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狩獵

  林鴉本以為是小睡,沒想到醒來已經是三更半夜,虎子是夜行動物來著吧,不過他還是更習慣人類的作息。


  問題不大,倒頭繼續睡,睡不著就數羊,數著數著哈喇子流了一地,原來是餓了。


  吃飽了睡沒有任何問題,可餓著肚子怎麽睡得著。


  尋思著得整點吃的,人家動物園裏的老虎一天得吃好幾公斤的肉,林鴉覺得自己營養這塊兒也不能落下。


  “鼠子們,走!”


  林鴉低吼一聲。


  原本迷迷糊糊的岩鼠們瞬間清醒過來。


  林鴉刨了刨地,然後又在旁邊的樹木上蹭了蹭,以此留下氣味,避免自己找不回來。


  按照以前看動物世界的記憶,其實最好的做法是再撒上一泡尿,不過這還是算了吧,畢竟被一群岩鼠看著呢。


  出發出發林鴉爬上山崖,然後仰天吼了一嗓子。


  蕪虎嘯千山!

  山崖之上視野開闊,林鴉巡視著山間林地,很快他就鎖定了目標。


  在一處林木稀疏的林地間,有一隻野豬在遊蕩,時不時用鼻子拱土覓食。


  看樣子足有三百多斤,塊頭比自己還大。


  不過食肉動物不會因此退縮,那流淌於血脈之中的狩獵本能,以小博大又如何?


  小野豬,勸你不要不識抬舉,如果真打不過,爺就要動用“群獸之王”的權能了。


  林鴉繞下山崖,直奔那塊林地而去,他悄悄隱匿起腳步聲,得利於腳掌上厚厚的肉墊,他的步伐悄無聲息。


  來到那片林地,他讓鼠小弟們原地待機,麵對一隻大野豬,岩鼠們也幫不上什麽忙,雖說群鼠能咬死大象,但前提是大象不能還手。體型差距過於懸殊,靠數量是組團白給嗎?

  差點忘了一件事……


  林鴉吐出口中寶劍,讓鼠子們幫忙看著。雖然自己爪子也鋒利,但致命傷還得靠牙齒。


  他也很想體驗一把用口中銜著的劍進行斬殺,那樣看著會很帥,但估摸著傷人之前會先把自己嘴角割傷,隻能作罷。


  第一次狩獵,不用“群獸之王”就算成功。


  那野豬出現在視野之內,林鴉露出獠牙,但氣息依舊隱匿著。


  野豬從土裏拱出菌類,偶爾還能翻出一些蟲子,這裏有個誤區,野豬其實是雜食動物,葷素不忌。


  它的注意力都在土下,不過它也很警惕,時不時抬起頭觀察四周。


  但這樣有用嗎?

  從陰影中躍出一隻大貓,惡狠狠地撲在它脖子之上,那速度堪稱鬼魅。


  插翅虎之術!

  一擊得逞,林鴉隨即拉開距離。


  遵循著本能,他衝野豬的脖子發起攻擊,但由於技法過於生疏,也可能是野豬的表皮厚實到超出他預期。


  他這一口並沒有咬到要害,但得利於牙齒的鋒利,還是造成了巨大的創口。


  那野豬從驚駭過渡的狀態中緩過來,多餘的恐懼與憤怒雜糅,變成了瘋狂的攻擊衝動。


  它揮舞著獠牙,不斷踏地,隨後猛然衝來。


  林鴉先是愣了一下,隨後就是一巴掌給迎麵而來的野豬扇了個七葷八素,還留下五道血痕。


  “爬開!”


  爺是妖啊,你怎麽敢的啊,真想用氣勢唬老子?


  意識到這點的林鴉也不再猶豫,一口咬住野豬的喉管之上,這次死死咬著,直到它斷氣。


  剛剛林鴉忘記了一點,自己是妖,野豬塊頭再大也隻是獸,怎麽也犯不著和一頭野豬鬥智鬥勇啊。


  雖然林鴉現在沒搞懂這修妖境界的具體含義,但根據係統提示,自己現在是鍛體境,按照字麵意思,估計這個階段要鍛煉體魄,不斷提高氣力,自己剛剛邁入這個境界,氣力可能沒長進多少。


  然而林鴉還是低估了妖族的力量,所謂鍛體境,一旦踏入便是一種質變,妖獸的力量絕非普通野獸可以比擬。


  血液噴腔而出浸紅了林鴉臉頰那一撮白色的絨毛,那黏人的溫熱感,林鴉並不排斥。


  文明皆從飲毛茹血開始,後以衣冠楚楚掩蓋獸性,如今林鴉倒了過來,他可自嘲為“獸麵人心”,在這個算不上多少美好的世界,若要活下去,他必須擁抱獸性。


  林鴉埋下頭,撕咬下野豬背脊上的一塊肉,然後差點被撲麵而來的腥味衝昏了頭。


  啊這……還是處理一下吧,實在吃不慣啊。


  他想起一個笑話,就是去吃西餐廳,那些人點什麽五六七分熟都是外行,真正懂行的人直接牽走牛曬會太陽,然後追著牛啃,老板看了直呼內行。


  可能是自己不夠上流,生肉入口實在吃不慣,尤其還夾帶著溫熱的血絲,腥味實在太衝。


  他喚來岩鼠們,哦我親愛的鼠朋友們,讓我們在這皎潔的月光下共進晚餐吧。


  在岩鼠的幫助下,林鴉抽出瑕麟劍,然後小心翼翼地叼著劍柄,斬下野豬的兩隻後腿。他也不吝嗇,這兩條腿全賜給它們。


  話說這波浪形的劍刃著實鋒利,堪稱肉眼可見的吹毛立斷。


  岩鼠們在征得林鴉首肯後,蜂擁而上,它們可不在乎什麽生肉不生肉,滿嘴血漬的樣子倒是有點瘮人。


  接下來就要思考自己該怎麽處理這野豬肉了。


  在林鴉的印象裏,野豬肉烹飪之後會很好吃,而且也貴得要死。不過他並不擅長廚藝,而且還有一個根本性的問題——


  任何烹飪都需要生火,自己靠倆雙爪子咋鑽木取火啊。


  尬住了。


  雖然林鴉很相信自己的消化能力,就算生肉下肚也全會變成營養。


  其實這也算智慧的代價,隻要腦中對美味沒有概念,東西隻分可吃與不可吃,就沒這種勞什子事。


  但有了智慧後,追求更美味的食物就成了一種硬需,尤其像林鴉這種穿越者,他對美味的食物記憶很深刻,實在惦記得很。


  先給野豬放放血吧,肉的絕大部分腥味來自於血液,烹飪中有一環節叫做“焯水”,浮在上麵的那些玩意,其實就是血沫和一些雜質。那玩意不焯一下,很影響口感和味道。


  正巧自己剛剛把野豬的兩條腿卸了,隻要把它吊起來就可以自然放血。


  不過手頭沒有繩子,得尋找一下有沒有藤蔓一類的東西,可以充當繩子用。


  就在林鴉四顧尋找時,他發現不遠處的一處灌木中有一雙散發著幽光的眼睛,正貪婪地盯著那野豬肉。


  林鴉本打算動用“群獸之王”的權能讓那雙眼睛的主人現身,然而“群獸之王”並沒有生效,他立即意識到自己遇到擁有神智的妖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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