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變幻莫測的天氣
又等了三息,見那僅剩的姑娘沒有跟上的意思,花冰月也迅速結賬離開。
隻是剛出大門,她忽然留了個心眼,在酒館內部看不到的位置,盡量隱匿了自身氣息,藏於門邊等了一等。
不過片刻,裏麵響起結賬和腳步聲,那姑娘竟然也出來了!
她追到了門邊四下張望,似乎在找什麽人,而看到花冰月時卻驀然一怔,裝作若無其事地選了個方位而去。
“此人想追殺的,不會是我吧?可我並不是通緝榜上之人啊!”
花冰月之所以有此警覺,隻因剛入酒館時,她分明感到這位女子,不時張望外頭天色,似乎有些焦急離開。
可在酒館坐了半日,天氣已經好轉,她卻反而不動身了,甚至所有人都走了,她還坐在原地。
在這個殺戮之地,花冰月隻能猜想,大半日的時間讓她的目標變了,從急於離開變為了暗殺某人。
而這個目標人物,很可能就在酒館之內,她在等此人離開。
原本花冰月想看看,女子追殺的是否也是那兩個大漢,直到她舍棄大漢不追,在門口來回張望,花冰月才突覺不妙。
大漢離開的時間並不長,如果真的想要追擊他們,不會在門口停留。
而從酒館中出來的所有人,花冰月都能感受到他們,唯獨自己隱匿了氣息,那麽女子在找誰,就變得顯而易見!
“她隻對我有興趣!”這個認知讓花冰月更為謹慎。
在跟上女子還是繼續看熱鬧的衝突裏,她沒有交戰很久,便繼續追著眾人步伐而去,至於那名女子……既然要殺她,總會跟上來,如果隻是一時興起,那就當個插曲吧。
而人生,絕不能錯過成長學習的機會!
憑借著對兩名大漢、三名青年以及萬裏的感知,花冰月一路追蹤而去。
連她自己都有些奇怪,此時的念力竟然格外清晰,幾人明明已先後跑出數萬米,但她就是可以清晰感應到他們的方位。
小雨淅淅瀝瀝沒多久,開始逐漸加量,雨中多了一些塵沙,看起來新的一輪“下沙”又快要降臨。
新買的紫袍雖然可以增加防禦,但可惜不防水,在雨中一走就全濕透了。
然而花冰月依然沒有動用靈力,僅僅一念之間,原本全濕的衣衫,乃至頭發和肌膚,竟全都幹了,連她自己都覺得有些不可思議。
心念再次過處,而這次更誇張——整片雨幕向四周揮灑開去,不一會以她為中心的五米距離,隔絕出了一片晴天。
雨也好,沙也好,那仿佛都是別人世界的產物,而她明明處於世界之內,卻又像不在世界之中。
“這不就是梅鏡非所說的,可以控製氣候的能力嗎?我怎麽會突然擁有這種能力?”
根據殺臉所說,這種能力需要擊殺通緝榜第一名才能獲得,可她剛來此地,沒說第一名,不管榜內榜外、人或非人,她什麽都沒殺過,怎麽就擁有別人夢寐以求的東西了?
“通緝榜單第一名叫做‘自殺’,莫非玄機在這兩個字裏?但怎麽著,我也不可能自殺了,我卻不知道吧?”
任她如何聰明,此時發生的一切都難以理解!
“既然小範圍的環境可以改變,不知道這種能力的極限會在哪裏?若是在戰鬥中,可以改變別人身處的環境,那我豈非……”
晴天的範圍被無限延伸開去,在她肉眼可見之地,如今已是風和日麗、碧空萬裏。
周圍的城民從他們奇形怪狀的屋子裏紛紛走出,歡呼雀躍:
“有多少日子沒有見到這麽好的天氣了?上一次有這樣的晴空,怕是百多年前了吧?”
有人驚惶地提醒:“也不要高興地太早,那次晴空就是暴風雨前的寧靜,隨即而來的就是連著一年的毒漿,死了多少人你還記得不?”
“也不一定,我記得還要一次晴空過後,下的是白糖,我積攢了一屋子的糖,後來全搬去外麵了。”
從閑談聽起來,這裏還有許多是長期居民,至少已在此城住了百餘年。
然而這就很奇怪了,既然此處的環境分明如此惡劣,為何還有人寧願待在這裏,也不離開?
從他們所說來看,也不是找不到離開之法!
一邊向大漢等人的方向靠近,花冰月一邊不斷進行著新的嚐試,晴空之後,陽光越來越烈,逐漸炙烤大地。
剛剛雨落的潮濕,瞬間被蒸發幹淨,隨著陽光過於熾烈,“嗖嗖”幾聲,附近幾片草叢竄出火苗,將周圍民眾嚇了一跳,手忙腳亂地滅火。
更多的靈盾紛紛亮起,抵擋著逐漸難以承受的溫度,四周哀怨聲不斷:“怎麽越來越熱了?不會要烤熟了吧?這鬼天氣!以前也沒這麽熱過啊。”
疑惑中,花冰月心念再次變換,天氣又漸漸寒冷,刹那間天寒地凍。
與此同時,受到“下糖”的啟發,天地間盛開出一小朵一小朵的花糖,驚愕聲此起伏彼:“這天氣……下花了?好像能吃,還是甜的!”
半個時辰之內,花冰月幾經變換,終於確定一件事:這整片虛空——至少是她肉眼可見的虛空內,她可以改變所有的環境。
不隻是天氣、日夜,乃至一草一木、一物一屋的形狀、質地,全在她的心念之間……
整座殺域,仿佛一個巨大的、為她量身定做的玩具一般,隨心所欲地揉捏。
“為什麽在這個世界中,有種萬事任我操控之感?”
沒有使用洞府瞬移,也沒消耗一絲靈、念之力,她已出現在大漢兄弟所在的位置。
花冰月沒想到,這三名看似斯文的青年,卻雷厲風行地下手賊快,她不過就晚了兩刻趕來,他們就已經下手完畢。
而更讓她沒想到的是,此時一片怪屋之後的僻靜之地,躺在地上的卻不是兩人,而是三人——正是追擊並偷襲的三名青年。
點點黑色血跡從唇角滴落衣袍,戚暉簡直用他的實際行動證明著——烏玄之色果然比較耐髒,又能藏傷,一點都看不見被血跡浸染的痕跡,反觀梅鏡非的黃袍就有些可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