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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9章 買回去衝喜

  顧元元心裏愁得不行。


  也不知道小豆丁這滿腦子經濟學問,都是跟誰學的。


  當然,她絕對沒有看不起經濟學問的意思,不管什麽時候,都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隻是沈正年紀不大,顧元元怕他心性未定,被銀子迷了眼,從而把心性養得市儈。


  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而且小豆丁,如今開口閉口賺銀子,很難想像,長大以後會不會掉錢眼裏。


  顧元元把這個想法跟沈正淩一說,誰知沈正淩看得倒是比她更開。


  沈正淩道:“正則是這幾年在老沈家窮怕了,缺吃少穿,所以現在才會覺得銀子很重要。”


  “有了銀子,就可以買吃的,買穿的,不用挨凍受餓。”


  “等以後他大一點,自然就不會這樣的。”


  “再說了,就算他以後一直這樣也沒關係。”


  “我們本來也不是什麽高門大戶,書香門第。”


  “小門小戶出身的小老百姓,就算把銀錢看得重些,也是人之常情。”


  “不說其他,就說我們靈湖村這麽多村民,現在要是誰懂經濟營生,能賺到錢比別人家裏過得更好,隻會讓村裏其他人羨慕嫉妒,而不是被人看不起。”


  顧元元一想也對,他們本來就不是為了讓沈正則考功名去的,喜歡賺錢,也沒什麽不好。


  沈正則開始去鎮上讀書,正好沈寶兒每天早上要趕去鎮上的火鍋鋪子,兩姐弟一起出門,倒是有伴,坐在牛車上還能聊聊天。


  隻是,如今夏秋之季,坐著牛車趕路倒還好些,等以後天氣涼下來,大早上的,路上都是霜凍,再讓他們天不亮就坐著牛車趕往鎮上,那就受罪了。


  左右如今家裏也不缺銀子,顧元元和沈正淩提了一句,兩人第二天就去縣裏買了輛馬車回來。


  這年頭的牛和馬一樣,都是大物件,買了以後,要去衙門登記,顧元元順便就把家裏的一攤嫁妝,和火鍋店,都在衙門裏登記了一下。


  火鍋店暫時掛在她名下,也是一家人商量好的。


  不是他們小人之心,而是,老沈家的騷操作實在太多,而這個時代,沒分家,未經長輩允許不得置辦私產,當時設立這一條律法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權益,體現百善孝為先。


  但正是因為這條律法的存在,像沈正淩這種,遇上家裏長輩偏心的人,就特別倒黴,隻能做牛做馬,任由搓磨,卻無法光明正大的反抗。


  否則被家裏的長輩告到衙門,辛辛苦苦攢下來的錢物全都得上交給家裏不說,人還要挨板子坐班房。


  在這種情況下, 為了防患於未然,他們家裏所有的田地鋪子,全都登記在顧元元名下。


  馬車、牛車這種大件財產,也登記在顧元元名下,包括家裏下人的賣身契,都是顧元元名下的。


  老沈家人哪怕再不要臉,也別想拿走他們家裏半分錢財產,除非硬搶。


  可老沈家人如果敢硬搶,沈正淩就敢把他們的手腳全都打斷。


  馬車買回去,自然又引得村裏人看稀奇,這可是馬車啊!


  棗紅馬膘肥體壯,馬車不但好看,還結實耐用,坐在裏麵,夏天不用曬太陽,冬天不用吹風,多好!

  同樣都是人,人家沈正淩怎麽就這麽會賺錢呢?


  看看看看,這才短短幾個月,家裏又是蓋房子,又是買地,又是買下人,又是開鋪子的……如今,更是連馬車都買回了。


  就算跟鎮上有錢老爺相比,也不差什麽。


  真是,羨慕啊!


  村民們各種羨慕嫉妒恨,更有些家裏有閨女的人家,特別後悔當時聽信老沈家傳出來的那些說沈正淩不好的流言,沒把握好機會,把閨女嫁給沈正淩。


  不然,要是當時跟沈正淩結親了,他們現在還愁沒有子日子過?

  沈正淩家裏,指頭縫裏隨便漏點出來,就足夠了。


  不過,大家心裏想是這麽想,真要讓他們現在做點什麽,厚著臉皮貼上去,他們是不敢的。


  倒不是他們怕丟臉,而是怕得罪了沈正淩和顧元元兩個,以後沒有好日子過。


  之前王家的下場,他們可都看到了。


  總之現在,王家的下場不好過,王蘭蘭的下場就更不好過。


  因為老王頭欠了村老的銀子,被村老針對,加上王家男人打女人厲害,賺錢過日子卻是草包,這麽一來,日子更是過不下去了。


  老王頭就把主意打到王蘭蘭頭上,家裏養了她這麽些年,原是指望她嫁個好人家帶契家裏的。


  可如今,因為在沈正淩家門口鬧的那一出,她容貌也毀了,名聲也毀了,哪還能嫁人?

  呃,嫁人還是可以嫁的,自然有不在乎名王蘭蘭名聲和容貌的老光棍。


  這些人好吃懶做,娶不到媳婦,隻要是個女人就行,娶回家不但晚晚上給睡,給生孩子,白天還可以下地幹活,賺外回來給他們花,多好的事?

  隻不過他們樂意,老王頭可不樂意。


  他們王家養了王蘭蘭十幾年,可不是養出來給別人家做牛做馬的。


  他養著王蘭蘭,就是為了從王蘭蘭身上收好處的。


  既然嫁不出去,想讓她帶契家裏的想法落空,那就直接把人賣了就是。


  當然王蘭蘭現在這個樣子,就算想賣給有錢的老頭子做妾人家都不要,更別說賣出什麽好價錢了。


  老王頭不甘心王蘭蘭砸在王家,十幾年白養,經過多方打聽,總算打聽到一戶人家,家裏的老太爺快不行了,要買個女人回去衝喜。


  給出的銀子十分可觀,五十兩銀子的高價。


  有這個錢,去人市買三個下人都夠了,犯不著這樣到處找人。


  所以一看就有貓膩。


  不過老王頭不在乎這些,隻要對方給銀子就成,反正王蘭蘭也隻能賣這麽一回。


  老王頭找到對方,表示願意把家裏的閨女賣給他們,結果對方就跟他直說,說是那位老太爺眼看就不行了,這買回去的女人雖然說是衝喜的……


  但是,如果衝喜沒把人衝好,老太爺去了,女人就得跟著一起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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