懂,不過還是耐著性子繼續看下去。


  「三

  想起來,我從頂上直冷到腳跟。


  他們會吃人,就未必不會吃我。


  凡事總須研究,才會明白。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我也是人,他們想要吃我了!」


  看到這裡,一些人已經是開始心驚肉跳了,他們隱隱約約知道,這篇小說講的絕對就是這件事!

  而且,吃人這個詞,更是讓他們看得後背發涼!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