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祭的新娘

  曉栩是個享樂主義者。


  廢話。


  曉栩現在隻是個人類。


  廢話。


  綜上所述,讓她自己開辟洞府布置房間?


  比山大王更山大王的少女在這遍地都是妖怪的山上隨手就能拎回去好些仆役。


  她還研究過,重琅和人類做的約定是不傷人性命。


  那麽。


  搶劫就是合法的吧!


  係統:喂!


  曉栩毫無心理壓力的使喚妖怪們去落暉城給她搶物資回來。


  而且,還要發布謠言,說重琅特別寵愛她、特別疼愛她,總之就是特別愛她。


  當然,這事不僅不打算瞞著重琅,還要添油加醋的讓他知道。


  現在的重琅是無所謂這些的。


  但之後呢?


  心愛的女人回來之後呢?


  她要讓他討厭她。


  恨到骨子裏。


  係統:雖然本係統明白曉栩大人的一片苦心,但是……呃……


  凡事都有多麵性吧。


  哪怕是做同樣的事情,在不同的人眼裏,就會有不同的解讀。


  哪怕解讀一樣,哪怕是客觀事實,不同性格的人,不同立場的人,對待同一件事的態度也是不同的。


  別說曉栩的出發點從一開始就是為了重琅和軒瑤好,哪怕她真的輕視玩弄重琅,最後的結果……不是已經印證過無數次了麽。


  她比誰都清楚,越是心高氣傲的人,越是看不起浪騷賤。


  她決定一次性滿足他三種需求!

  係統:……


  可曉栩在認真攻略時,特別喜歡用欲揚先抑的手法。


  當對方知道她做那麽多的真實目的,原本有多恨,最後便會有多愛。


  曉栩表示,完全不是問題!她是真的浪騷賤!來者不拒貪財好色渾身上下沒有一絲半點美德!和他欣賞喜愛被深深吸引的那朵小白花是截然不同的兩個類型!

  係統表示,這種flag已經立了無數次了!您能不能長點心!


  她不是為了他好。


  她做得到,讓他們都相信這一點。


  她隻是為了自己。


  他,他們,都會相信的。


  心安理得奴役妖怪們的少女在半天內就有了居所。


  而且是豪華版的!

  然後,她作了孽。


  她會讓所有人都相信。


  她,十惡不赦,罪該萬死。


  隻為了襯托某人的純真美好,這也是很拚了。


  曉栩隻不過是……將幾隻妖怪開膛破肚了。


  但沒有殺他們。


  才不是什麽心慈手軟,而是為了養肥了再宰。


  對,她這麽做,是為了取妖怪的內丹。


  她不僅僅是會在這個世界待上十年,她要怎麽向別人解釋她永遠不會改變的容貌,以及與日俱增的實力?

  她會等,等到最後有誰來替□□道,斬落她這隻非人之物。


  在此之前,她會盡情的造孽。


  舔過手指上的血跡,嘴角噙著淡淡笑意。


  她的裙擺上又沾了血。


  洗不幹淨了。


  縱然讓妖怪們替她尋來不少衣物,但她要求都選紅色,最好比血更豔。


  誰都不會,這衣上到底浸了多少鮮血。


  又或許,其實一滴都沒有。


  衣擺蜿蜒在地,拖出一條長長的血路。


  妖怪們都伏在地上,連喘息都不敢。


  她比重琅可怕多了。


  雖不知他們實力到底誰更勝一籌。


  但若論心狠手辣,他們認為重琅是萬萬不及的。


  畢竟。


  她是個人類啊。


  看起來嬌嬌弱弱,麵容更是青澀純淨。


  哪裏像是徒手撕扯血肉的怪物。


  連妖怪們都很少這麽做。


  文明在進步,不是麽?


  他們妖怪都會用武器殺人,用人類的方式去烹調食物。


  他們有自己的族落,過著和人類一般無二的生活。


  有些妖怪隻是喜歡住山洞,或者像重琅一樣怕麻煩,隻要有地方住有東西吃就好,什麽都不講究。


  曉栩是講究中的講究,但她也是異類中的異類。


  短短一天不到的時間,妖怪們已經把她當做非人非妖的怪物,絕對不可冒犯的怪物。


  固然如此,他們還是暗搓搓的想著。


  她畢竟是人類,壽命才幾十年。


  可。


  她又突破了妖怪們的心理底線。


  妖怪吃不了她。


  她,會吃妖怪。


  妖怪們內丹成形的年歲不等,她現在吃了,十年後他們完全可以再練成一顆。


  這就叫……


  嗯,可持續發展。


  月亮出來了。


  少女抬起手,撫過自己鬢邊長發。


  寬大的衣袖滑落,露出那一節瑩白手臂。


  千阿啊,是個無憂無慮的小精靈呢。


  她遠比軒瑤更加單純善良。


  不然,怎麽會絕口不提報仇之事。


  重琅沒有和“知道真相以後的軒瑤”相處過,所以他自認為。


  不管是不是一個美麗的誤會。


  她願意為他們塑造一個美夢。


  這不是為了他們,隻是為了千阿。


  曉栩啊,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多麽窮凶極惡之徒。


  所以,她也是真的很喜歡很欣賞那些純善之輩。


  不是愚鈍,而是堅守本心,不管被如何對待,都能用客觀平靜的目光去看待殘酷的世間。


  這才是純善。


  而不是……隻因為沒有危及自己,便可隨口說原諒。


  世人皆偽善,純善才會如此難能可貴。


  叫她格外偏愛。


  紅衣似血,也似火。


  她燃起了這片叢林,她燃燒了整個天地。


  妖怪們怕極,卻依舊忍不住抬頭去偷看她。


  夜色朦朧,她比太陽更耀眼。


  吞了好幾顆內丹的少女並不覺得饑餓,反而有些脹腹。


  俗稱……吃飽了撐的。


  嗯,她打算去找點事做。


  她當然能看穿一個人最討厭什麽、最無法接受什麽。


  但她有沒有想過。


  這些事,不是別人,而是由她來做。


  她又記不記得,自己曾經說過。


  若要讓一個人愛上她,並非是變成他喜歡的模樣,而是讓他喜歡的模樣,變成她。


  不管事有幾麵,她都是獨一無二的特殊。


  她再一次擅闖了重琅的居所,如入無人之境。


  他方從河中洗浴回來,身上還在滴著水。


  少女一手環胸,一手托腮,不懷好意的視線落在男人衣襟大開的胸口。


  縱然不覺得羞恥,但少女的目光讓他感到很不舒服。


  重琅攏了攏衣襟,微微側過身避開她的目光。


  “有事?”


  “你與人類的約定,隻不過是你與人類的約定。”


  這沒頭沒尾的話,重琅卻是聽懂了。


  令他詫異的是,她出口“人類”二字,仿佛與她毫無關係。


  果真拋棄了人類身份?

  才這麽短短一天?

  “沒事就滾。”


  他自然知道這個女孩想表達什麽。


  她若殺了人,人類便會把這一切都歸罪於他身上,認為他不遵守約定。


  雖然會給他帶來不少麻煩,但他沒有立場也無法阻止少女的行為。


  “你這樣啊,是不會討女孩子喜歡的。”


  她絲毫不怒,撣了撣衣袖,竟落了幾滴血。


  她分明已清洗過。


  嗜血成性。


  他下了定論。


  重琅脾氣不好,是討厭麻煩,也討厭被人冒犯,他自己可不會主動去惹事。


  這個少女不同。


  她甚至比大多數妖族更為殘暴。


  偏偏這張臉,平靜無辜的很。


  隻不過她麵色始終很淡,淡到冰冷,叫人一見便知她不好想與。


  “我的事不用你管。你最好別給我惹麻煩。”


  “我怎麽做是我的事。就算真的牽連到你,你又能拿我怎麽樣?或許,人類還會覺得自己供奉你的祭品不夠多。嗯,以後是要讓他們多準備點東西來孝敬我。不然呐……”


  少女斂眸,低笑一聲。


  她是人,卻殺人。


  他是妖,卻救人。


  如果世間有英雄,那麽,世間必有邪惡。


  太平盛世,人們需要的並不是英雄,而是能為自己帶來利益的存在。


  隻有讓他們確實陷入了危機,他們才會渴望被拯救。


  要成就一個英雄,必先摧毀一個魔王。


  記住,是邪惡成就了正義。


  而非愚昧的民眾。


  少女轉身,血痕如地獄繪卷,迎送這世間極惡之花。


  千阿太天真了。


  可誰都沒有資格嘲笑她的心願。


  世人做不到的,曉栩確實能做到。


  她想為她去做。


  就為了她的天真。


  明月剔透,微光灑落。


  她是這夜。


  她是這花。


  她是這地獄。


  少女極緩慢的眨了一下眼。


  一聲低笑。


  “我這也算是……舍己為人了吧。”


  ……


  總覺得哪裏不對。


  自此,落暉城知道了,這落暉山上來了一個女的山大王,比過去那個更殘暴不仁。


  每年送上去的新娘是為重琅準備的,可這女大王要什麽呢?


  年輕漂亮的男子麽?


  女大王表示,可以啊。


  不過比起男人,她更喜歡實質性的東西。


  比如美食,比如漂亮衣服,比如珠寶玉器。


  妖怪們都太俗了,建築美學那是一竅不通。


  她奢靡慣了,如何能住簡陋的地方。


  善惡這種東西,都是相對的。


  重琅是妖,是落暉山上最強大的妖,就是落暉城眼中最大的威脅。


  可是現在,突然出現了一個更可怕的存在。


  而且,重琅信守諾言,不讓妖族殘害人類。


  曉栩可沒有這樣的規矩。


  她指揮妖族燒殺搶掠,直到人類簽訂了種種不平等條約,她才堪堪收斂。


  隻不過是收斂,而不是收手。


  這女人不按道理出牌,行為全憑興致,且喜怒無常、捉摸不透。


  千阿姓符。


  嗬。


  她不幸福。


  千阿本就是被冷落被遺忘的存在,連符家都不一定所有人都認得出她,更別說落暉城其他人了。


  在好幾年的時間裏,竟然無人察覺她就是當年被送去的那個祭品。


  雖然妖族們說,千阿深受重琅喜愛,但誰都不會把她和殺人不眨眼的女魔頭聯係在一起。


  他們想象中的受寵,不過是日日在妖怪身下承歡,沒有半分自由,沒有半點人權。


  就是個玩物,就是個牲畜。


  就算不是曉栩。


  重琅不是這種人。


  他們每年送去的人類女子,倒是沒有再被妖族們分食,而是成為了曉栩的侍女。


  男子同理。


  事實如何不重要。


  重要的是,落暉城每一個人都認為,這裏是個有來無回的凶險之地。


  在這裏,有一隻嗜殺成性的殘暴妖物。


  這隻妖物貪得無厭、荒淫無道。


  該死。


  被收容在曉栩這裏的人類一開始都非常恐懼。


  不知何時,他們可能就會被妖怪撕碎了啃食。


  特別是在麵對曉栩時。


  連凶神惡煞的妖怪們都對她俯首帖耳,他們如何敢違抗她。


  男子們原以為妖女都是放蕩的,並且吸取男人精血來提升修行。


  可與她相處……


  他們多希望,這傳說是真。


  後來,少女的故事不再是秘密,所有人都知道她曾經也隻是一個可憐人。


  以暴製暴,到底是對是錯。


  在這個世道,弱肉強食,就是天理。


  他們以為少女對他們感同身受,所以格外寬容。


  但事實並非如此。


  她是真的喜怒無常,殺人不眨眼。


  他們曾親眼看到過她將手捅到妖怪腹中,攪動著對方的內髒,掏出鮮血淋漓的某物。


  然後一口吞下。


  他們甚至親眼看到過,她殺了一個想要勾引重琅的人類少女。


  為什麽?

  真正的理由是不能說的。


  縱然她不殺,重琅也會動手。


  可是。


  軒瑤會害怕的吧,若被她知道了。


  若軒瑤開口,重琅必會答應她,不再殺人。


  現實不是童話,沒有那麽多完美無缺。


  巧合是假,偶然是假,幸運是假。


  神明賦予的命運,從來都不是祝福。


  她在人為的為他們創造奇跡。


  隻為了將來某一天,他們之間沒有誤會、沒有猜忌、更沒有血海深仇。


  所以,曉栩的回答是。


  誰都不能挑釁她的威嚴,無論是人是妖。


  若有二心,天誅地滅。


  對妖族來說,她是可怕的人類。


  對人類來說,她是可怕的妖物。


  為世間所不容。


  她才是真正的,異類。


  重琅與之相比,實在太過普通。


  他曾以為自己存在於天地,孤立無援,舉目無親。


  可是看著她,他還沒有什麽臉說這樣的話?


  他可以得到幸福。


  完全可以。


  ——和她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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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好的,所有flag都在這一章了→_→誒,又是剛開個頭我就想下一個世界


  →_→好多腦洞,我想過混合在同一個世界裏,但是……呃,就會出現“奇怪的修羅場”,甚至寫到最後因為男人太多情節寫的不到位


  →_→暴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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