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225捍衛
“爸爸,我記得住你是如何保護我們的,從小到大,都是你嗬護我們,從不讓我和妹妹受一丁點兒委屈。現在你生病了,我寧願不上學了,去打工,去貸款來給你治病。”
“小小,我不能誤了你,也不忍心讓你和你奶奶及叔叔嬸嬸爭吵,那錢動不得的。”
“那錢為什麽動不得?”王春燕聽出話外有話。
“她的爸爸去世跟我有直接關係——她親爸沒了,是我哥開車撞的。那年我見我哥在村子裏種麥子,日子過得緊巴巴的。我希望我哥能富起來,我在外替人開車多年,要是能有一輛自己的車,那很快就能致富的。我把這意思對哥說了,他動心了,他夫妻倆去籌了三分之二的錢,我出三分之一的錢,買了一輛大貨車的。哥的車技差不多是向我學的,他在駕校學習的時間很短。我們兄弟倆合開一輛車,一年多來,我分了三分之一,有十五六萬元,這真讓人興奮呀。這一天,貨主要求發貨,我在外地與網友見麵的,原以為無事,我便去赴約的。哥是剛跑完長途,送完一車貨下午回到家傍晚便又去送貨了。晚上,哥竟然因為打瞌睡而闖了紅燈,撞上了一個工廠下班騎摩托車回家的男子,也就是小小的爸,小小的爸當場就走了。後來我見到了小小的媽,小小的媽傷心極了,哭得死去活來。聽小小的媽說丈夫走了,撇下她和兩個女兒讓她們怎麽活?我哥屬疲勞駕駛,被判刑一年,由於交了賠償金三十萬,便被判緩期一年半的。我見小小的媽哭成那樣,真的很內疚,對哥說咱多賠點吧,我願意再送五萬去。哥說我是不是傻?在有關部門的介入下,都蓋了拇指印的,三十萬也交了,事情也處理完畢了,自己何必再去送那冤枉錢呢?哥說我若真有錢,不如再給他十五萬,大車便屬於我的。我手頭上還有五六萬,給哥是不夠的,再說我已決定給小小家了。哥開不了車了,嫂子便講將大車賣了的。車子賣二十萬,哥嫂說恰好用來賠償的。”
“後來呢?”王春燕問。
“後來我送五萬去,小小的家人很意外,她的媽媽先是不要,後來是小小的奶奶接過去了,說別說五萬,就是再有五百萬,也應該收的。我家離小小家很近,我們不同村,但屬同一個鄉鎮。農忙時間到了,我便去小小家幫忙幹農活的。時間一長,小小的媽對我說有人說閑話了,這樣不好,以後還是不要來往的好。我望著很為難的她的眼睛,知道她是真的犯難了。經過半年的相處,我早被她的純樸被她的善良被她的感情專一打動。我那回去見的網友,卻是個認錢不認人的主,吃一餐飯,她竟然是酒托,花了六千多元,她拿了一半回扣的。我認定眼前的女人了,她從丈夫去世後,瘦了二十多斤,一點都不胖了,當然,我雖說看中的不是她的身材,但我又怎麽不會更欣喜她的美妙身材呢?
“爸爸,你不是編瞎話吧?我親爸的死怎麽會和你有關呢?”
“小小,我說的是實話,我一直想把這段秘密告訴你,但我又怕你接受不了,更怕傷害到你。隻是現在覺得屬於我的時間不多了,我哪天說沒就沒了,我也不願一直隱瞞下去了,所以就借這機會說了。”
“也許你不該告訴小小,但車禍這事也真怨不到你頭上,畢竟你隻是與你哥合夥買了輛車來開,而且開車時發生車禍的人不是你。你其實不必愧疚的,好比你買了把菜刀放家裏,有人在你不在家裏時,將你的菜刀拿去砍了人,試問你該為此事負責嗎?該內疚嗎?小小,你捫心自問,這件事能怪你爸爸嗎?可以說一百個這種事例,能如你爸的,怕找不出兩個。你千萬不能為此同你爸翻臉,他依然是你的最好的爸爸,不是你該怨恨的人。你不是他親生的,但拉扯你姐妹倆長這麽大,真的很不容易呀。假如有一天你繼父不在了,你一定會後悔自己對他不公的。”王春燕說。
童小玉哭了。
“你的生父不在了,但繼父對你那麽好,讓你的父愛沒少一分。也許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吧,你應該相信這一切都是命運的安排,老天賠你一個最好的父親。”
“我相信,我真的相信繼父是最好的父親。”
“繼父的生命遇到坎了,你的努力不會白費的。”
“姐,謝謝你。”
“你應該不折不扣地對你爹好,報答好他。”
“好,姐,我聽你的。”
王春燕又同老高語音了。
“高大哥,你在嗎?”
“在。”
“高大哥,這錢不折騰不行,畢竟是屬於你的救命錢,不能落到外人手裏。你活著,你的兩個女兒才能活得無比坦然,才能讓她們健康平安,你也能一直照顧她們。”
“我隻是不想小小跟奶奶鬧了。”
“該鬧的必須鬧。”王春燕說。
“對。”童小玉說。
“我是怕小小和奶奶有芥蒂。”
“我把老太太拉上來吧,高大哥你先下吧。”王春燕說。
高大哥退出了。
“我一聽你這小丫頭說了,就接了,你真是沒完沒了。”老太太說。
“我不也是擔心你進小黑屋嗎?”
“你怎麽這麽不會說話?剛一大家子包餃子啥的,還想說你吃呢。”
“別包餃子了。”
“我不包你會包?”
“相比進小黑屋,水餃不必包了吧,我怕你被人罵什麽,跟你多說幾句心理話,多嘮幾句的。”
“你有話快說吧,我都急死了,你憑什麽說我要進小黑屋呢?”
“你把高大哥的錢占了,使他無法去看病,應該嗎?而且侵占的數額是幾十萬呢!”
“他得這病,實屬報應,他到小小家,純屬贖罪之舉。”
“他有罪嗎?這有罪沒罪是你定的?你憑什麽那麽說他?你依據的是哪條法律?”
“你知道嗎?要不是因為他兄弟倆合夥買了那車,我大兒子能沒嗎?”
“開車發生車禍的人並不是他,他在法律上可以說與你大兒子的死沒有半點關係。你侵占了那麽多金錢,想過你未來的大好光景嗎?不敢想象,你如何能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位?你這個自私又愚蠢的女人。”
“你說這麽多,不就想要錢?”
“我隻是替高哥捍衛權益,我隻是一個傳話的。”
“我一大把年紀,才不害怕呢。”
“我已替高哥請了律師,小小13歲時,你把那存折過戶到你名下,現在是到了要回的時候了。一切都有帳可查,現在各大銀行都是聯網的。”
“我都沒聽說有這法,我兒子的錢我咋不能花?”
“我給你普及一下繼承法吧。你大兒子走了,所得賠償金十有八九都是歸你大兒媳婦和兩個孫女所有,你可以分一點,但你孫子是半毛錢都分不到的。”
“其實我也隻是替他們管錢,平時都舍不得花的,隻是給孩子買買糖吃,肉都舍不得買來吃的。”
“你該把錢拿出來的,這樣兩家的關係也能暖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