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入鎮中二
自己四處張望還是動作誇張,隻要不是太明顯被消除了很大存在感的自己真的不引人注意。
真的是存在感消弱後,還會被人給發現的話,那當時自己的表現和動作,幹的事不比直接敲鑼,差到哪裏去?
至於為啥林清,知道的那麽清楚,當然是找那幾個小朋友驗證一下嘍,自己過去打招呼,他會正常回應說話,自己聲音要是小一點,就像沒注意到自己有開口一樣,三心二意的。
直到自己最後捏了兩下臉蛋,他們才像是反應過來一樣,很生氣打了自己幾下,然後,也並未理會自己,接著玩自己的。
直到林清給他們講了一個很開心很有愛的詭故事,值得一提的是,當時自己講故事的時候,居然也變換了一身行頭,就像說書先生那樣。
自己還是沒有存在感存在感,存在感全到自己講的故事上去了,所以就講了一個故事,讓他們聽得更加入神,更加投入,故事才講一半,爸爸媽媽,嫌他們調皮搗蛋,趕出家門,關在外麵不給飯吃,還沒講後麵的恐怖劇情呢,居然都哭。
當時刷一下路上的人的注意力全部都吸引過來了,自己身上雖然沒有發出聲音,但衣服在他們注意時恢複了,之前那樣遮擋半個臉,帶著兜帽的樣式。
鞋子也恢複成了拖鞋的樣子,鞋子的變化,是外形變化了,但是走著感覺還是拖鞋的那一種柔軟感,路人服變化的更像是偽裝。
突然的解除偽裝,讓林清也嚇了一跳,趁著行人的注意力,還沒有放到自己身上,還沒看清自己,林清二話不說就躺在了地上,屏住呼吸,張大眼睛裝死,林清對自己的演技給出90分,剩下的10分是,自己現在沒有牙膏之類的,不然來個口吐白沫更加傳神。
看著剛才在注視這裏的人,突然像是什麽事沒發生一樣,有各幹各的事情接著離去,現在隻有那幾個孩子還在哭,然後也哭著離開,應該是跑回了家找父母告狀去,林清對此表示自己已經死了,不關自己的事。
停了一會兒,真的憋不住氣了,於是林清起了身,如同自己想的那樣,衣服又重新變回了路過鎮民們中穿的最多的那種布衣。
林清走著走著就,迷了路,不知道自己是從哪條路過來的?看到挑著貨物的人都是往一個方向去,林清不知道去哪,於是決定跟著他們一起往前走。
畢竟這裏房子圍牆大概都一樣,路也都是相同材質的石板鋪成,才進來沒走多遠,就迷失在了這一模一樣的道路中。
走了一會兒林清就跟著,走出了這如同迷宮一樣的棋盤街道。
“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麽認識的,路都沒路標的”單純的要是走出去,以這樣的布局直接走直線一定能出去,但是到哪裏就不清楚了。
跟著路人一起來到了,就是一個相當寬闊的菜市場,劃分的津津有條,最讓林清大開眼界的居然是路兩邊都有石台,方便收貨的人擺放貨物,還有專門的下水道進行雜物的丟棄。
林清雖然沒有錢,但是也如同是出來買菜一樣,止不住好奇心,研究著各種在售賣的青菜,
有些是自己見過的,有些隻是看著眼熟得,有些則是自己不認識的,仔細一細算,居然看見了好幾十種。
當然林靜也不覺得奇怪,不要說換個世界,你就是換個城市,在那些連鎖超市還沒開始的時候,裏麵的菜市場售賣的菜種類,就有很大的不同。
一路走來,林清看什麽都覺得稀奇,俗話說十裏不同音,百裏不同俗,這不同的時代,更是不同的世界,雖然文化很是相似,但不同之處特別多,林清看啥都新鮮。
最後林清在一家賣早餐的店門口停下了腳步,其門口架著兩口大鍋烀烀的冒著香味,湊上去一看發現,裏麵煮的居然是動物的內髒,如肚,心,肝之類的,還有一些碎肉末。
看著隔壁那家麵積是別的店鋪兩倍大小的肉鋪,上麵的招牌,剛好掛在中間,林清不禁暗歎,這家的老板好會做生意。
若是和古代一樣屠夫,是門手藝活,但是一般人家也吃不起肉,就算吃得起的不是什麽重要日子也不會來買豬肉,這家老板一看就是把好肉留下進行售賣,那些亂七八糟的清洗幹淨和一些碎骨什麽的,用來煮湯。
這樣讓沒錢買太多肉,但又有幾個閑錢的人的人來吃,隻買一丁半點的要是讓別人見了,麵子上不好看,但是你用這點錢過來喝碗肉湯,絕對舒服舒服,不擔心丟了麵子,又把這些賣不出去的內髒用了。
有客人來,店家就會從鍋中舀一勺濃湯進入碗中,然後配上。看著很像是金黃的燒餅一樣的餅子,由店家拿刀切成絲放入碗中吸收湯汁,然後再撒上一點像是蔥花一樣的植物。
看得林清,口水直流,雖然很想進去吃一碗,但是不巧的是身上空空如也,有心順手牽羊從周圍人身上拿一點錢,覺得又有點丟自己堂堂穿越者的臉。
但美食更加誘人,林清腦中出現了長著翅膀的惡魔“好香啊!”,又出現了一個有著光環天使“節操啊,節操!”惡魔“那你想不想吃?”天使頭上的光環刷一下變黑“確實挺香,走吧”惡魔(?(?(?(?(?;;)p;驚呆惹,天使“沒事回頭擦一擦就亮”
林清學著一些客人那樣招呼,“老板來碗湯,再來兩個餅子”。
林清很緊張發現老板,也沒感覺到異常,隻是一邊忙碌一邊,回應了一聲,“好賴!裏麵請”
然後開始舀湯切餅,看來自己說的話他們也聽得懂,林清放心的坐在最靠門口的那個位置,等著老板上湯來,出了意外也是方便自己跑路。
若是找自己收錢,自己就往地上一躺,憑借這存在感削弱,加主動技能,直接消除所有存在感,讓對方忘記自己,隻要出了門,自己就是一個無辜路人。
若是道具路人服給力!當自己不存在,自己就先溜,不對,是先回去,回頭把豆角帶下山,回頭補償老板一些仙丹,畢竟吃了人家的東西肯定是要給錢的,自己隻是暫時沒錢。
要是刷臉的話,信不信?直接就能傳出鬧鬼,把這一家生意給搞黃了。為什麽那麽清楚?還不是旁邊人自己一路過來,有很多人都在議論自己,死了,和朱家小姐。剛好八字相合,配了***,然後屍體找不到了。
最主要的還是朱家的大小姐自己作為背景人物出現,從路人的講解中了解到了自己這個身份,大致情況。
唯一的一個要飯的,吃百家飯長大的,至於有別的孤兒,則是都有遠親近鄰的照顧,原身祖上也是富戶,從太爺爺那一代就開始享樂不思進取,然後一直到父親也是如此,花光了家產後,原身父親以做生意的名義,四處找親朋好友借錢,這裏民風很是淳樸,鄰裏之間,都算是有點沾親帶故,有點閑錢的覺得原身父親這是知道悔改,是好事。
結果原身父親借到錢後,接著享樂花完了,把關係都弄散了,最後覺得還不上,一死了之,親朋雖然不要債了,看原身可憐也會給予照顧,但原主是個有骨氣的覺得對不起親朋,送他多少東西他都會拿回去,寧願要飯,也不再受恩惠。
這幾年長大後很少待在城中,遠離了家跑到了山上去尋食物,采野果野菜,自力更生,然後就吃了不幹淨的東西,就這樣涼涼了。
果然這些小道八卦隻要一提起來,大家都愛聊隨便一問,原身的情況基本都清楚了,林清覺得這些消息傳遞的可真快,昨天半夜發生的事,今天早上整個鎮子都知道,原身死了與朱家的小姐配了一對。
消息傳得如此之快,自己隻要敢露臉,一個死人出現在在,賣肉的店鋪,一家賣肉湯的餐館,再加上這個死人屍體不見了。
這些東西湊一起,你說大家會不會,想這個肉,到底是什麽肉?店裏的生意不黃才稀奇!絕對一天沒生意,兩天有人要交代,三天有人遠房親戚來砸店,四天就鬧到兩家店倒閉。
所以等下喝碗肉湯,如果有人要錢,就把自己的臉捂好,衝出店鋪,往地上一躺,先清除存在感,然後再混入人群,自己捂著臉是為了店家好,絕對不是嫌丟人。
對了,回頭自己打聽一下,自己原身的房子在哪?既然已經下山了,總要找個地方住著有個遮風避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