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
天空是烏蒙蒙的,如同蓋著一張巨大的幕布。這時傳來一陣悠揚的吉他聲,節奏雖然慢悠悠的,但入耳卻異常動聽。其源頭是一座社區的門房,裏麵的燈光透過窗戶撒了出來,保安正趴在書桌上呼呼大睡,這吉他聲正是從保安的收音機中傳出來的。
門房邊便是社區的大門,門上麵沒有太多的花紋,像監獄的牢門那樣單調。一個男人正倚在大門的邊上,因光線太暗,看不清那人的相貌,但從身形來看,他極其壯實,並不亞於健身冠軍或拳擊高手。他從衣兜中掏出一支煙,上麵沒有任何飾物,顯然不是什麽好煙,手又在兜裏摸索著,像是在找打火機,找了半天,也沒摸出什麽,隻好又將煙塞回了兜裏。
社區裏的房屋十分簡陋且破舊,最高樓層也不過6層,如同末世電影中的貧民窟一樣。接著,一位少年推門而出,肩上負著一個背包,看不清他的模樣,但急匆匆的。那男人注意到了少年,便不緊不慢地起身,整理好衣襟,抬起手瞧了瞧手表上的時間,是4點30分左右。
車站上,那位少年正立在那兒,時不時左顧右盼。在車站的路燈下,可以看清少年的麵貌:頭發梳理得不太整齊,前額上一簇頭發用粉色的皮筋束起,麵孔十分白淨,眼珠子頗大,像硬塞進去的大珍珠,藍色的上衣,橙色的褲子,都非常整潔,還扣著對應形狀的別針,上麵刻著“Z”字。裝扮很是新穎。沒過一會兒,一輛大巴車緩緩駛來。車停下來後,少年等其他人上車後才慢慢上去。大巴車是很常見的類型,有2行座位,一行有2個座位。少年環顧了一下四周,在後排隨便找了一個左邊的位置坐了下來,將小包放在一旁的座位上。車內人不多。車像一頭睡醒的大象緩緩啟程。
少年在不知不覺中睡著了……
大巴車很快便來到了下一站,車緩緩停了下來,一個男人不緊不慢地上了車。他的短發蓬鬆,綠色的外衣上貼著一張“S”形狀的標誌,但有些廉價。步伐極其大方,如同不羈的富家少爺一樣,這位正是剛剛在社區門口的男人。
少年仍酣睡著,他似乎夢見有人在偷東西……
少年突然從夢中驚醒,他還未清醒過來,便已瞥到那男人已從他的包中摸出一支羽毛!那羽毛也非凡物,白得像冬日的雪花,像晴日的浮雲。
少年愣住了,他心中裝滿了驚訝,還有怒火。他覺得匪夷所思,一個人居然在大庭廣眾之下偷東西!再者,那支羽毛可是他父親的遺物呀!
少年名為鍾作奇,是世界上婦孺皆知的「逃兵之子嗣」。18年前,曾發生過一場“神魔戰爭”,天神為討伐惡魔在人間招募人類作為士兵,鍾作奇的父親便在這時加入了天神的隊伍。
戰爭一觸即發,天神占據優勢,眼見告捷在即,軍隊中卻出現了逃兵。“逃兵”不是別人,正是鍾作奇的父親!這逃兵不但臨陣脫逃,更是加入了惡魔的陣營。這使得惡魔得到天神的情報,暫占上風。但最終天神仍以人力眾多的絕對優勢使惡魔敗下陣來,被俘虜的父親也按法律處以死刑,連其妻兒孩子也不例外。恰好這年正逢他的兒子出生,天神的處刑官冷笑道:“小孩成年後處刑!”
有人說天神等孩子成年後處刑,是仁慈的;也有人說父親犯錯與孩子無關,天神是殘忍的……
而那支羽毛正是他父親最後的遺物!可憐的孩子,一出生就沒要背上這“莫須有”的罪名。但鍾作奇並不悲觀,也不怪父親,這也許是他注定對抗的命運吧!
鍾作奇異常氣憤,這男人簡直太大膽,難道不怕其他人報警?但令他大吃一驚的是,周圍竟無一人注意到這個“小偷”!且這些乘客竟全是清一色的目光呆滯、麵無表情,如同行屍走肉一般。最令鍾作奇震驚的是,司機居然也似恐怖片中的僵屍一樣呆滯,且雙手竟未握方向盤,但大巴車仍以正常的速度行駛。耳聰目明的鍾作奇很快便已明了,這一切絕對是這男人在搗鬼!
鍾作奇偶然瞟向了車窗外,前方正有紅綠燈,現在顯示著紅燈,不少交警也在那兒踱來踱去。此時那男人已然移到後車門前,鍾作奇抄起一旁的背包用力向那男人扔去,可他卻輕鬆閃避過去。鍾作奇心中很是不爽,不禁撅起嘴,皺起了眉頭。男人扶著車門偷笑了起來,像是在笑鍾作奇的表情。
還沒等他笑完,詭異的事情便發生了:隻一瞬間,他竟站在前車門邊!還沒來得及驚訝,他就已發現車竟停在他上車的車站上。還有更令他更驚訝的,車上的乘客上一秒還沉入呆滯中,下一秒就變得若無其事。那男人甚是疑惑,他的心像被數噸寫滿疑惑的岩石死死壓住,異常難受且壓抑。最令他疑惑的是那一瞬間所感到的猶如電影回放的感覺。
司機厲聲嗬斥:“喂,你還上不上車了!”
他並未回複,因為他已然陷入思考的無聲海洋:首先不提為什麽會從後車門瞬移到前車門,大巴車是如何在瞬間回到我上車的站點呢?是有人有使物體瞬移的能力?不,如果這樣的話,車為什麽會停下來呢。難道是時間回溯了?等等,這麽說也合理,車停在那個站點上時,我的動作剛好是在前門上車!沒錯,就是這樣,一切都漆桶底脫了。就是時間回溯!
那麽,時間回溯從何而來,這一點他已清楚了,當時隻有鍾作奇和他是正常的,其他人都處於呆滯狀態,能夠讓時間倒流的人就隻有鍾作奇!
他不禁得意地笑了。
突然,一位乘客拍了拍他的肩膀,輕聲說道:“快上車呀,司機一直叫你呢!”此時他才如夢初醒,從思索之海中探出。一邊望著司機炸藥桶一樣的臉,一邊連聲道抱歉。
上車後,他的目光立刻移向了鍾作奇。果然如他所料,鍾作奇似乎並未對時間回溯產生疑慮,說明鍾作奇對此早有所知。
的確,自從鍾作奇第一次碰到他父親的遺物開始,他身邊就常出現疑似時間回溯的事情,然而他並不知道這其實乃是他自身的某種能力。
其實在那男人思索前,鍾作奇便覺察到了這一點。因為他注意到他之前扔出去的背包又回到了他身邊,所以他便認定時間又回溯了。也就是說羽毛又回到了他鍾作奇的手中!
作奇暗叫一聲“Great”。
而那男人也推理出現在羽毛應在鍾作奇手中。
對峙又一觸即發!
那男人等到車速達到正常時速,又以大方的步伐邁向鍾作奇。
作奇早已像警戒獵豹的羚羊一樣謹慎起來。
“這次我要做絕了!上次我隻是見你酣睡正熟,不忍心打擾罷了。這次我要做絕了!”他的語氣如同部落首領的警告一樣。
鍾作奇大驚失色:難道他要殺我?可惡!他長歎了一口氣,歎聲中充滿了不甘、遺憾、可惜……
18歲即是成年,對鍾作奇來說,成年即是終焉。今年作奇17歲,距18歲隻差60餘天,但他還想,可以續寫夢想,可以探索未知,可以享受生活……他之所以會踏上這輛大巴車,就是為了尋求生存之道,他絕不能死,不行!不行!即使命運踏著他,他也要奮力抵抗!
隻見那男人一揮手,乘客連同司機都再次變得“行屍走肉”一般。鍾作奇也不得動彈,但意識還在,作奇這才鬆了口氣。
他立在鍾作奇旁,揀起背包便開始搜索。
鍾作奇更加確信男人擁有某種控製物體能力,但為何他要等車開始行駛才發動能力呢?上車前就發動豈不更好?難道是他隻能控製運動中的物體?這麽說也不是沒有道理,大巴車在運動中時,車裏的人具有慣性,其實也會以與車相同的速度運動,所以他才可以控製車裏的人。如果我猜得沒錯的話……
此時鍾作奇心中萌生了一計。
“唉,你……你不好奇為何車會回到前麵的站點麽?”作奇故作隨意地問道,他的第一步就是盡量拖延時間。
“哦!讓你失望了吧,我已經知道了,是時間倒流吧!”那男人呲呲嬉笑,眼眯成了條線。
“嗯……好吧。你不怕我再回溯一次?”其實作奇都不知道如何使用能力。
“怕什麽,無論你倒流多少次,隻要我還記得我的目標,你就一直會失敗。”他似乎得意洋洋的。
鍾作奇不善言談,一時間沒話了。
他思索了許久,才勉強抽出話來:“你……叫什麽?你的能力有名字嗎?”
“吾名為「斯科特·格林」,能力為「聖箭之弦Stringofholyarrow」。”回答這個問題,斯科特顯得格外自豪。
但他很快便察覺到不對勁,他為什麽會問我「能力叫什麽」,而不是「能力是什麽」呢?難道他知道我的能力是什麽了?所以才會隻問「叫什麽」。
不過——除非停車我的能力才會解除,到下一站至少還需30分鍾,我贏定了!
此時,斯科特已將羽毛搜了出來,正準備離開。
鍾作奇望見紅綠燈就在前方,又暗叫一聲“great”。
“既然你如此厲害,那你一定料到自己要敗北了吧!”鍾作奇的語氣突然變了,變得傲氣凜然,頗具氣勢,猶如川劇中的變臉一般,他強壓著自己得勢的笑容,用尖銳的眼神盯著斯科特。
驚訝與詫異像天外來客一樣砸在斯科特的頭上。
“快看看,前方可是紅燈,還有交警,要是闖了紅燈,責任可全在於你!”
按常識來講,敢於偷東西的人,絕不會在意闖紅燈這種小小的違法事件,但斯科特卻不同。一個常常犯法的人怎會「不忍心」打擾別人?一個常常犯法的人怎會說出“我要做絕了”這類話時仍不起殺心?隻有斯科特才做得出來,因為他仁慈,是極純淨的仁慈,他本就不適合做一個「罪犯」,他會盜竊,也僅僅純屬他人指示。鍾作奇也正是利用了這一點。
大巴車此時已然駛到斑馬線上,斯科特毫不猶豫地解除能力,當然他也不想這樣做。大巴車如同射在鋼板上的子彈一樣驟然停止。因為斯科特同時解除了對大巴車和乘客的能力,所以車上的人並未受到慣性的影響而撞個狗啃泥。
正是好機會!重新能夠動彈的鍾作奇抬腳便向斯科特踢去,斯科特卻早已料到,準備舉拳還擊,但似乎很快又放棄了這個念頭。隻見作奇一記飛踢正中斯科特臉頰,斯科特被踢倒在地,再起不能。
天已蒙蒙亮了,朝陽將他亮堂的額頭擺了出來。金黃的朝霞像傾盆的大雨似的灑滿人間。它也透過車窗,毫無遮掩地灑在筆直立著的鍾作奇身上。這陽光真是如此溫暖,如此舒適,如同勵誌書籍中講到的「希望之光」,使人羨慕,使人向往;最重要的是它的明亮與耀眼,猶如命運之道上閃爍著的無盡光芒,使人心生敬畏。
鍾作奇垂著頭,全身沐浴在這耀眼的光芒之下:“就像青蛙永遠生不了蠑螈的卵,你也永遠奪不走屬於我的東西!”
斯科特·格林從小就是一個放蕩不羈、我行我素的「男子漢」。他身體健碩,熱愛拳擊運動,擁有一個他幾乎從不關心的“美滿”家庭,他從來都隻是家庭這棵大樹上纏繞著的藤蔓而已。他的父母支持他所熱愛的拳擊運動,畢竟哪個父母不支持孩子熱愛的東西呢?斯科特喜歡看災難片,因為他喜歡那些浩大的場景,但他卻從未對劇中呈現出意外消亡的生命而感到同情。
他20歲那年在他家鄉發生過的一場災難徹徹底底地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那一天,正是他去一座遠方城市參加一場拳擊比賽的時候。他如願以償地贏得了比賽的冠軍,他十分激動、喜悅,就像是成為了首領的狒狒一樣,但他卻渾然不知在他的家鄉正被一場名為「地震」的災難肆無忌憚地入侵著。當他捧著獎杯“凱旋歸來”時,卻沒有看到家人欣慰的神情與鄰人羨慕的眼光,因為他再也看不到了,在他眼前的隻是家鄉的廢墟,家的廢墟,和被地震無情奪走生命的家人們。無論一個人對待家的態度如何,但他對家的「愛」卻是永存的。他已欲哭無淚了,他無法相信與自己最熟悉的生命居然如此簡單地消逝了,他第一次認識到了家人的重要;第一次學會了同情,並且是同情他自己;第一次意識到了「生命易逝」。
從那時起,斯科特再也沒有看過災難片,再也沒有參加拳擊比賽。他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保護好他人的生命,珍惜一切生命。他憑借他的身手和能力搏得了無數富豪大亨的青睞,他也樂意為他們工作,但他有一個原則:決不「殺人放火」!
“我認輸了。”斯科特扶著痤椅緩緩站了起來。
“你要是早殺了我,說不定現在就可以去領工資了吧!”
斯科特皺起眉頭,從兜裏摸出那支煙,用不知從哪位乘客身上借來的打火機點燃,深吸了一口氣。
“不可能,因為「生命誠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