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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陌生化」

  「那你呢?」

  楊清回答道:「我呀,還好吧,高中得時候再在家那邊,後來考到濱海市大學。」

  「我不是問這個。」璐瑤推了推楊清的大手,小嘴一撅,不用看都知道,是問那個問題。

  楊清摸了摸鼻子,小聲道:「嘿嘿,我和你差不多吧。」

  「有多少?」

  「額…不記得了,反正…有很多。」

  璐瑤眨了眨大眼睛,一臉人畜無害的看著楊清,隨後,小手用了一些力氣,狠狠揉捏楊清的大手。

  楊清有些吃痛,嘴角裂開,低聲下氣說:「公主殿下,這也不怪我啊,是你問的。」

  「好呀,你居然還怪起我了,楊清呀,我發現你越來越花心了呢。」

  楊清差一點沒有一口老血噴出來,自己可是什麼也沒幹呀。

  另外,自己什麼時候花心了?

  不存在的好吧。

  自己第一個女朋友就是璐瑤的。

  「錯沒錯?」

  楊清急忙澄清自己的錯誤,「我錯了。」

  「哪裡錯了?」

  楊清:「???」

  「哪裡都錯了。」

  璐瑤收回小手,一臉壞笑的看著不知所措的楊清。

  「今天本姑娘就原諒你了,要是讓我一下子聽到這些話的話,可別怪我的旺仔小饅頭。」

  說著,璐瑤揮舞著可愛的小拳頭。

  楊清也不傻,急忙點頭,牽過璐瑤潔白如玉的小手,輕輕撫摸著。

  「你看~我家公主殿下手都紅了,一定是掐我掐的,痛嗎?我幫你揉揉?」

  這就是著名的卑躬屈膝了。

  璐瑤嘿嘿一笑,「既然小清子這麼有誠意,那麼,揉吧。」

  「好嘞~」

  楊清一邊揉著柔若無骨小手,一邊問道:

  「瑤瑤。」

  「叫我公主殿下。」

  「額……好吧,我的公主殿下。」

  「什麼事,說吧。」

  璐瑤倚在椅子上,翹起二郎腿。

  「你有沒有上學時候的照片呀,給我看一下唄。」

  楊清腦海中想象一下璐瑤十幾歲的樣子,想想都激動。

  璐瑤皺起瓊鼻,低聲道:「有是有,不過都在家裡,手機里沒有照片。」

  「那你等什麼時候回去的時候,拿過來給我看看好不好。」

  「不好。」

  「為什麼呀,作為交換,我也給你看一看我小時候照片。」

  楊清裝作付出所有地方表情,委屈巴巴道。

  「嘿嘿,想要看,就去在家裡看。」

  楊清:「……」

  其實岳母還算可以,岳父的話,就有點可怕了,是叫叔叔啊,還是大哥?

  另外,去璐瑤家裡,免得不喝一場酒,這也是為什麼,楊清心都在突突。

  「怎麼?不敢去?」璐瑤滿臉笑意的看著楊清。

  「我…我有什麼不敢的,去就去,你把照片準備好了,有時間我在過去。」

  「那好,今天晚上我們就回去,我爸爸我在家。」

  楊清:「………」

  這就有點尷尬了。

  「咳咳,那什麼,晚上我們還要學習呢,對,還要學習呢。」

  「明天在學唄。」

  楊清撓了撓頭,裝模作樣的打開書包,將裡面書本拿出來。

  「哎呀,你看,我都帶了,不學的話,才拿了。」

  楊清拿過書本,推到璐瑤的面前。

  還好自己聰明,不然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是嘛,我看看。」

  「你這是日記本呀~」

  …………

  楊清尷尬的拿回日記本,自己剛剛居然沒注意,真的是日了狗了。

  「說實話,你是不是不喜歡去我家?」

  璐瑤紅了眼睛,委屈巴巴的道。

  楊清見狀急忙說道:「不不不,怎麼會呢,只不過是不想麻煩叔叔阿姨。」

  「是嘛?」

  「當然了,你想一想,我們要去的話,他們一定會準備一桌子菜,而且還得喝點酒。」

  「我們明天還要上學,叔叔還要上班,我沒什麼事,可是叔叔就不行了,我不能耽誤叔叔,對吧。」

  說完,楊清仔細觀察著璐瑤的表情,看到有所好轉的璐瑤,楊清鬆了一口氣,還好自己的聰明,不然,今天就不知道怎麼辦了。

  璐瑤舔了舔嘴唇,小聲說:「那好吧,就不帶你回去了,周末我們有時間再回去吧。」

  ………

  楊清有一種欲哭無淚,看看自己根本逃脫不了回璐瑤家裡的決定。

  這時,下課鈴聲響起。

  「好了,今天的課程到此結束,我們明天見。」

  所有人紛紛離開了教室,

  而楊清也跟著璐瑤走出教室,奔著圖書館方向慢悠悠的走去。

  今天是周一,上午也就一節課,其餘的都是在下午。

  還有一節是晚自習,是後期加上去的。

  因為馬上就要考試了,這才加了一些很多的課程。

  圖書館中。

  兩人走到二樓,一人拿著一本喜歡看的書坐在椅子上。

  當然,也是為了學習。

  圖書館中有很多書籍,都是對自己學習有幫助的,所以,不管看什麼,都會學到知識。

  楊清看的書名為《殺死一隻知更鳥》。

  裡面的故事呢,發生在美國大蕭條時期的一個南方小鎮。

  一個黑人男孩被一個白人姑娘示好,被姑娘父親撞見之後,因為顧及家族臉面,反而逼迫女孩,誣告男人*奸。

  白人律師阿蒂克斯為男孩辯護,當所有的證據都證實男孩的清白時候,陪審團卻是因為男孩是黑人。

  而認定他有罪。

  在這本書裡面,知更鳥指的是為人善良,工作勤懇卻被冤枉而死的黑人男孩。

  但是,m國的種族偏見,還有不平等社會制度下,這種「教養」是稀缺的。

  所以呢,律師阿蒂克斯說「你射多少藍鳥都沒有關係,但是記住,殺死一隻知更鳥,就是一樁罪惡。」

  璐瑤看的則是《百年孤獨》

  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看不下這本書。

  其實百年孤獨講了一個很簡單的故事,就是一個家族在一個世紀中撅起和衰落。

  但為什麼很多人看起來覺得特別晦澀,看到一半就看不下去了。

  作者馬爾克斯把「陌生化」這個寫作手法運用到了極致,是一個非常大的原因。

  有很多人不知道什麼是「陌生化」吧。

  舉一個例子,平時呢,我們都在看書,看書的時候都時椅子上坐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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