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娶董小宛為妻
阮集之微眯著眼,聲音陰沉地道:“董宛,就算我娶你。我阮集之這一生都就算愛上豬,都不可能愛上你。”
差點被阮集之生生掐死,臉色發白的莞兒因為恐懼下意識退到牆角。
這一瞬間,對上阮集之陰沉的眼,她腦海中那個曾經在金陵河邊抱住她以防止她掉進河中的白衣公子轉瞬化作齏粉。
事到如今,她做的一切皆是為他。
可是他卻想要她的命!
咳嗽聲未歇,心中溢滿濃濃恨意。
莞兒一邊咳,一邊道:“阮集之,知道你殺陳二這件事的人,除了我還有其他人。就算你殺了我也沒用。如果你殺了我,我的人立即會將你的事情報到衙門去。就算,咳咳……就算我得不到你的心,今生我也要霸占阮夫人的位置!”
阮集之聞言,冷冷打量著莞兒。
他阮集之我行我素,從未想過自己竟有一會被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子所威脅。
阮集之陰沉的聲音再度響起:“你確定?”
剛才她差點死在阮集之的手上,這一回聽到阮集之的聲音,臉上寫滿恐懼的莞兒並未立即回答阮集之的話。
然而就在這時,阮集之一聲冷笑道:“既然如此,我阮集之成全你便是。”
宴席上,絲竹聲悅耳。
“阮兄,你這就不仗義了。收了美嬌娘,也不讓兄弟們聽上一曲琵琶音。”
雖明知這幫酒肉朋友定會提起莞兒,但此時低頭喝悶酒的他還是忍不住下意識皺眉。
一杯辛辣的烈酒下肚,阮集之看向下人道:“去叫莞兒來。”
半柱香之後。
“爺,是莞兒來遲。”
正在喝酒吃肉的眾人聽到動靜不由朝著大廳門口的方向看去。
夜風習習,拂動掛在房簷上的銅鏡,隻見身著一襲雪白色立領金線繡秋菊白紗裙的莞兒抱著琵琶邁著蓮步走進大廳。
這件衣裙是她在衣櫃最底層所找出來的。她太清楚李香君習慣,好看的衣裙李香君就喜歡放在衣櫃的最底層。
這件雪白色立領金線繡秋菊白沙裙不僅恰好能夠擋住脖頸處被阮集之所掐出的血線,而卻這件衣裙飄逸素雅,上麵用金線所繡的秋菊更是栩栩如生。
穿著這身衣裙,莞兒站在銅鏡前,隻覺她都快不認識自己。
都人靠衣裝,福靠金裝。
更何況穿上一襲美衣之人乃是媚香樓的花魁。
望向就像是九玄女般抱著琵琶踏著星辰而來的莞兒,眾人的目光一直,更有誇張者就連拿在手中的雞腿也低落在了桌上。
“果然是美人啊!”
有人發出驚呼聲,打破大廳內的安靜。
眾人回過神來,見端著酒杯的阮集之緊皺著眉,還以為是在意他們對莞兒癡迷的目光。
思及至此,眾人隨即收起各自臉上的失態,轉而拿起酒杯朝著阮集之道:“恭喜阮兄覓得如此美嬌娘!”
阮集之這般酒肉朋友自然時常會去到煙花之地,但他們隻聽過媚香樓香扇墜的佳名,對於媚香樓新選出來沒有什麽名氣的新花魁他們則興趣不大。
不想今日一見,這媚香樓的新花魁論姿色一點不輸李香君。
不對!
此時有眼尖的人注意到,雖眼前的董宛雖長相與李香君有所不同,李香君嫵媚中卻有著猶如清蓮般汙垢,而這董宛則恰巧相反,顏清而骨媚。但董宛舉手投足間,給人的感覺卻像極李香君。
見莞兒朝著自己福了福身,阮集之放下酒杯,漫不經心地應了一聲道:“有什麽想聽的,讓莞兒彈給兄弟們聽便是。”
既然阮集之已經放話,便有人開始點曲。
阮集之還當她是在媚香樓中賣藝不成。
心中恨意不絕,但表麵上莞兒卻是勾起一抹嫵媚撩人的笑,按照有人報的曲還是彈奏。
琵琶聲起,正在飲酒吃肉的眾人眼中再度流露出一抹驚豔。
纖纖素手撥動著琴弦,婉轉悅耳的琵琶聲如同大珠珠落玉盤之音自莞兒手中傾瀉而出。
再一次捕捉到眾人癡迷的目光,莞兒心中的恨漸漸化作征服異性的愉悅。
李香君八歲便被賣到媚香樓中,因自幼接受媽媽嚴苛的訓練,她精通音律,擅長各種樂器。
而她卻是在三年前才被賣進媚香樓中,她接觸樂器的時間較晚,不可能像李香君一般精通各種樂器。
不過好在李香君見她學樂器學得吃力,便手把手地教她學彈琵琶。
她常年就像是李香君的尾巴粘著李香君,李香君原意教她彈琵琶,她求之不得。
以致於,她其他樂器都演奏得差強人意,唯獨琵琶彈得遊刃有餘。
若是之前有眼拙之人並未看出莞兒的神態舉止像極李香君,那麽現在的琵琶聲則令眼拙之人恍然大悟。
這首《鳳求凰》乃是李香君常彈的曲。
這音色以及每一次的停頓皆令眾人不禁想起身著一襲似火坐在高台上撥弦低唱的李香君。
突然一聲沉悶的聲音打斷莞兒撥弦之音。
莞兒驀地抬頭看向再一次重重放下酒杯的阮集之,觸及到阮集之陰沉的目光,想到之前阮集之差點掐死她的那一幕,她的臉色刷的一白。
琵琶音斷,眾人一臉不解地轉頭看向打斷莞兒的阮集之。
安靜的大廳內,氣氛變得異常詭異。
這阮集之果然是想金屋藏嬌,不想讓他們得見莞兒的美好,就算聽聽曲也會吃醋。
不過想來有如此美嬌娘,若換做是自己,恐怕亦是如阮集之一樣,不願他人肖想自己的女人。
就在眾人惋惜自己不曾在阮集之之前注意到莞兒,將莞兒贖回家中之時,他們震驚地聽阮集之道:“今日趁大家皆在場,我阮某有一情相告。三日後,我將迎娶董宛進門。”
眾人聞言皆以為阮集之這麽急著納妾乃是在委婉地告知他們,董宛並非他們該肖想的女人。
誰知三日後,看到成親的排場,眾人這才後知後覺宛遭雷擊般地反應過來,原來阮集之並非是納董宛為妾,而是娶董宛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