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胖子名叫劉本升。劉本升本來不是個賊,就是一個開棋牌社的。棋牌社這門生意沒什麽技術含量,支上麻將機,打掃好衛生,供應一些簡單的飲品和食物就可以,但是有一個先決條件,官麵上必須有人,或者具體說,必須能搞定治安隊。雖說隻要桌麵上不見現金就算不得賭博,但是如果治安隊三天兩頭來檢查,棋牌社就會給人不安全的感覺,長此以往,客人就不上門了。


  動遷之前,有固定的偷盜團夥在這一片行竊。偷盜團夥的據點在老農貿市場的海鮮檔口。


  這一片拆掉之後要蓋新樓。新樓的層數都在三十幾層,再加上冬天不能施工,整個工期就拉得很長,滿打滿算有兩年。這兩年裏,周圍沒有居民,都是民工,駐紮在這裏的賊因為沒有生意便都遷走了。


  劉本升的房子本是自己的,新樓建起來之後又回來開棋牌社。原來的賊窩是租來的檔口,便徹底解散了。


  新樓更高,新來的居民也就更多;又有配套的商業,流動人口也更多。這對小偷來講是機會,漸漸的,就有小偷朝這一片聚集,在這一片偷盜。


  有了賊卻沒有組織,就容意亂,一時間,暗地裏紛爭四起。有幾次衝突,劉本升撞見了,出麵把事情擺得明明白白。長此以往,劉本升竟然樹立了一定的威望。後來求他庇佑的賊越來越多,劉本升索性便做了賊頭,自己的棋牌社也就成了賊窩。


  劉本升沒有偷盜的技術和經驗,卻成了賊頭,他指揮手下人去偷,然後統一分配,並提供場所,給他們庇佑。新棋牌社開了不到一年,生意沒有什麽大的突破,但在偷盜方麵,劉本升控製了這一片。在他的勢力範圍裏,偷盜,銷贓,利益分配一條龍,手下有活幹,有賺頭有不敢造次,外來的賊也不敢在他的地盤作案。


  劉本升從不直接出手偷盜,但偶爾出來給弟兄們把風。這天在商場,他們一波人早就盯上了一個錢包放在牛仔褲後兜的女人,不料卻被姚廣輝先下了手。這才發生了後麵的一切。


  姚廣輝本不是一個賊,偷錢包是臨時起意。一般這種情況,把贓物搶過來,教訓一頓,更有甚者,訛詐一點財物就算了事。但是劉本升覺得姚廣輝有用。


  劉本升手下的賊曾有失手被抓的,關進了局子裏。劉本升認為,無論當賊的多機靈,手藝多好,都有被抓的風險。現在有了姚廣輝,把他當成傀儡,讓他去偷,自己和自己人的風險就小了。


  其實賊這個職業是很有技術含量的,靠手藝,靠聲東擊西的心理戰。這些東西姚廣輝都不具備。可是劉本升不在意,反正偷成了自己有錢賺,偷不成被抓的也不是自己。


  劉本升給姚廣輝定了兩萬的目標,這是他高明的地方。他不敢把目標定得太高或者一味地去勒令姚廣輝衝鋒在前,他怕姚廣輝看不到希望,進而不要命地反了,畢竟兔子急了還咬人呢。兩萬,對姚廣輝來說夠得著,對劉本升自己來說,也可以有一陣輕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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