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大魔王又出手了> 第401章 詩是好詩

第401章 詩是好詩

  (上一章被屏蔽了,第一次修改申請解禁後沒通過,還得等四十八小時才能再次申請。想跟審核的大佬說一下,那是經過嚴格審核,已經出版實體書的詩歌,鑒賞內容也是出自實體書,我還刻意去掉自認為會過線的東西……在網文怎麽就不能通過審核?°(°ˉ??ˉ?°)°?)


  餘秀華和一些男性詩人最大的區別在於,她寫詩,並不是為製造混亂而作。


  那些男性詩人畢竟是男性,他們用邪惡的人性寫的詩歌,字裏行間無不流露著男性的粗暴,有的甚至一副男人就該如此的狂野模樣。


  餘秀華作為一個女性,一個腦癱的農村婦女,單從這點看,她創作出這樣的詩歌,勇氣可嘉,境界顯然比那些所謂的粗狂流派的男性詩人高多了。


  從內容上看,她的詩少了幾分粗俗感,多了幾分藝術性。


  當然,這並不代表她不狂野。


  正如詩中描述的,本來就是兩個人的事兒。


  所以,餘秀華嘶吼著,老娘穿越大半個中國去找你。


  老娘是為了(*^__^*)為了被你喜歡而去的。


  於是,這首詩的題目,她幹脆就叫這個名字。


  這正是她狂野的地方。


  老娘“穿過槍林彈雨”,奔跑過無數黑夜,曆盡千辛萬苦,穿越“火山在噴、河流在枯”的大半個中國,目的隻有一個。


  (*^__^*)!


  這期間經曆的所有艱難險阻,都不會讓我退縮,隻會讓我更加堅定(*^__^*)決心。


  這首詩,幾乎所有藝術性的描寫都是在刻畫為了(*^__^*)的目的,過程中我見到的一切、我經曆的一切。


  而這一切,都是為了突出詩名這個簡單粗暴的主題。


  詩的題目看起來很不健康,實際上,詩歌裏麵絲毫未提“我”如何如何(*^__^*)。


  從這點講,這首詩並不算什麽不健康的詩,不算什麽邪惡的詩作。


  它隻是沉重生活下,一個普通婦女的幾句呐喊而已。


  不然,它為什麽能火,能出版,能被主流群體接受?


  真有問題,就不會堂而皇之流傳,早就被封禁,封殺。


  就像餘秀華的另一首詩《我養的小狗,名叫小巫》那樣,它隻是樸實、平淡、無華、接地氣。


  它說:


  “我跛出院子的時候,小巫跟著

  我們走過菜園,走過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溝裏,它搖著尾巴


  我伸手過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幹淨


  他喝醉了酒,他說在北京有一個女人,比我好看。


  沒有活路的時候,他和她就去跳舞


  他喜歡跳舞的女人

  他說,她們會(*^__^*),聲音好聽。


  不像我一聲不吭,還總是蒙著臉

  我一聲不吭地吃飯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塊丟給它

  它搖著尾巴,快樂地叫著


  他揪著我的頭發,把我往牆上磕的時候


  小巫不停地搖著尾巴


  對於一隻不怕疼的狗,他無能為力

  我和小巫走到了外婆家後


  才想起,她已經死去多年”


  但,很多人跟李藝紅一樣,一看到這首詩的詩名,和開頭都有(*^__^*)那兩個字,就極度反感。


  低俗,猥瑣,惡心,狂妄……


  各種貶義詞充斥著他們的腦海,越有文化,能找出來的貶義詞就越多,就越氣憤。


  網上炸了。


  在他們看來,這首詩就是表達一種強烈的反價值觀,而這種價值觀包裹著詩人和愛人,並不是很複雜。


  整首詩重點不在過程,所有的表現都是修飾主題那兩個字。


  它美化了邪惡的人性。


  他們覺得,這是王子安在表達現實生活中的現代人的主要關係。


  即使一個癡情的人,穿越大半個大宇,也隻能找到這樣一種關係。


  這個世界,沒有愛與被愛,沒有互相理解,沒有彼此尊重,隻有王子安說的那種關係!


  這怎麽得了?


  “我和女友是異地戀,我在西南的某省設計院,她在華南某設計院。前段時間,女友去東北的某小城出長差,我想去東北找她。看到了一個學術會議論文征文通知,看到會議地點在東北某省會,於是果斷熬夜兩周,寫了一篇質量上乘的論文,並成功獲得參會的邀請。我也製造了出差去東北的機會,雖然是坐火車去的,三千多公裏,輾轉三十多個小時到達。在會上獲得優秀論文,過後我又坐大巴三百多公裏,去了女友出差所在的小城,終於找到她。隻待了一晚,第二天原路原樣返回。尼瑪,剛回來就看到這首詩歌,這是對我和女友的侮辱!”


  “詩中表達的意思很簡單,今晚我什麽都不關心,隻關心睡覺。大半個大宇,發生無數的事情,都與你我無關。”


  “看到這首詩,我墮落了,人性膨脹,溢出我的心房,決堤而出的是河水,湧向你,眺望你。我穿行過的種種苦痛和美好,都不是阻礙我的柵欄,更讓我迫切地找到你,我的愛人。”


  “以文藝的手法,寫了一個那什麽千裏赴會的故事。”


  “後吊絲主義詩歌。在大時代背景下,表達了一代人苦悶的心境,嗬嗬。”


  “自始至終,就沒覺得這首詩有多精彩,不過是因為一些人的口味越來越重才覺得驚豔,看看每天微博熱點就知道了。其次是媒體也很無聊,抓住了大眾愛看熱鬧的性格。最後,某些做出驚為天人的評論的大家們也很無聊。”


  “看題目,作者的意思是我們大宇人的人際關係就是那種關係!”


  “這個關係隻有肉體的沉淪,沒有精神上的獨立和自由,沒什麽可驕傲的。”


  “這首詩歌,就是在說您隻有交稅的義務,沒有不交稅的理由。”


  “大宇這麽大,其實隻有兩種人。就是交稅的人,和收稅的人。哪一個更好?大宇人都知道,能對準丹頂鶴的槍口肯定是壞人拿槍!”


  “詩人想要找到給自己靈魂收稅的人,必須穿過槍林彈雨,必須等到黎明時刻的到來,必須堅強如一萬次才能成功。”


  “當然還有什麽都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如火山在噴,河流在枯。這些都在我們身邊一遍一遍的重複著。”


  “最後是告誡我們別把他鄉當故鄉,別把故事當曆史,別把睡覺當愛情。詩人看透這的一切,為了恰飯,卻還騙我們說這是春天!”


  “為何會有如此之汙的詩?真難看,赤裸裸的粗俗還要裝逼,還讓大半個大宇人躺槍了,打他丫的。”


  有人好認為,詩必須要有節奏感,否則不能成為詩。


  他們覺得,這篇作品開頭的長句怎麽斷句都很難講,更談不上有節奏感,認為不算是詩作。


  網絡上,大有全網征討王子安之勢。


  看到此景,寧雲衝哈哈大笑。


  平陽王,你個白癡,你揭開了大家醜陋的麵目,不聲討你才怪。


  啊啊啊,我的賢者靈感,被轉移了!


  寧雲衝想想很生氣。


  一定是這樣的,不然為什麽我成不了詩人?

  都說上天是公平的,這個人倒黴,一定是另一個人把這個人的氣運給奪走了。


  說什麽上帝把門關上,一定會為你打開一扇窗,那是胡扯,自欺欺人。


  寧雲衝不服氣,靜下心來,想好好看看,自己寫的詩,是怎麽樣的。


  於是,他認真看王子安的微博。


  英文那段就算了,他看不懂,直接跳過去。


  然後,他發現,第一次讀時摸不著頭腦,再讀一遍,一個字一個字的看,心都在顫抖。


  這應該是我寫的詩啊,說得好像我!

  它仿佛在說我自己,因為此刻的我,宛若這首詩的作者,像是一隻滿身是傷的野獸,在奮力嘶吼著,而周圍又是一個個不理解的環境。


  語言好有力,再讀第二遍時,寧雲衝的心還在顫抖。


  多讀幾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感受,寧雲衝覺得,好像自己啊。


  我希望愛情,努力追求愛情,但結果發現,愛情和自己期許的美好相差太遠,心灰意冷。


  即便如此,自己依然期許,依然向往,依然在不斷地努力。


  寧雲衝都被自己感動到了,自己的人生中,有種淒涼中的美麗,有種悲涼中的不懈。


  讀詩不一定要去理解詩人本身給詩的定義,詩隻要讓人在某個方麵有觸動,那就是有意義的。


  不管這個意義是讀者說得出,還是說不出的種種。


  寧雲衝讀得懂,不然他也不會認為是自己寫的了。


  “這首詩,真的讓人眼前一亮啊,它看似低俗,被眾人揶揄,但實則高過太多太多看似高大上的詩歌。”寧雲衝驚歎。


  “衝衝,你跟平陽王和好了嗎?”寧雲衝旁邊的小女粉說,趴在他胸口,看著他手裏的手機問道。


  這又是另一個女粉。


  以寧雲衝的外在形象,不用掏錢,都沒問題。


  圈內有人因為找小姐姐被抓,事業一落千丈,寧雲衝嗤笑。


  白癡,不知道那是犯法嗎?

  跟女粉電話,聯通移動,又不犯法。


  如果雙方都有另一半,被抓到也頂多算是不道德。


  聰明人都應該知道怎麽選。


  “這是我……”寧雲衝差點就脫口而出,說是自己寫的。


  最後收住了,我才沒那麽傻,這事我自己知道就好。


  這是我心底的秘密,隻屬於我一個人的秘密,就像小時候偷看鄰居家阿姨洗澡,看到吐的事,得帶進棺材或骨灰盒,誰也不說。


  “我對事不對人,我沒他那麽小氣,這首詩確實很好,說得很真實,你可以看看。”寧雲衝把手機遞給女粉。


  女粉眼冒星星。


  衝衝太帥了,迷死人。


  這才是我們家的偶像,不枉我們那麽飯他。


  此時,遙遠的某個地方。


  張宏竇剛睡醒。


  說好聽賦閑在家,說難聽沒工作的他,最近日夜顛倒,作息有點混亂。


  雖然睡眠質量不怎麽樣,但想睡的時候,張宏竇必定躺下。


  多睡覺,這個年紀他是沒法美容了。


  但可以節省能量。


  節省能量,就相當於省吃,省錢。


  省下來的錢,可以拿去找小姐姐聊天啊。


  男人,這一生不就是為了女人而努力掙錢省錢嘛。


  因為省錢,早就不敢隨便買的喜歡喝的飲料斷了,喝了幾口白開水後,張宏竇沒開電視,省電。


  他開手機。


  看了看電風扇,還是不開了。


  當看到王子安的微博,和這首詩歌的名字,張宏竇有些沉默。


  這個王子安,當真越來越厲害了啊。


  詩裏說的,不是以前的我嗎?


  幾千裏迢迢,就為了……


  好懷念!

  張宏竇忽然清靜,以前有老婆,有錢的時候,對女人不太熱心。


  現在,完全就是累贅啊。


  假如可以,張宏竇現在毫不遲疑。


  可現代醫學似乎還沒那麽先進。


  又或許這是反人類研究和發展方向,沒這個醫學項目,所以這方麵沒什麽進步。


  “他都能這麽不要臉了,我為什麽還放不下那點可憐的自尊?”張宏竇開始反思。


  他紅過的,欒槁放棄他,但不代表不讓他自己接活兒找活兒。


  隻是酒吧賣唱之類的,張宏竇拉不下那個臉,還抱有驚喜從天而降的期望。


  就好比自己以前時不時給街邊的乞丐扔硬幣,現在讓自己去跟那個乞丐並排乞討,做不到。


  摸了摸光禿禿的腦瓜,張宏竇下定決心,等頭發長起來,就去酒吧賣唱。


  於是,在希望頭發快點長起來,又害怕頭發長起來的張宏竇,刷牙洗臉去了,開始新的一天。


  香江。


  “飽漢不知餓漢饑,這麽不珍惜來之不易的好日子。”看著這首詩,溫乃華痛心疾首。


  王子安隻要沉住氣,或是別這麽招黑,惡心網友,一年半載後,起點會非常非常高啊。


  可他就是不幹,大好的前途不要。


  想想就來氣,溫乃華感覺自己損失了好幾億一般的難受。


  這世道,何其不公!


  我甘之如飴,你棄之如履。


  平陽家族群裏。


  沒人出聲。


  表哥的微博,確實捅了馬蜂窩似的。


  大家不知道怎麽開口。


  詩是好詩,但是,怎麽說呢?


  就像一輛機動車在馬路上,在車流如織的街上,忽然來一個漂移,穩穩插入一個縫隙。


  車技是很讚。


  可是,好像違反了交通法規——危險駕駛。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