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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三】犯罪時間

  “您就別起哄了,等會給你一個尋釁滋事,把你抓起來。”


  我很無奈,有這樣一個母親。


  如果別人要是誤以為她這些奇怪的思想,都是我這樣當記者的兒子教她的,我鐵定也要被人質疑,也是無良記者。


  李德勝在屋子裏麵大喊:“我沒有殺人!你們不能這樣!”


  那個老執法者,將他拷了起來道:“你沒有殺人,你提著刀去邱議員家幹嘛?你難道不知道有錢人家都有監控嗎?”


  “我……我是想拿刀,逼他賠我地的錢,可我進去的時候,他已經死了!我根本沒有殺人!”


  李德勝劇烈掙紮,結果肚子挨了一拳,彎下了腰,吐了好一口唾沫。


  “給我帶回局裏!”


  老執法者揮揮手,就讓手下將李德勝押到了警車。


  李德勝大喊:“冤枉呀!”


  旁邊的村民們,也議論紛紛,還有人叫道:“執法者也要講證據,可不能隨意定罪!”


  此時,現場已經有很多記者了,他們都拿起攝像頭瘋狂拍照。


  哪裏有喊冤,哪裏就有大新聞。


  其實不得不說,其實記者的加入,讓司法透明了很多。


  如果沒有記者的話,在以前,可能以李德勝的性質,基本二十年的牢跑不了。


  但如果他真的是冤枉的呢?

  我心裏想。


  那或許就是司法的悲哀,放過壞人不可怕,但誤判了一個好人卻很可怕。


  母親在我耳邊歎息:“如果當他被侵占土地的時候,執法者管一管的話,也不至於鬧成這樣子。”


  “我的直覺一向很準。”


  我眯著眼看著遠去的警車說:“那也不一定,也許他不是凶手呢,那邱國福還是會死。”


  ……


  晚上的時候,新聞裏麵,全是關於邱國福遇害案的事情。


  但讓我吃驚的事,大部分媒體和官方,都基本認定李德勝是凶手,原因就是那段清晰的不能再清晰的監控錄像,再加上確鑿無疑的作案動機。


  錄像裏麵,李德勝提刀、翻牆、撬門、再到最後狼狽逃跑,說他不是殺人凶手都不可能。


  雖然他在被捕現場喊冤,但事實上,沒有幾家媒體為他喊冤。


  畢竟犯人基本都說自己是無罪的,人做錯事後為自己辯解,幾乎是本能了,喊冤不代表真的冤。


  媒體都是理性的。


  如今證據確鑿,雖然熱點重要,但鬧個烏龍就不好了。


  我歎了一口氣。


  我不了解李德勝,所以也不可能賭上職業操守,為他平反。


  除非我有證據。


  母親也守在電視機前,看著媒體一麵倒地批駁李德勝,有些甚至已經將他稱為“扒皮惡魔”,甚至將他的家庭信息都曝光。


  “怎麽可以這樣呢?根本還沒有定罪,沒有定罪,就隻能說是犯罪嫌疑人,不能說是犯人!”母親憤憤不平道。


  我頭一回覺得她說的話,竟然很有邏輯,不由對她刮目相看。


  同時,也為我的同行們感到羞愧,這樣一個中老年八卦婦女都明白的道理,他們竟然為了熱度,胡說八道。


  還好,朝日新聞這回立場相對還算中立,不然我要更加羞愧。


  “媒體有時候就是這樣的,跟風而且沒有節操,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說道。


  母親拿著一個泡著枸杞金銀花的茶杯,一邊喝一邊說,“德勝不是會殺人的人,他有時候看著凶,但其實膽子小,更別說把人皮扒下來,你說他扒人皮幹嘛?”


  “我直覺向來沒錯,這事還有轉機。”


  我借口要睡覺,離開了還在那邊絮絮叨叨的母親。


  她已經在各個群裏,和她的八卦姐妹們開始聊這件事了,估計這事,還要被她新聞聯播一個月。


  我打開手機,卻發現,罪惡的清道夫給我發了一封郵件。


  裏麵是一小段視頻,下麵附著幾個字,“犯罪時間?”


  我感覺,這個神秘黑客,簡直是我肚子裏的蛔蟲。


  每次我在追什麽熱點的時候,他總能及時出現,不會是給我安了什麽追蹤程序吧?


  我打開視頻,隻有三分鍾長度,基本就是李德勝進去屋子,然後出去,最後逃跑的畫麵。


  我反複看了好幾遍,還是沒發現什麽問題。


  確實是李德勝呀,也拿著刀進去了,可謂是百口莫辯了。


  “犯罪時間……什麽意思?”


  我突然感覺一絲靈光乍現!怎麽這麽愚蠢呢我!


  李德勝如果是進去殺人的,那一兩分鍾確實足夠了。


  手速快一點,凶手捅進心髒,可能隻要幾秒鍾。


  一分鍾的時間,夠他跑進去抓住邱國福捅個七八刀了。


  但如果加上扒臉皮呢?

  雖然凶手很明顯是新手,扒的歪歪扭扭的。


  但以我對解剖學一點的了解,給我十分鍾,我也扒不到那個程度。


  要是再害怕地手抖一下,可能十幾分鍾都還沒扒完呢,更不用說兩分鍾隻內解決。


  又不是參加吉尼斯世界紀錄,難道要天天在家裏練習,如何快速扒皮嗎?


  所以說,李德勝根本不是凶手。


  總不能說,他殺完人後,莊園裏麵有另外一個人閑得慌,看邱國福不爽,把他皮扒了吧?

  不排除有這種可能,但這概率也太低了。


  破案不是靠可能,而是證據,至少目前來看,李德勝是無辜的。


  退一萬步講,哪怕人是李德勝殺的,那皮也不是他扒的。


  我寫的關於李德勝並不具備充足犯罪時間的文章,被朝日新聞刊登了。


  而其它媒體也是牆頭草,紛紛表明立場,承認對李德勝的誤判。


  昨天,經濟新聞一個記者,還怒罵李德勝是“道德淪喪,挑戰人性極限”。


  今天就畫風一轉變成了,“李德勝入室有錯,但不該含冤入獄!”


  還有很多互聯網中隱藏的柯南們也出來了,指出“李德勝不是凶手的十二點證據”,看的我瞠目結舌,直呼天才。


  最後,當地執法者也迫於壓力,宣布如果三日內,沒有發現新的證據,能表明李德勝是凶手的話,將撤銷對他的謀殺指控。


  母親看著新聞感慨道:“我就說嘛,德勝不會是凶手的,我的直覺一向很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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