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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合作夥伴

  顧莊氏一個女人,為什麽會有這麽大的能量?


  當斯特羅皮問出這個問題,丁遠森並沒有接口。


  在這樣的時代裏,任何人的任何話都不要隨意的接口。


  斯特羅皮似乎對丁遠森的態度非常滿意:“丁先生,上海很大,但上海也很小,你有你的朋友,我也有我的朋友,也許你我還擁有共同的朋友。”


  “羅登探長。”丁遠森終於開口說出了這個名字。


  斯特羅皮笑了,笑的非常開心:“瞧,我喜歡和聰明人打交道,我甚至把這當成享受。我和羅登探長共進了晚餐,他和我仔細的談到了你這個人,也談到了顧莊氏的案子。真是奇妙,你找到了沙文同,然後尋找到了顧莊氏案子的突破口。”


  說到這裏,他看了一眼丁遠森,發現這個年輕人表現的始終都是如此的沉穩:“而且我想後來的沈秀珠女人,以及上海的遊行,都是從你開始的吧?”


  丁遠森平靜地說道:“那麽你呢,斯特羅皮先生,你的立場又是什麽呢?”


  “沙文同和我無關,日本人也和我無關。”斯特羅皮微笑著說道:“我是一個商人,我隻關心商業上的事情。我之所以選擇和高樂田合作,是因為他有著很強大的人脈,和他合作我能夠賺到很多的錢。他死了,我不認為他的繼任者有什麽大的作為。”


  “我不是他的繼任者。”丁遠森罕見的打斷了他的話:“我們中國人稱呼他為漢奸,而我不是。”


  “我很抱歉,丁先生。”


  斯特羅皮看起來並沒有任何的不悅:“我的比喻可能不太準確,應該這麽說,我並不看好葉簡文先生名義上負責的新公司,但當我知道了你才是利升商行真正的老板,並且知道了你所作的那些事情,我承認,我忽然對你有興趣了。你知道我為什麽允許葉簡文先生邀請你一起來這個酒會嗎,丁先生?”


  丁遠森忽然就看到了希望。


  “合作方,除了要有人脈,還要對方擁有很強的能力,在危機來臨時能夠從容應對,遇到任何的麻煩,都能夠想到解決的辦法。”


  斯特羅皮不再笑了,而是非常嚴肅地說道:“你還很年輕,你沒有多少人脈,但你表現出了和你年齡並不相符的能力。


  商人除了具備經商能力,還需要具備獨特的眼光,投資那些別人並不看好的商品。而你,在你的身上我承認,我看到了巨大的潛力。”


  丁遠森平靜的問道:“所以呢?”


  “我剛才說了,除了高樂田先生,我不會和其他人合作的,這是原則問題。”斯特羅皮鄭重其事地說道:


  “但我是個商人,商人的原則是可以隨著事物的變化而改變的。”


  然後,他伸出手:“丁先生,如果你願意,我們現在是合作夥伴了。”


  丁遠森用力和他握了一下手。


  在大上海,利益才是唯一的。


  朋友、原則,在利益麵前,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放棄。


  你別指望斯特羅皮對上海,對朋友會有多麽大的友誼,即便是自己,如果有一天失去了利用價值,也會被他當成一條破麻袋一般踢開。


  這裏就是上海,這裏就是公共租界。


  這裏真的遍地都是黃金。


  隻是要看你有沒有這個能耐把這些黃金拿走!


  “那麽,作為我們的第一次合作,我想開個好頭。”斯特羅皮緩緩說道:“讓葉簡文先生明天到我的辦公室來討論一下一批從歐洲運回來的好貨吧。”


  他是做軍火走私生意的,他說的“好貨”立刻引起了丁遠森極大的興趣。


  但他沒有問是些什麽,而是在那動腦筋,能不能用部分的走私軍火,把自己的機動中隊武裝起來。


  這個念頭才起,隨即就被自己給否定了。


  還是算了吧。


  自己隻是一個小小的中隊長,哪裏來的那麽大的權利。


  一旦自己的中隊配上了一水的好玩意,你看著,沒準會給自己惹來大麻煩的,就算連翁光輝也會特別的盯住自己。


  “那麽,我今天就不再招待你了,夥伴。”


  斯特羅皮特別強調了“夥伴”兩個字,接著,他毫不留戀的走了。


  丁遠森開始欣賞起這個人了。


  做生意,越低調越好。


  知道彼此合作夥伴關係的人,一樣也是越少越好。


  尤其是丁遠森的特殊身份。


  “事情談好了?”


  在適當的時候,薑冬妮適當的出現了。


  “談好了。”


  此時的丁遠森心情特別美麗,他看到那一邊葉簡文正在低聲的和斯特皮羅做著交流,嘴角流露出了一絲笑意。


  正在逐步走上正軌,不是嗎?


  他牽住了薑冬妮的手:“你餓不餓?”


  這裏是自助酒會,到處都是吃的。


  可是他偏偏就是問餓了沒有。


  偏偏,薑冬妮認真的點了點頭:“我好餓。”


  “走。”丁遠森笑著說道:“我知道在這附近有一家非常好吃的地方!”


  ……


  丁遠森說的非常好吃的地方,是一個賣宵夜的攤子。


  這裏也隻賣一樣東西:

  餛飩!


  一輛板車裝著爐子等幾樣簡單的家夥什。


  一張小方桌,兩條長條凳。


  賣餛飩的老頭沒有六十也差不多了。


  現在還早,沒客人。


  丁遠森叫了兩碗餛飩。


  他家的餛飩,皮薄肉多,放在碗裏,晶瑩剔透。


  來上一小勺的豬油,再撒上一把蔥花,熱氣騰騰的,剛端上來便能讓人食欲大開。


  丁遠森和薑冬妮的吃法截然不同。


  薑冬妮先淺淺的抿了一口湯,然後用湯勺舀起一隻餛飩慢慢的品嚐著。


  丁遠森呢?


  狼吞虎咽,一碗餛飩沒多少時候都到了他的肚子裏,連湯都喝了個幹幹淨淨。似乎還是意猶未盡:

  “再來一碗,不,兩碗。”


  “我夠了。”薑冬妮趕緊說道。


  “我吃,好吃!”


  丁遠森迫不及待地說道。


  薑冬妮抿嘴一笑。


  丁遠森訕訕笑著:“我胃口大。”


  “不是。”薑冬妮卻特別認真地說道:“以前我媽總對我說,能吃的男人,一般運氣都不會太差。”


  “是啊,我的運氣好像真的不錯,一來上海就遇到了你。”丁遠森的這張嘴,也是夠甜的。


  他站起身來,看著遠處燈火通明,說道:

  “你知道嗎,我愛這裏,我愛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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