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151收留
天蒙蒙亮,我提個行李包,背著兒子悄悄出門了,老公醉著呢,睡得香呢,沒到八九點估計都不會睜眼的。
我帶著兒子乘大巴車到隔壁區市了,相距一百多公裏呢。
我在繁華的市區找工作,結果連續十幾天都沒有找到工作,人家主要是嫌我帶個三歲的兒子,沒法工作的。
我睡在車站,三五天後,覺得要洗澡洗衣服什麽了,才找個小旅館,花三四十元住一夜的。
這天早上兒子餓得直哭,隻剩一塊五了,我給兒子買了個包子,現在身無分文了!
我從昨天中午開始便除了喝水啥也沒吃的,真的是餓呀。
我全身乏力,包裏的兩瓶礦泉水瓶裝的自來水也喝光了,我是又饑又渴呀。
我見前邊有家小麵館,過去了。
店裏老板是一對中年夫婦,男的矮胖,女的高瘦,麵目都很和善。
眼見他們先後給幾個顧客燙出一碗碗香噴噴的極好看的麵條,我饞極了,站在門口直勾勾地看的。
兒子在背上,說:“媽,麵條,我要吃。”
兒子由於剛吃了一個包子,所以不大餓,加上他懂事,所以沒有哭鬧的。
是的,我餓得全身乏力,餓得要站不住腳,餓得要吐酸水,餓得肚子直叫喚……但我隻能站在門口瞅著。
鍋裏的香氣飄散了些出來,真香啊,別人聞不到,但這時的我是能聞到的,我甚至還覺得多聞幾囗,我也沒那麽餓了。我美滋滋地吸著香氣,想到“喝西北風”這話,是的,喝西北風不管用,但“喝麵條風”似乎挺解饞的。
我改用嘴呼吸了,大口大口地吞著若有若無的香氣,感覺胃好受多了,人也精神不少了。
店裏的幾個顧客先後離開了,他們從我身邊過時,有人有看我一眼,多是鄙夷的目光。有的連一眼都不看,匆匆而過,似乎我是個又髒又臭的乞丐婆的。
客人碗裏或多或少都剩些麵條,我多想進店去吃,但我知道是不能的,因為我有過這樣的經曆,我剛端起碗來吃時,便被店老板或店員趕走了,我那時是多麽的羞愧難當呀。
老板娘還在燙麵條,顯然是燙給自己吃的,老板在收拾碗筷。客人們都走了,我再不走,就那樣幹站著,毫無理由的。
“走吧,該走了。”這聲音在耳邊響起。
我轉身了。
“美女,等等。”
“誰叫?老板娘的聲音,是叫我嗎?不可能叫我!”我想著,卻還是回頭了。
真的是叫我,老板娘笑著過來,手裏還端著那一大碗香噴噴的極好看的麵條。
我又驚又喜,我想是施舍給我的嗎?我眼睛都亮了,但我又想若不是呢?
“我……我……我沒有錢。”我吞吞吐吐地說。
“我想你是遇上啥難事了,不要你錢,進店來吃吧。”老板娘回身將那碗麵條放桌上了。
兒子趴背上睡著了,當我挑一口麵條到嘴裏時,我才確定不是做夢,我激動得眼淚都下來了,我不想讓人看到,於是眼淚便落到碗裏。
我沒有狠吞虎咽,雖然我恨不得將一大碗麵徑直倒進肚裏,但我還是盡量壓抑著,不緊不慢地吃著,怕自己會噎著的。
老板娘又給我端了一小碗湯,上麵漂浮著著些青綠的蔥花,真好看真好喝。
我剛要吃完了,背上的兒子醒了,叫聲媽媽的。
我心碎了一下,我後悔自己吃太多了,應該留半碗給兒子的。
“這一碗給你喂孩子。”老板娘又遞了一碗過來,這一碗該是二兩麵,我先吃的該是四兩麵的。
“謝謝!太謝謝了!”我由衷地說著。
兒子吃飽了,碗裏還剩幾根麵條,我都吃了。
“老板,我想找份活幹,你們店需要人手嗎?能供我們娘倆吃住就行,我真的能幹活的。”
老板夫婦對視一眼,老板說:“你決定吧。”
老板娘講:“你先把碗洗了,我們也要看你是不是真的能幹。”
“行!”我滿口答應。
我幹活了,洗碗時兒子也蹲在身邊“幫忙”的,他總在我視線之內。
我洗好一大盆碗後又掃地擦桌子……
我忙了三四個小時,終於忙完了,老板娘夫婦眉開眼笑了。
老板夫婦肯收留了。
老板娘給我在附近找了個出租的套房,兩個在工廠上班的女子各租一個房間,空出的一個間我租了,房租是四百的。
有吃有住,老板娘還給我點零花錢,還給我兒子買玩具買零食什麽,我真的很感激很滿足了。
轉眼一個月過去了,老板娘給我錢了,說:“麗梅,這是你這個月的工資,二千。”
“工資?”我愣了,我怎麽還能領工資?
“對呀,之前沒跟你談,是因為不知道你幹活情況,不知該給多少,現在知道了,這都是你該得的。”
“不行呀,太多了。”我知道二千塊在這附近是最高的了,通常也就一千多。
“不多,不瞞你說,以前我們也雇過人,但沒有一個有你這麽勤快的。這小店自從你來後,生意好了很多。”
“行,我收下了,但房租錢什麽扣下吧,不然我真不敢收。”
“不用,我們不得包你吃住麽?”
“不行,房租不能讓你付,因為你工資開這麽高……”。
推讓的結果是老板娘隻同意少付我二百塊工資的,但老板娘又給我兒子買衣服什麽,早都不止二百塊了。
老板夫婦,我已改口叫姐夫和姐姐了。
他倆是我的恩人,是我想每天都跪下磕幾個響頭的人。
我們親密得似一家人。
就這樣,我高興地在店裏幹了兩年。
這天店裏來了幾位衣著光鮮、氣質不凡的大叔,其中一位一直盯著我看,看得我渾身不自在,後來又問這問那,開始讓我特別反感的,慢慢地,我對他有種親切的感覺。
他走時,給我一張名片,還硬塞給我孩子一百元,說給孩子的見麵禮,一定要收下。
第二天,店裏來了位漂亮姐姐,叫我去她公司上班的,待遇優厚,還說是老板的意思。
我能離開這個小店,能離開救命恩人嗎?
老板夫婦勸我,對我說我離開不是忘恩負義,不離開反讓他倆不仁不義的,說我隻有離開才會有更好的前途,為了兒子的將來也必須離開。
“妹妹,姐知道你的心意,你離開後好好學習,好好工作,有時間了,可以來看看姐和姐夫……”姐拉著我的手,說著說著,眼也紅了,我感覺自己就似個離開娘家的閨女的。
我去公司見到了老板。
老板給我看了幾張照片,說了我的身世。
我想老板原來是大伯,難怪一開始就異樣親切。
大伯說我與媽媽長得很像的,特別是眼睛。
大伯還說我有個姐姐,小時候沒了媽,從小寵慣了,於是刁蠻任性不講理的,想過些時日讓她慢慢接受我的。
大伯要我不能對人說身世的,要我守住這個秘密,無論有多少人誤解,無論有多大壓力,他沒讓我說,我都不能說的。
我不知大伯的想法究竟是什麽,但我還是答應了。
我簽了聘用合同,在公司上班了。很快,便有人在我身後指指點點,說我傍大款什麽了,我隻當沒聽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