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馬甲被扒後》(一)
一眾炮灰配角路人甲,紛紛跳了出來,各種抬高白念而貶低宋瑾,甚至還想欺負她。
而我們的女主怎麽可能這麽廢物,她尤其喜歡在平時裝弱雞,然後再突然展現出自己的能力,把眾人的臉打得啪啪響。
一個個身份被揭穿後,驚掉了所有人的下巴。
白家人開始後悔那麽對待女主,調轉槍頭,全都站到了她的那一邊。
至於女配白念,就是一個腦子有病不斷給宋瑾遞梯子的無腦炮灰。
明明各方麵都優秀驚人的她,一遇上宋瑾就會失智,盡做一些給自己挖坑的事。
這樣一篇時下流行的掉馬甲的打臉文,熱度居高不下,同樣還未完結。
可是洛沉魚也能猜到,白念最後絕對是被萬人唾棄,被白家人厭棄,送回了宋家。
宋家能有什麽好日子過?千金小姐白念又如何忍得了?
洛沉魚看完劇情無語的砸了咂嘴。
果然,作者筆下的親女兒就是牛逼。
哪怕她家境貧寒,生活艱難,依舊能夠擁有無數震驚世界的身份。
比如世界頂級鋼琴大師,科研界神秘大佬,高考全國狀元,頂級雇傭兵大佬……
這樣變態的人,真實存在嗎?
她那麽窮,又天天生活在學校,到底是如何學會這麽多東西的?
“嗤!”
洛沉魚發出一陣輕笑,從鬆軟的大床上坐了起來。
“作者說合理,那就合理吧,反正都是小說而已。”
說著她就下了床,趿了雙拖鞋,慢悠悠的來到了一旁偌大的牆麵鏡前。
鏡子裏照出一個清純秀麗的美人兒,渾身上下都散發著溫柔的氣息,一看就是大戶人家精心培養過的孩子。
美人兒麵若白玉,眉似新月,卷翹的睫毛下是一雙無辜又清澈的眼睛。
她紅潤的小嘴微微抿著,露出思索的神情。
“這模樣,還真是非常白蓮花啊。”
洛沉魚對著鏡子轉了兩圈,正準備換件衣服,就響起了敲門聲。
“念念……”
門口響起男配哥哥的聲音,聽起來似乎有些遲疑。
“我換件衣服就出來。”
洛沉魚隨便挑了一件湖藍色毛衣,下身一條黑色緊身牛仔褲,襯出了她一雙筆直的大長腿。
她拉開門,門口站著一位穿著白色襯衣,帶著邊框眼鏡的帥哥,正是原主的“假”哥哥。
這位男配,從小就護著白念長大,在得知她的身世之後,也是百般維護,並且非常討厭宋瑾的出現。
狗血的事情發生了,漸漸的,他竟然發現自己喜歡上了白念,想要和她結婚。
從此後,他就成了被白念利用的備胎,成了原著中令人恨得牙癢癢的哥哥。
“念念……宋瑾回來了……”
白翊小心翼翼的觀察著洛沉魚的表情變化,生怕她會受到打擊。
“不過你放心,你永遠都是我們的寶貝,我們會一直愛你寵你的!”
或許宋瑾才是他的親妹妹,可是僅僅是血緣,又怎麽比得上他們十多年的日夜相處?
白念永遠都是他最疼的妹妹。
“哥……”
洛沉魚盡量裝出一副難過的樣子,心裏卻非常雀躍。
這一來就是女主回家的劇情,有意思。
“宋瑾才是白家真正的女兒,這麽多年流落在外,我們都得對她更好才行。”
她關上門,率先往樓下大廳走去。
見她這般懂事,白翊心裏更不是滋味了,心裏暗下決定,一定會好好護著白念。
才到樓梯口,洛沉魚就看到了大廳裏坐著的一群人。
沙發上,坐著一位白發蒼蒼卻依舊精神矍鑠的老頭,應該就是白家的老爺子。
在他身邊還坐著兩人,正是白翊的爸媽,白念的養父母。
除了坐著的人,還有幾人在大廳裏站著。
一對中年夫妻,女人臉色慘白蒼老,看上去就是十分操勞的人。
男人一頭亂糟糟的頭發,衣著破舊又髒,賊眉鼠眼的打量著屋子。
在他們旁邊,站著兩個看上去年歲並不大的孩子。
男孩兒大約二十來歲的年紀,染著一頭五顏六色的頭發,脖子上露出一大片紋身,配著一身奇裝異服,妥妥的一枚殺馬特少年。
而我們的女主宋瑾,一隻手酷酷的插在兜裏,懶洋洋的站在那兒,也不說話。
從上方看,洛沉魚並不能看清她的長相,隻能看到她一身破舊的衣服,還有洗得發白的鞋子。
洛沉魚淡淡挑眉。
那麽豐厚的身價還裝窮,實在是……低調!
就在她打量宋瑾的時候,宋瑾仿佛感應到了一般,抬頭望了過來。
一張明豔絕美的臉闖入洛沉魚視線,令她都忍不住心生讚歎。
“念念!”
白父也注意到了洛沉魚,親切的站起身,向她招了招手,眼裏浮起一抹驕傲。
這一輩子,他最得意的事,就是培養出了一對這麽優秀的兒女。
即便白念不是親生骨肉,他也把她當親生的看待。
“爺爺,爸,媽。”
洛沉魚甜甜的叫了一聲,和白翊一起從二樓走了下去。
“快,念念過來爺爺身邊坐。”
白爺爺非常喜歡白念這個孫女兒,連忙讓她坐到身邊,伸手拍了拍她的手以示安慰。
“念念不怕,你永遠都是我白家的公主。”
一開口,白爺爺直接認定了白念的身份,也是間接警告那一家人,不要打白念的主意。
洛沉魚的出現,讓尷尬的氣氛有了一絲緩和,白父白母的心情也放鬆了一些。
“宋瑾是吧?”
白母溫柔一笑,試探著叫道。
她和白父自從知道抱錯了孩子之後,心裏一直非常愧疚。
自家的孩子,這些年太苦了。
宋瑾聽到女人的問話,微微撩起眼皮看了看她,並沒有回答。
她散漫的站在那裏,根本對這所謂的親生父母不感興趣。
至於白家家產?
她自己的成就可不比白家差。
因此,盡管她不想表現,身上依舊流露出了一絲傲氣與不屑。
洛沉魚見了心下好笑。
女主一開始就把自己包裹成一個刺蝟,不讓任何人靠近。
到頭來,卻又覺得別人不喜歡她,都偏愛白念。
說實話,現實生活中,應該沒幾個人會喜歡這種拽得二五八萬的人吧?
就挺沒禮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