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不速之客——溫憶小姐
第62章 不速之客——溫憶小姐
傅北苑的客廳裏從不放鮮花,無他,隻因為傅聿宴不喜歡,嫌花的味道過於刺鼻,而明阮對鮮花輕微過敏,所以那花瓶裏的花從來都是假的。
一直沒有換過。
沒有挑明,明阮將鮮花收下,轉手塞進言述的懷裏,讓他抱走。
言述不甚在意,但他知道明阮有些過敏,但旁人的心意總不好拒絕,於是找了個花瓶插了,放在對麵的電視櫃前,距離明阮遠遠的,是個相當安全的距離。
馥鬱的花香味總算淡了一點,明阮蹙著的眉毛終於伸展開來。
看著明阮收下玫瑰,溫憶就開始推薦手裏拿著的糕點,十分熱情,就差上手喂給明阮吃了。
推辭不過,明阮就拿起一塊兒嚐了嚐。
溫憶今天一係列的舉動實在過於反常,跟她之前的風格完全不像,真要說,明阮寧願相信這是林別幽的手筆。
同樣是心機頗深的小姑娘,溫憶擅長裝委屈,林別幽擅長的就是綿裏藏針,背後下黑手。
她倆認不認識明阮不知道,但一直不怎麽把溫憶放心上的明阮,忽的看她不順眼起來。
關注到明阮的表情,言述搬著椅子無聲往後靠靠,找了個不怎麽受關注的角落,靠著椅背,拿著手機啪啪給明阮打字。
言述:這小妹妹不好對付啊。
明阮:是有點,之前不是這樣的,不知道受了什麽刺激。
言述:要不要哥哥幫幫你?
明阮:就你?你行嗎?不是最討厭這樣的?
言述:哎,這你就不懂了,我不行有人行。
誰能行?……明阮字還沒有打完,病房裏再次進來兩個人,是傅聿宴和蘇一一。
蘇一一換了一身行頭,昨天那件藝術感很重的風衣消失,取代它的是一身嘻哈風的套裝,頭上扣個鴨舌帽,耳朵上帶著不規則的耳釘。
一身行頭叮叮當當。
明阮看看蘇一一再看看言述,這下能夠完全確認,這倆人昨天絕對在一起廝混,這身行頭一看就是言述的手筆。
“嫂子,昨天睡得怎麽樣?”吹了個口哨,蘇一一笑著說。
身上的痞氣過於重了些,自帶光環,嘴邊眼角像是藏了蜜糖,分分秒哄你上西天。
跟這人一比,明阮忽然覺得言述順眼不少。
都是流連花叢的浪子,因為職業的緣故,言述穿什麽都帶著一股濃鬱的文人味道,少了蘇一一身上的浪勁。
看著這人,明阮簡直不敢相信,他是個醫生,還是貨真價實的那種。
“托你的福,差點沒醒過來。”明阮皮笑肉不笑。
“不能這麽說,你沒覺得頭不怎麽疼了?”
明阮晃晃腦袋,果然煩悶和疼痛感少了不少,整個人都輕鬆起來。
狐疑的看了蘇一一一眼,明阮還是有點不信。
“這種事,他不會開玩笑。”傅聿宴在床邊坐下,伸手幫明阮捋捋頭發,輕聲替蘇一一解釋。
“謝了。”衝他一抬下巴,明阮淡笑。
蘇一一笑著說:“不客氣。”
“這兩天還是不能太勞累,多休息,如果睡不著,就給我打電話。”
從口袋裏掏出張皺巴巴的名片伸手遞給明阮。
低頭看了眼,直接笑了出來,輕聲念著:“時風經紀,陌陌,身份:模特。”
“私生活還挺豐富。這背麵還有個唇印。”手指一彈名片,明阮繼續笑:“桃花還挺多。”
尷尬摸摸鼻子,拽回明阮手裏的名片,蘇一一幹咳幾聲,從褲兜裏摸出個更皺的。
看看確認沒什麽問題,將這個遞過去:“這個是對的。”
收好名片,明阮笑著說:“行,我知道了。”
溫憶看著直接忽視自己聊得甚歡的兩個人有點不開心,在怎麽說,她也算是個美女。
整理好連衣裙,溫憶站起身向蘇一一走過去,正準備打招呼,被蘇一一直接噎了回去。
“這位小姐,你往旁邊讓讓,擋著路了。”蘇一一頭也不抬的說著,順便推了她一把,往明阮眼前湊剛好將她遮擋的嚴嚴實實。
確保明阮看不見這個糟心的女人,蘇一一才停了下來。
眼看溫憶吃癟,明阮憋著笑意,不敢笑出聲, 忍得十分辛苦。
言述拿著手機繼續給明阮發消息:我就說,有人能治得了吧。
明阮回:大拇指 大拇指 大拇指。優秀
其實蘇一一今天來就是給明阮做個全身檢查,中心醫院的醫療資源沒話說,但是蘇一一手裏有更加先進的設備,能夠詳盡的觀察明阮身體的每一個動向。
明阮由著蘇一一擺弄,餘光卻盯著溫憶。
小姑娘楞在原地很久,臉色慢慢由白到紅再變青,活像是一出大戲,精彩極了。
若不是不合時宜,明阮真想給剛認識的導演打個電話,推薦她去試試裏麵的角色,說不定有不錯的收獲。
不多時,恨恨的看了蘇一一一眼,委委屈屈的看著傅聿宴的方向,那人自顧自開會,完全忽視這個楚楚動人的眼神。
進退兩難,溫憶最後瞪了明阮一眼,踩著高跟鞋蹬蹬蹬走遠了。
趁著換設備的空檔,明阮低聲說:“你這也太狠了。”
蘇一一抬頭,純真無害,笑:“沒辦法,她身上的香水味道,太嗆了。”
說完,還嫌棄的捏捏鼻子。
實在沒忍住,明阮噗嗤一聲笑出來。
明阮的身體看上去很正常,起碼蘇一一給她的報告單裏是這麽寫的。
但是明阮自己清楚,這也隻是看上去而已。
她的身子早就是漏洞的氣球,四處透風。
“不用擔心,回頭我給你整點藥,調理調理就好了。”蘇一一自信的說。
“你靠譜嗎?怎麽感覺這麽像賣假藥的呢?”明阮持懷疑態度。
“嘿?”蘇一一手放兜裏摸摸,半天沒找著,衝明阮尷尬一笑:“等著啊,口袋有點多。”
上下掃了他一眼,的確是口袋有點多,上衣加褲子大大小小估計得有十個。
摸完上衣摸褲子,總算是讓他在袖子上的口袋裏找到了他需要的。
是個破破爛爛的本子,邊邊角角都貼著透明膠帶,也不知道是主人不夠珍惜,還是使用太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