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欠你一條命(1)
長盛是個殺手,在這個兵荒馬亂的年代裏,一直都不缺殺手這個職業。在長盛看來,殺手這個職業其實和屠夫沒什麽區別,都是收錢辦事,所不同的是,殺的是豬還是人。長盛很確定,如果有人出起錢,讓他殺豬其實也沒什麽。一刀下去,放了血,等豬不動了,然後拿錢走人就是了。
殺人也是一樣,談不上和對方有什麽感情,更不會有什麽交集,一刀下去,按照雇主的要求辦好了事,然後拿錢走人咯。
所以,長盛在殺人的時候,一直秉承著一個念頭,把事情清楚,讓人家死個明白。畢竟屠夫殺豬的時候,總是要念叨念叨,人雖然不比豬高級多少,但總要點什麽,慰藉一下。
當然了,殺人,總要講狠的,尤其在平和的交談之後。
看著陳默猛地衝過來,長盛卻似乎毫不在意,隻是在陳默衝過來的瞬間,輕輕的側了個一個身子,然後順著陳默的後背送了一把。揮拳頭砸過來的陳默就整個人一下子從他身邊衝了過去。
“本來張老板是不想用我的,他總想拿我去對付杜老板,畢竟隻能用一次了,不過聽杜老板已經去了香港,在本埠,又沒有人能當張老板的對手,加上我屢次提出要走,所以就把我用在你們身上了,你們別介意,我下手有分寸,不會太疼的。”長盛著,最終選中了三把刀,然後看了看身後剛剛爬起來的陳默。
“你用的是兵拳,南方的拳種,據是一群宋朝崖山幸存的宋兵創造的拳術,都是以弱勝強,以人抗馬的殺招,以你的性子,練上十年,我肯定不是你的對手,不過現在看,你還差著很大的火候。”長盛著,選出一把最長的刀子,攥在手裏,“你還好對付,就用這把長的。”
長盛的態度讓雷耀和陳默都是一愣,無論是對方的平靜還是表現出來的實力,都是兩人從未見過的。雷耀更是從對方的身上感到了一種濃鬱的殺氣,這種殺氣就如同雷耀時候與父親去林子裏碰到的一隻受傷的野豬一樣,那種被鮮血浸染之後,眼中閃過的一往無前的凶狠,此刻似乎都在長盛身上濃縮著。
“你比較難對付,雖然看不出你會什麽,但你應該是見過生死的人,這種人很不好應付,所以,這把短的留給你!”長盛著,亮出手裏的短刀,最後才看向聽見打鬥聲跑進來的孩子們。
“這些孩子按照規矩是要剁掉手指頭的,雖然剁了一根手指不影響什麽,但孩子嘛,總是漂亮點好,所以,剁手指就算了,我可以向你們保證,殺了你們倆之後,我可以放過其他人!”長盛一手長刀一手短刀,看了一眼身前身後的雷耀和陳默,淡淡地道。
“想殺我們?總要先看看你有沒有那個本事。”雷耀著,從腰裏拽出鐮刀,見到鐮刀,長盛意外地點了點頭,但雷耀卻在他意外目光的注視下,將鐮刀扔給了陳默,然後在對方更加意外的注視中,拽出狼牙匕首。
“狼牙!是你自己打到的嗎?”長盛看到狼牙,眼睛頓時危險地眯縫起來,在本能地握了握手裏的匕首之後,他低聲詢問道。
“嗯!”雷耀點了點頭,又看了一眼身後的陳默,兩人同時默契地一前一後,卡住了長盛的前後位置。
“輕敵了,能降的住狼牙的,都不是容易對付的,不過,用手槍我覺得不地道吧?”長盛感歎了一句之後,忽然一揚手,手裏的短匕首猛地被甩了出去,重重地釘在一名女孩腦袋上方,巨大的力道震的門框上掉下不少的灰塵。
在他身後,陳默剛剛搭上勃朗寧的槍柄,就不由自主地鬆開了,長盛雖然沒看到他,但卻敏銳地察覺到了他的意圖,並且表現出足夠的威脅,這讓陳默也不敢輕舉妄動。
“他們給了你多少錢?我們多給你一點,可以嗎?”雷耀看著再次抽出一把更的刀子的長盛,沉聲詢問道,如果可以用錢了解這一切,雷耀絕對會選擇用錢,因為長盛的威脅在掏出更的那把刀子之後,變得越發濃烈了。
“人總要講個信譽吧?”長盛完,帶著一抹刀光,迎著雷耀一臉的吃驚,衝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