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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臉皮不厚怎麽追媳婦啊?

  沈寶兒忽然發現,她大哥大嫂這幾天變得有點不一樣了。


  以前吧,兩個人雖然親近,卻總是帶著一點客氣。


  現在就不一樣了,兩個人連眼神都是黏糊的,哪裏還有半點客氣?

  以前,她覺得,大哥一到大嫂麵前就聽話了,被她大嫂指使著做這做那,她大哥那是十分小心,生怕事情沒做好,被大嫂嫌棄。


  如今嘛,他大哥依然還是聽大嫂的話,被大嫂指使著做這做那,可卻變得十分積極主動,不管是會做的,還是不會做事情,見活就幹,一點不怕把事情做壞了被大嫂嫌棄。


  有時候,他大哥竟然還能故意找點事情,主動湊到大嫂麵前去找嫌棄。


  比如:“娘子,我剛才劈柴的時候太用力,不小心把袖子扯破了……”


  結果,她大嫂連頭都沒,隨口“哦”了一聲,說道:“那你把衣服換下來,讓寶兒給你縫一下。”


  “要是實在縫不起來,那就不要了。”


  沈正淩:“……”


  看看手裏的袖子,再看看低頭畫玩偶圖的顧元元,總覺得自己跟這隻袖子一樣慘。


  沈正淩磨磨蹭蹭的走開,走了幾步就回頭看看顧元元,指望她能施舍一個眼神,結果,顧元元一心撲在玩偶畫稿上,根本沒空理他。


  沈正淩隻好冷著一張臉,回屋去換了衣裳,把衣裳和袖子一起塞給沈寶兒,讓她給縫起來。


  沈寶兒看著整隻掉下來的衣袖,從衣縫中被撕扯開,一整隻袖子整齊的掉下來,掉得徹底幹脆利落,毫不拖泥帶水。


  沈寶兒忍不住道:“大哥,這衣袖是你自己給扯下來的吧?!”


  不然沈寶兒想不出來,怎麽樣的不小心會能袖子這樣整隻從衣服上掉下來?

  瞎說什麽大實話!


  沈正淩連忙轉頭看了一眼顧元元,見她沒注意到這邊的動靜,這才重新轉向沈寶兒,惱羞成怒道:“讓你把袖子縫上,你縫起來就是了,話這麽多?”


  不過顧元元也不是每次都不理她的。


  比如有時候,他寫字的時候,故意寫錯那麽一筆,顧元元一眼就能看出來,自然是要說他的:“沈正淩,這個凰字,底下是個王字,不是個土字啊。”


  也不知道是不是沈正淩跟沈寶兒和沈正則他們兩個說了什麽,反正,不知道從哪天開始,兩個小的就不跟著沈正淩一起在顧元元這裏學認字了,更不會留下來跟沈正淩一起寫字。


  隻偶爾有時候拿著寫好的功課過來給顧元元檢查一下有沒有錯別字。


  顧元元倒是問過沈寶兒原因,沈寶兒道:“正則從村塾裏讀書回來要複習功課,正好順便把我一起教了,我每天跟上正則的功課都覺得十分吃力,哪裏還有精力再向大嫂學習。”


  她還問過一次沈正則,也是這個說法:“我教姐姐就好,我們還能一起做伴。”


  雖說兩個小的說得沒錯,確實是這個道理。


  可顧元元總覺得,這其中有什麽她不知道的事情,但是沈寶兒和沈正則不說,她也就沒有繼續追問。


  自然不知道這是沈正淩為了跟她獨處的時間多點,私下威脅弟弟妹妹,不許他們一起。


  這就是如今跟著顧元元讀書認字,隻有沈正淩一個人的原因。


  不過這也不是沒有好處的,比如說她以前為了顧全沈正淩的麵子,當著沈寶兒和沈正則的麵,基本上不會說沈正淩什麽。


  現在嘛,說沈正淩幾句,也不怕他在弟弟妹妹麵前丟了威嚴。


  顧元元說他的時候,沈正淩就表現得特別老實聽話,連忙點頭表示知道:“是我弄錯了,少寫了一筆。”


  顧元元這會兒也沒多想,隻道:“那你下回記住,別再寫錯了啊。”


  沈正淩胸脯擔保:“娘子放心,我下回絕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嗯,他下回確實沒再犯同樣的錯誤。


  他下回,這個“凰”字一點沒寫錯,隻是別個字少寫一筆而已……


  沈正淩也發現了,用其他辦法吸引顧元元的注意力,都不如寫錯字更能讓她注意到。


  沈正淩見此情景,簡直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天天用這招。


  一次兩次沒什麽,次數多了,顧元元自然知道他的把戲,一時瞠目結舌。


  這算什麽?

  前世有“曲有誤,周郎顧”的典故,今有沈正淩寫錯字?

  顧元元知道沈正淩是故意這麽做的之後,索性不管他了。


  沈正淩發現自己一連兩天寫了錯別字,顧元元都隻當沒看到之後,心裏也回過味來,顧元元這是知道他的小動作了。


  不過沈正淩自從決定要追媳婦之後,在顧元元麵前,已經把臉皮練得很厚。


  臉皮不厚怎麽追媳婦啊?對吧。


  沈正淩隻當自己是無辜的,對顧元元喊道:“娘子,你給我看看,我這個字是不是寫錯了?”


  顧元元不理他,道:“既然錯了,就自己改正過來就好了。”


  沈正淩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問題是我不確實是不是寫錯了。”


  “我覺得是對的,可是看得久了,就覺得看起來很奇怪,越看越像錯字。”


  這種情況顧元元以前讀書寫字的時候也遇到過。


  不過,顧元元懷疑這是沈正淩故意找的借口,所以並不搭理他。


  自從那天,兩天把婚事的事情說開以後,沈正淩在她麵前,就跟徹底變了一個人似的。


  以前多高冷的一個人哪?現在簡直沒臉沒皮。


  但凡在家的時間,沈正淩就跟個尾巴似的,非得黏著她。


  時時刻刻都想搞點事情出來,彰顯自己的存在感。


  她要是不予理會,沈正淩就會持續不斷的搞事情。


  這不,現在連故意寫錯字吸引她注意這種幼稚的事情都做出來了。


  這要是出去跟人說這是沈正淩做出來的事,顧元元敢保證,整個靈湖村的村民,就沒有一個會相信的。


  天生神力,手撕野豬的沈正淩能做這種幼稚的事情出來?

  那絕對不可能!


  可沈正淩不止這麽幼稚,這會兒還特別會在她麵前裝委屈。


  比如現在,見顧元元不理他,沈正淩立即用一種非常可憐的語氣說道:“娘子,你是嫌棄我笨,連寫字都學不會,所以不願意教我了嗎?”


  真想讓靈湖村的村民看看,這就是他們眼中的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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