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3章 鳳凰男的淒慘原配 11 2200+字
兩人才交往了一個多月,沈致遠便天天洗腦原主他在農村的寡母將他拉扯大,還將他送到大學有多不容易,以後兩個人結婚了,原主一定要好好孝順他媽媽。
而原主看到這麽也優秀帥氣的沈致遠,自然不斷點頭,哪怕還沒見到沈致遠的媽一麵,就暗自下定決心,以後一定要將未來婆婆當做自己親媽一樣供養。
甚至原主還主動提出要不要去鄉下見沈致遠的媽媽一麵,但是沈致遠連忙以路途太遠的理由暫時拒絕了。
因為沈致遠深深知曉,自己媽媽趙春紅就是一個農村悍婦,而且哪怕自己是女人,也極度重男輕女的那種。
其實沈致遠並不是真正的獨生子,他上頭還有兩個姐姐,隻是早年都被送人換成錢了。
這種事情沈致遠是絕對不會跟原主說的。
更重要的是,他們老家的農村,可不似江城這種沿海二線城市的農村那般發達富裕。
他家裏又是村裏最窮的,還是土胚屋,連磚瓦都沒鋪好,冬天漏風,夏天漏水,蚊蟲遍布,然後沒有空調,更沒有抽水馬桶一類的城裏人必備玩意,用的還是旱廁。
那種髒亂差的環境,別說是原主這種嬌滴滴的小姑娘,就算是他們農村的小姑娘,但凡有點學曆,或者小學中學畢業後出去打過工的,都不會願意回到這種地方。
他們老家的彩禮動輒就是三四十萬起步,而且還是沒有任何回贈,可能會被扣在女方父母手裏給女方的哥哥弟弟娶妻的那種。
……
不像江城這邊,雖然有所謂的彩禮,但其實真正的含義是小家庭啟動資金。
一般男方出一部分彩禮,女方也出一部分嫁妝,給小夫妻兩個人攥在手中,或者買房買車,或者用來改善家庭條件。
有那種女方家裏條件好又比較寵女兒的,回贈一輛車很常見,就連陪嫁一套房子的,也並不怎麽稀罕。
這也是為什麽沈致遠挑中了原主的原因。
他本身就看中的是原主天真無憂,所謂的煩惱無非是太胖了找不好對象而已,在沈致遠心裏,哪怕今後結婚了,他也是很嫉妒原主的,要是原主的錢和房子都在他手裏就好了。
女孩本就是低人一等的,哪裏用得著這麽金貴,還要買房買車呢?
要是這些東西落在他手裏,一定能發揮更大的價值。
當然,沈致遠也深知,原主再怎麽喜歡自己,在髒亂差甚至不能遮風擋雨的土胚屋麵前,還是極有可能動搖的,畢竟這條件實在太差了,連粗茶淡飯都算不上。
最好的辦法就是在原主見到他老家鄉下的條件前,先哄著小姑娘領證。
……
領了證,沒辦酒也無所謂,結過婚的女人又離婚,那貶值就太快了,沈致遠不信原主有那麽大勇氣傷筋動骨。
至於婚禮,反正他是漠不關心,他本來也不準備給這個土肥圓辦酒。
畢竟江城的婚宴酒店都貴的離譜,哪怕是挑在鄉下禮堂自己辦,十萬左右一場婚禮外加酒席也是必須的。
橫豎不過一句話,他沒錢,有錢也決計不肯給原主花。
在他看來,原主那種土肥圓,在感情上蠢得可憐,他嘴上哄哄就算了,畢竟原主不是看到他買的那些廉價水晶杯、廉價情侶T恤,就已經開心的找不到北了嗎?
……
其實正常的小情侶,女生在兩人交往的時候支出大部分,就能夠看出不對勁,更何況沈致遠還極為綠茶的動不動表示自己喜歡商場的衣服。
他確實沒有開口讓原主買,但誰讓他喜歡呢,每次還半推半就地埋怨原主又亂花錢,但哪次不是開開心心地穿著原主買的東西,說買了就不能浪費了,他何曾想過真正阻止?
現在商場的衣服都可貴了,哪怕是原主,也舍不得這樣經常動輒消費,卻為了沈致遠咬牙破了例,還買的都是比較貴的牌子。
……
原主其實心裏隱約的察覺過不對勁,但是她每次都自我開解,沈致遠又不是江城人,每個月的房租就是一筆不低的花費,何況還要寄錢去鄉下給寡母。
而沈致遠不也給她回贈禮物了嗎?
雖然可能是一萬和幾十塊的差距,但是古語有雲,千裏送鴻毛,禮輕情意重,最重要的是沈致遠許諾了她一輩子,物質上的東西她本來就不缺,何必這樣跟自己的戀人斤斤計較?
顯得她都有點拜金了。
是的,原主以前一直不覺得自己的消費有任何問題,但是在沈致遠看來,原主就不配吃好的用好的,她花的每一分錢,都不如用在他身上。
男人不動聲色地暗示,女孩子要賢惠,要勤勞,要體貼,要節省,更要懂得付出。
在這種不斷洗腦之下,原主也日益覺得自己真的有問題,而後對沈致遠越發的好了。
隻是她做菜實在太難吃,還打碎好幾個碟子,沈致遠這才沒有讓原主瘋狂做家務,但掏錢是免不了的。
……
在沈致遠暗示了家底太差,可能要裸婚之後,原主也不覺得有什麽問題,反而極為心疼沈致遠,畢竟自己的男孩子都說了,誰不想給心愛的女孩一場世紀婚禮,他心裏也是極為難受的。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原主就決定坑自己的父母了,主動站在男友的立場無限偏幫沈致遠。
她將沈致遠介紹到父母麵前,原主父母雖然對沈致遠的家境不大滿意,奈何小夥子人長得精神,工作也算體麵呀。
那些家境不差的本地男孩子,或許自家的嬌嬌女嫁過去以後,也可能會被婆家挑剔,可是沈致遠不同,他出身一般,應該會感激原主付出的。
抱著這種想法,原主父母也沒有阻止兩個人結婚,甚至在聽到沈致遠說不辦酒隻領證後,僅僅是皺眉,逼沈致遠去買了個七千多的黃金手鐲算定了親。
而後婚宴,擺酒,婚紗照,鑽戒,人情,全是原主父母掏的錢,這裏就有三十來萬不止,甚至還大方地讓沈致遠住進了原主的房子裏,不強求他買婚房,說以後有孩子了兩人可以置換。
在這種情況下,沈致遠還極為不滿意。
他的工作看著體麵,薪水也比一般的公立老師高,但其實他的存款還沒有原主來得高。
沈致遠時常出沒江城各種深夜見不得光的酒吧,大手大腳消費,隻為了享受一聲別人吹捧的沈公子,還有各色小白臉與壯漢的恭維。
……
在兩人結婚之初,沈致遠便謀劃著將原主房子改成兩個人的名字,隻不過他遲遲不跟原主圓房,原主自然心裏也不舒服就拒絕了他。
男人心中懷恨在心,心裏忽地打起了別的歪主意。
——現在不是有那種人身安全的高額保險嗎?
要是蘇清歡死了,受益人是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