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險加厚黑(4)
幾乎是在同時,薛萬錦那邊也被逼到牆角上了。訴訟也進入了程序,與方丹這邊不一樣的是,薛萬錦那邊幾乎沒有調解的餘地,追債的投資銀行首先要求訴訟保全,接著就要求清算被告方的資產,並向法庭推薦了第三方評估機構。
並不是法院能夠在仲裁沒有結束前就可以指派被告清算的,但是,作為一個企業法人,本身就要有月報、季報和年報,要有準確的核算賬目,同時,如果沒有準確的實際資產的數據,法院也是不好去做仲裁的。因此,但凡是出於瀕於破產的企業成為眾多債主被告的時候,被凍結資產,被查封庫存,以及被第三方評估的事情也就是一個約定俗成的“通例”,裁決的時候,被告可以提出評估不準的反對,也可以申請重新評估,但是,這筆錢你得自己出了,到了那個時候,又有幾個倒黴蛋還能拿出錢來為自己的那些明顯估低了的資產去重新評估?
企業倒黴的時候,隻能逆來順受,當老板的不跑路的都不多。所以,老薛默認了對方的要求,同意了第三方預先評估,這個評估結果自然是非常低的。
很快,薛萬錦的案子進入到了要刺刀見紅的階段了,就在準備預審的前三天,公司召開了最後一次董事會,幾個小股東全部要求退出,一個個都簽署了放棄在公司所有權力的承諾書,實際上,他們認為自己是放棄了與薛萬錦共同背負債務的責任,可是在承諾書上卻是要冠冕堂皇的寫上“放棄公司由於售賣剩餘資產的所有收益,放棄公司曆年來沉澱的營業外所有收入”,似乎變現的非常壯士斷腕。隻有一個老人沒有放棄,那就是施工部經理郭思才,雖然他手上的股份隻有0。8%,在公司裏微不足道,可是老郭卻是明確的表示了要與老薛共進退。
“老郭,你沒有必要跟我一起倒黴啊,你還是也退了吧!”薛萬錦沒有想到,郭思才如此講義氣,“說起來,你我才是這個公司裏的真正元老,咱們一起打拚了十幾年,到了,還讓你跟我一起搞得血本無歸,我是真的對不起你。”
“薛總,話不是這樣說,我老郭沒啥文化,是靠著把力氣和幹活的經驗才混到今天,再說了,這個股份也是當年你獎勵給我的,那是榮譽,我不能為了不承擔責任就把榮譽拋棄,那不是我的為人,你放心,這些年得到你的照顧,我還有點家底,最後該我個人出多少我就出多少,大不了回家種地去。”郭思才說道。
薛萬錦明白郭思才的意思,此時他才真正理解了“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那幅對子的真正含義了。當年,剛剛改製的公司,勉強接手一個修路工程,遇到了山坡上的泥石流,眼看著公司裏的幾台築路機就要被掩埋了,大多數人都跑了,隻有郭思才冒著危險,衝上去把設備一台台的開了出來,最後累趴在機器旁,為此,薛萬錦不僅給了郭思才獎勵,還特別從自己的股份裏拿出了2%獎勵給了他,這個股份一放就是十幾年,稀釋到今天,就剩下0。8了。
要是換個人,不管你如何稀釋股份,會拿錢補齊那個比例,可是郭思才卻是沒有,而且,按照股份比例的分紅他至今一分沒動,都存在銀行裏,所以,他現在有底氣承諾跟薛萬錦“共進退”。這麽些年來,任勞任怨,一直是在施工的第一線工作,從隊長開始,一步步的做到了施工部經理的位置上。
評估的結果,薛萬錦公司“資不抵債”,算下來,還差一個多億才能完本付息。在仲裁庭上,原告堅決反對和解,要求按照法律拍賣薛萬錦公司的資產,拍賣所得歸還欠款,法庭在聽取了被告無異議的答辯後,又與原告進行了溝通,做出了仲裁,最後,由雙方在法院法官的鑒證下,共同簽署了“仲裁協議”。
在協議中,原告放棄了最後一期還款的貸款利息,被告承諾拍賣公司資產後的五個工作日之內還款,如果被告不能清償所有的欠款,被告保留進一步對法人代表的個人民事訴訟的權力。這就是把薛萬錦個人最後也要牽扯進來,作為被告法人代表的薛萬錦,要麽去找其它單位舉債還款,要麽變賣自己的個人物業等湊錢,如果還不夠,薛萬錦就麵臨著牢獄之災了。可以說,原告是要把薛萬錦釘死。
麵對這樣的仲裁訴訟,法院的人即便是同情被告也是毫無辦法,對方可以說是把被告算計的死死的,作為仲裁一方,連個暗示都不可能給,否則就是枉法。
一般來說,民事債務糾紛,很難涉及到去坐牢的,可是由於老賴的增多,在民法解釋裏也增添了不少細則的規定,如果數額巨大,被告很容易就陷入原告設計的各種陷阱中,甚至偶爾坐了一次出租車都會被拿來做證據,於是,後麵的訴訟性質就變了,這也是為什麽許多大公司破產後,諸多的老板跑路的原因。
牆倒眾人推,鼓破眾人錘,公司順風順水的時候什麽話都好說,公司要垮台的時候,連雇請的清潔工都會衝進來“討債”,到了那個時候,沒有朋友,沒有人敢沾你,就連自己的親屬都要跟著遭殃。這就是現實,非常殘酷的現實。
在法院看來,薛萬錦簽得就是逼死自己的催命符,就是剝奪今後生活的緊箍咒,他們雖然不知道薛萬錦這個大象般的企業為什麽會突然就垮掉,可是他們也能猜到,薛萬錦肯定是啥地方被人家鑽了空子,商場如戰場,此話誠不我欺也。
就在雙方交換著簽完字,蓋上印章,最後由法院的工作人員蓋上大印後,大家都準備假惺惺的握手告別,薛萬錦卻是輕咳一聲,他微笑著向原告代理人擺擺手,意思是稍安勿躁,然後他又轉向了仲裁法官和在場的法院工作人員。
“我想再次核實一下,我們之間的仲裁協議算是生效了吧?”薛萬錦說話時臉色變得嚴肅,手裏舉著剛剛拿到手的仲裁書,“生效後我們就該執行了,對不?”
“當然,就原告本次標的的仲裁已經全部結束,本院對你們的仲裁訴訟已經全部結束”仲裁法官也很嚴肅,他是第一次麵臨被仲裁人如此質疑他的權威,“仲裁書上哪怕是有錯別字,這個仲裁協議也是有效的,這是不容置疑的。”
“那麽原告代理人,你確認這個仲裁書是有效的吧?你剛才簽字蓋章的時候是自願的,是完全出於你對仲裁協議的完整理解,確定了這個仲裁結果,對吧?”
薛萬錦這是啥時候變得如此懂得法律了?這小詞用的太規範了,搞的他帶來的律師,隻能驚愕的在旁邊速記各方的對話,當然,他的衣服口袋裏還放著一支高檔的錄音筆呢,而在現場,法院同樣有著完整的視頻音頻記錄。
這都是李凡在暗地裏給他準備的殺招,Y大學可是有法律係的,找個教學近十年的副教授過來幫助薛萬錦設計出庭用語,還不是小兒科啊?
“當然!我的委托人認可這個裁決,我們希望薛總你嚴格的按照仲裁協議執行,不要抱著僥幸心理,一旦再次發生不愉快的事情,我們還要起訴的,不過,到那個時候,我們可能就不是用仲裁的方式了,可能會延伸到民事或者刑事,這一點我提醒薛總一定要留意,一定要謹慎的,小心的應對!”原告代理人說道。
“那麽好!這樣我就放心了。”說到這裏,薛萬錦拿起旁邊的公文包,把仲裁協議放進去,順手又拿出了一份文件,“這是我公司與丹錦公司簽署的重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我公司的所有固定資產按照法院確認的評估價值全部由丹錦公司收購,公司將更名為丹錦路橋建築公司,收購方承諾,接受我們經法院仲裁後的所有債務,當法院仲裁協議生效後,與丹錦公司的協議開始生效執行,這是複印件,留給法院備案吧。我們將按照仲裁協議裏的規定,在五個工作日內將本來還為到期的貸款還清。A國項目今後的施工和運作將與原告無關。”
“咣當!”整個在場的人全都大腦宕機了,“這是個什麽節奏?怎麽會突然這樣?薛萬錦玩的這是個啥名堂?對後麵的進展影響有多大?”
看著發呆的原告代表,薛萬錦冷笑了一聲,沒有說話。轉身與法官等人握手告別,帶著懵懂白癡一樣的律師走了,那步伐顯得格外的堅定和穩健。
看著薛萬錦離去的身影,法官似乎突然明白了什麽,隨即哈哈大笑起來,“俗語說,聰明反被聰明誤,以前我還不怎麽信,今天,我算是看到了一個實例!”
說完,法官也走了,都不用去與原告握手了,因為原告代表卡拉漢坐在那裏發呆呢,而且似乎還沒有想明白這裏麵的套套,作為一名專職律師,投行的常設法律事務總監,他竟然沒有看明白這裏麵的貓膩,真是難得,也真是奇怪了。
任何一家銀行都有法律部門,專門處理各種法律事務,投行也是一樣,每年不知道要麵臨多少訴訟,有他們告別人的,例如這次告薛萬錦。有當被告的,比如在參與投資的項目中發生“關鍵信息”未公開,被控告是“惡意欺詐”等等。
卡拉漢,印度裔英國人,別看是個外國人,在華夏也是待了20多年了,最早是作為交換生到華夏來學習漢語的,後來,又在華夏學習法律,在這期間,他還返回倫敦學習英係法律,也獲得了律師資格,由於諳熟東西方法律,很快就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在燕城還有著自己獨立的谘詢事務所,畢竟,一個外國人沒可能在華夏建立律師事務所,可作為谘詢機構,沒人管。
卡拉漢作為外籍人士是無法在華夏取得律師資格的,可是,作為一個懂法的人,一個在英國的大律師,變換身份,在某些案件中充作做辯護人是沒有問題的。
在法律體係裏,律師比辯護人多的就是專業的知識和部分查閱的權力,而辯護人需要的一個要件就是與當事人之間的某種特殊關係。比如,這次卡拉漢就是以某某合資投行的法律部總監出庭的,甚至可以說他不是辯護人而是原告代表。
卡拉漢在華夏打過不少官司,勝率非常高。由於他不僅懂得漢語,而且懂得東西方法律上的差異,碰上類似的官司,無勝算的就想法子為雇主降低損失,有勝算的就是死咬不放。可是,類似今天這樣的官司,卡拉漢沒有遇到過,整個案子的審理和最後協議的簽署都是按照計劃來的,沒有出一點差錯,怎麽最後被告卻來了這一手?你玩就玩了,沒必要在法庭上宣揚是吧?為什麽要在法庭上說?
卡拉漢以為他懂得東方的法律,以為他是個漢學家,以為自己認識不少法院方麵的人物,以為這一次的狙擊薛氏集團是萬無一失的,可最後這個結局……他是真的吃不準了,之所以坐在那裏冥思苦想,就是在想對方如果完全按照仲裁協議履行了義務,那自己所代表的投行不是竹籃子打水一場空嗎?
如此簡單的反噬,難道說投行裏的那些大班們就沒有想到?難道說卡拉漢就沒有想到嗎?那是不可能的,卡拉漢甚至在討論計劃的一開始就提出了這個疑問,是,你是可以設計好各種套路,可人家最後萬一還了款,你這債主當不成了,還能拿人家怎麽樣?難道真的要把與聯合國相關機構人員的暗箱友情公布於世?
關聯的A國援建項目,那可是由聯合國開發銀行下屬機構批準核定的正規項目,是,某些國際遊資投行代表從中做了遊說,起到了一些作用,可台下的事情能拿到台麵上去說嗎?無論怎麽弄,臉麵總還是要的,這是人類的通例。
關於在A國的援建項目,不管這邊的官司打成什麽樣,隻要工程最後完成了,無非是由發包方擔保貸款變成了重組後的公司帶資承接,到最後,發包方是不可能賴掉工程款的,就算是想以工期超限為理由耍賴,那也是不容易的,畢竟,發包方是聯合國下屬正式援助機構,同時也與華夏相關部門銜接過的,真要是耍賴,那華夏官方也不會坐視不理啊。這官司要是打到海牙國際法院,沒法贏。
想對工程的進度說三道四?想在其它方麵找茬?延誤工期的事情在西方都已經是婦孺皆知了,還怎麽去賴?政客可以胡說八道,可以滿嘴跑火車的胡說八道,可真正做實業的部門和機構,可是不敢壞規矩的,一旦壞了規矩,這個世界還咋運轉啊?以後還如何籌集慈善和扶助的款項?這樣的事情,誰都算得清。
“不是把薛萬錦融資渠道都堵死了嗎?他從哪裏搞到的錢?”卡拉漢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