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迷暈

  原本以為,這是一場勢均力敵的戰鬥,至少,秦歌是這麽認為的,但還實際上,就一爪子,隻一爪子。


  洛澤就把秦歌給幹翻了。


  是的,就是一爪子。


  沒有人知道,其實洛澤在還沒成年之前,就覺醒了血脈天賦,而且不是一種,是兩種。


  其中一個,就是他的耳朵,比其他的獸人都要敏銳,隔得老遠,就能夠聽到細微的動靜,而且隻要是聽過一次的聲音,他就能夠記住。


  等下次在聽到的時候,根本就不用思考,就能夠分辨出來是屬於什麽東西,或者什麽人的。


  他能通過腳步聲,輕易分辨來者是誰,也能夠通過聲音,分辨出,是屬於什麽猛獸或者禽鳥。


  除了耳朵被加持,還有就是爪子,他的左爪有迷醉的能力,隻要是用左爪子抓過,不管是強大的獸人,還是凶猛的猛獸,或者是弱小的禽鳥,都會陷入不同程度的昏迷之中。


  時間雖然不同,但一定會陷入昏迷,就秦歌的話,昏迷的時間,也足夠他好好的揍一頓了。


  “你竟然用藥?”


  秦歌昏迷之前瞪大眼睛,噗通一聲巨響,摔倒在地,然後變回了人形。


  閉上眼睛之前,隻留下那麽一句話。


  洛澤嗤笑,如果爪子沒有這個功能,他也是不屑用藥的,他有這個實力,需要用藥?

  隻是不想耽誤時間而已。


  隨著秦歌昏迷,他也變回了人形,上前就是一腳,隻聽哢嚓一聲,秦歌的右腿就骨折了。


  既然,蘇青是因為他們傷了腿,那就讓他也嚐嚐不良於行的滋味,他當然也可以直接撕秦歌腿上一塊肉。


  但是沒有必要,因為禁地可以恢複這樣的小傷,那就骨折,這種更小的傷,血都沒有見,也沒有缺胳膊少腿,是不允許去禁地治療的。


  聽到骨頭折斷的聲音,洛澤滿意的點頭,然後傾身就是一頓暴揍,而且還是專門往臉上招呼。


  直到確定,不憑借氣味,連秦歌他阿爹都認不出來吐出一口氣站起身來。


  “哼,這是第一次,小樣,還治不了你?”


  老子的伴侶都敢動,膽子肥了啊。


  “果然,揍人發泄真的太爽了,以後要是有啥不爽的,或許可以找秦歌切磋切磋。”


  難怪部落那麽多獸人,一有空餘時間,就跑競武台去競技,以前他不是很喜歡,跟獸人對打,還不如找猛獸呢。


  獸人大陸,部落跟部落之前,輕易是不會開戰的,畢竟對他們而言,危險的是部落之外,森林之中的猛獸。


  獸人跟獸人生死相鬥,便宜的隻是外麵那些猛獸,是把自己往死路上逼。


  除非是有生死大仇,不然獸人之前是不會死鬥的。


  既然這樣,洛澤哪裏會浪費時間在獸人身上,都是直接去野外找猛獸訓練自己的戰鬥能力。


  但是現在,他發現他錯了,有時候跟獸人切磋切磋,也是不一樣的體驗,有些感受,是跟沒有理智的猛獸完全體會不了的。


  打完人的洛澤,直接就把人都在原地,一點都不擔心秦歌會被猛獸給吃了。


  他是估算了時間,確定要不了多久,秦歌就能醒來。


  於是,他就提著自己的簍子離開了。


  這片林子,各處可是有不少雌性們喜歡的果子。


  你說雌性都沒有來過這裏,怎麽確定她們會喜歡?


  那還用說嘛?

  雌性們都喜歡甜甜的,嘎嘣脆,汁水多的果子,至於野菜,自然就是鮮嫩的。


  他們是獸人,本質上就有獸的因子,所以很多東西,他們都能夠分辨出來有沒有毒。


  很少一部分不能確定的,他們自然不會貿然去動。


  獸人們照著雌性們這個口味去摘果子,挖野菜,根本就不會出錯,此刻,洛澤就是這麽幹的。


  現在,他要去記憶中的一處斷崖,懸崖壁攀爬著一種紅彤彤的果子,成熟時候散發出來的香甜,都能夠吸引來一大批吃素的動物。


  記憶中,那紅果子,現在剛好就是成熟的時候,部落可是有不少的獸人在找這個果子。


  實在是因為,這種果子太少了,生長之地也沒有規律,洛澤很早之前就發現那邊斷崖有紅果子。


  隻是,他誰都沒有說,就是自己阿爸都沒有說。


  為的,自然就是有一日,自己有雌性的時候,用來討好伴侶用的。


  為此,他都情願每個季節,這些香甜的果子,被鳥獸給吃了。


  現在,他終於有屬於自己的雌性伴侶了,也終於來了這地方,他就想起來了。


  洛澤離開沒有多久,這邊,秦歌隻覺眼皮沉重,怎麽都打不開,就像是眼皮粘合在一起了,一動,刺激神經的痛就傳了過來。


  秦歌一直惦記著洛澤,記得自己昏迷過去之前,洛澤那個卑鄙的家夥,竟然用藥把他給迷暈了。


  現在是什麽情況,為何感覺全身上下都疼的厲害,特別是臉跟右腿,臉不知道什麽情況,但他的右腿,肯定是斷了。


  不用說,一定是洛澤那個家夥搞的鬼。


  廢了好大勁,這才睜開眼睛。


  還是之前的林子,他躺在地上,一動,全身上下都扯的疼。


  洛澤那個家夥不在附近,似乎已經離開了,遠處,有一隻肉食長角獸虎視眈眈的盯著他,似乎沒有想到他會醒來,原本過來的長角獸後腿了一步。


  這一步,直接把身後的一顆大樹給撞斷了。


  “嘶!”


  迫切的想要知道自己的情況,秦歌忍住疼痛做起來,就一眼,他就知道,他這是被洛澤那個混蛋給揍了。


  他的臉都腫了一圈,一抹,全是血。


  腿也讓他給踩斷了。


  當下,他的眼睛就紅了。


  這是侮辱,這是侮辱,洛澤那個混蛋,有本事就把他殺了啊。


  這樣是什麽意思?

  偏在他氣的要失去理智的時候,那隻角獸見他沒有動靜,一踏蹄子,就頂著長角衝了過來。


  “嗷嗚!”


  死畜生,就算他現在被打了,腿斷了,哪裏是爾等角獸可以挑釁的。


  一聲狼吼,秦歌再次變成獸形,瘸著一條腿,就撲過去咬斷了角獸的脖子。


  嗯,他這一下,也算是完成了今天狩獵的一部分任務了。


  腥臭的血腥味,激發了獸人身上的獸因子,秦歌隻想大殺四方,可惜,前腿斷了,行走不便。


  最後,隻能鬱鬱的變成人形,陰沉著臉,一瘸一拐的拖著角獸往營地走去。


  這一次是他栽了,但下一次,他不會再給洛澤機會的。


  在知道洛澤是用藥把他給弄暈,心裏鄙視不屑的同時,對洛澤,卻更加的輕視了。


  難怪以前洛澤總是能比他們更加輕易的幹猛獸,怕也是因為用了迷藥吧。


  這種行為,簡直是恥辱,隻要是獸人,都不屑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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