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筮法源流考》(六)
——八卦筮法江湖術揭示與批判
上卷:先秦八卦取象筮法
第三章:《春秋左傳》一書記載"以《周易》筮之"的筮例的實質內容
第一講:解讀《左傳》記載的“以《周易》筮之”的第一筮例的起筮方法與解筮方法
第四節
我們已知春秋《周易》文本,不是以“六·九”數字來做《周易》裏的每篇題目。春秋《周易》文本,還沒有被史巫改造成數字爻稱的結構形式。但春秋《周易》文本,在巫史手裏一樣可用蓍草起筮,即按照“大衍之數”起卦法,一樣的起出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裏的某一“六聯體”符號,這關健是把原創《周易》所用那套符號篡改成六十四卦符號的卜筮工具。
我們就以《左傳》裏的第一筮例來演示在春秋時期是如何得出此卦,又是如何得出“觀之否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這句繇辭的。
首先是用蓍草來起筮(後稱卦),前麵已講過的推演方法,是要通過“三”、“六”十八變求出一卦,在揲蓍過程中(即三、六,十八變)得出六個數字:如
“七、七、八、六、八、八”。在通過對這些數字按規定轉換成“六聯體”符號(在春秋“六聯體”符號組合的兩個基礎符號之一的寫法還不是後來的“- -”這種寫法,類似是“∧”這種寫法),就得出一個“六聯體”符號來,也就知道是繇式《周易》裏的那一個符號和名稱內容了,即後來所謂的某一卦了。
具體的操作是這樣的:
第一步,通過揲蓍(經過“三”、“六”十八變的推“衍”)所推演出的這個數字,再把這數字轉換成“畫符號”,假若按成卦法則規定,奇數轉為“—”符號,偶數轉為“∧”(後來寫作“――”)符號。就有揲蓍推演出的六個數字變出一個“六聯體”符號,也就得出春秋《周易》文本裏的某一個“六聯體”符號(如以春秋《周易》文本以外的卦書進行卜筮,同樣是這種方法,而得出六十四卦裏的某一卦符號,也就得出某一卦了)。
如下轉換方式:
七 —
七 —
八 ∧
六 ∧ (x)
八 ∧
八 ∧
(揲數)(《觀》裏的“符號”)
通過揲蓍之法,即通過“十八變”推衍出“七、七、八、六、八、八”這六個數字,我們給這些數字命名為“揲數”,即揲蓍推衍之數。再把“揲數”轉換成親符號,就得出所謂的某一卦來。
春秋時期還沒有在卜筮符號上附陰陽之說,但在筮法上可以分奇偶數字來規定轉換成某卦符號裏的兩種基礎符號。即使春秋時期對數字還沒有的奇偶之說,應知道數字裏的單雙之分,就以數字裏的單雙之數轉換成某卦符號裏的兩種基礎符號,一樣能得出“六十四卦符號”裏的某一卦符號來。
第二步,但是如何得出春秋《周易》文本裏的所謂某篇(當時不稱卦,為了更好理解,以下稱卦)裏的某一繇辭呢?我們已知春秋《周易》文本是以“六聯體”符號及《周易》裏的名稱做為每“卦”裏的繇辭的“繇稱”。如春秋《周易》文本中《觀》的結構形式是:
(每個( )裏是一個六聯體符號,因打不出故以括號代替)
( )《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
( )益:童觀,小人無咎,君子吝。
( )渙:闚觀,利女貞。
( )漸:觀我生進退
( )否: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
( )剝:觀我生,君子無咎
( )比:觀其生,君子無咎
春秋《周易》文本被史巫用於筮卜,以《周易》裏的文辭改做“繇辭”,而比類聯想附會人事吉凶。每卦裏的“繇稱”(或稱“繇題”)就是以每卦裏的卦畫符號從初畫基礎符號變起而得出另一卦畫符號,來做為每卦裏六句繇辭的一個繇題。這種以一個“六聯體”符號裏的一劃而“變”,就變成了與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裏的某一“六聯體”符號相同。這若說是"易學"上以卦變卦,應是“卦變”最早的例證。但可惜春秋時期流行的春秋《周易》文本,在春秋之後,曆代並沒人考證出來。也就不識春秋《周易》文本裏是用每個“畫符號”(即“六聯體”畫符號)中的初畫變起,而所得出另一個“六聯體”畫符號,並將這一個“六聯體”符號及名稱做為一卦裏的繇辭的排序稱謂。因一個“六聯體”符號是有六個劃道(或連或斷的兩種線段,當然這是後來“六聯體”符號的寫法)組合,從初畫變起(即“—”變成“— —”,或相反)依次變化,變六次,也就得出六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就把這六個“六聯體”符號和名稱(後來在卦學上一看便知是六十四卦裏的某卦符號和卦名稱)作為一卦裏的六個繇辭的繇題,這是《周易》原創文本被篡改成繇式《周易》的結果形式。如繇式《周易》(即春秋《周易》文本)裏《觀》的結構形式。
以上麵第一步中已知,可通過“大衍之數”起卦,得出揲蓍之數而變出的“六聯體”符號,就知道是《觀》的符號,但如何得出《觀》裏的某一繇辭呢?實際這是一個很好解決的問題,即規定出筮法原則。如規定出,在起筮過程中,通過揲蓍所得出的奇偶之數裏,凡遇最小(或稱“少”)的偶數“六”,與最大的(或稱“老”)奇數“九”,是謂“變數”。凡得出“大”、“小”變數,就是“繇變”(後來改稱“爻變”),就得出某“卦”裏某“繇辭”來(因為通過“大衍之數”,推演的結果隻有“六、七、八、九”四個數字出現)。如第一步中,在揲蓍過程所得六個數目,其中排在第三中的數是“六”,是“六、七、八、九”中的最小的偶數,按筮法規定是“變數”(即“繇變”)。那麽就知道是《觀》中的“六聯體”符號自下而上排在第三的“繇畫”是個“變畫”,在記作的時候可在這個“變畫”符號後麵幾個記號(如記個“×”)。在對應《觀》裏的繇辭,就知道是什麽內容的“繇辭”了。
春秋史巫在起筮時,用蓍草推衍,是心知肚明的會心裏記著這個“六”是個“繇變”,還是用毛筆在竹筒上把《觀》裏畫符號排在第三的繇畫符號上作個特殊記號。
而是史巫用揲蓍推演出六個數字後,按成卦法則轉換成“六聯體”符號,就知是《觀》卦了。同時按成卦法則規定的“大”、“小”奇偶數(春秋筮例中還沒有陰陽說法)為“變數”,也就知道《觀》裏的第三繇畫是個“繇變”,目的是得出“繇辭”,而不是再變出新的一卦畫符號。如上麵“第二步”中的《觀》結構形式裏第三繇辭的“繇題”是《否》。已知起筮時,這一繇辭是個“繇變”,假如規定是要按這一繇辭,推斷人事吉凶的,史巫起出這一卦時,就會說:“遇觀之否曰:觀國之光,利於賓於王。”這“否”是《觀》裏一繇辭的“繇題”而已,而不是又變出了所謂的六十四卦裏的《否》卦。故不能認為《左傳》裏的“觀之否”是“變卦”筮法,而恰當的稱法,隻是個“繇變”筮法。???
《左傳》裏記載的第一筮例,是史巫以春秋《周易》文本,通過蓍草推演起筮,通過“十八變”得出的數字按奇偶之數換成卦畫符號,就可起出一“卦”來,卜筮的巫史,不用翻本就知是哪一卦了。在通過起卦時人為規定卦畫某劃是"變"劃,就得出某卦裏屬第幾的"繇辭"來。這本身沒有一定之規,均是一種想象而已。後在宋代邵雍不是"發明"了多種起卦方法,現在不是用銅錢搖搖看正反麵來起卦。再一,前麵已說過,正因春秋《周易》文本,在起卦上有局限性,如起卦時隻有出現一個"變”數,才能得六繇辭裏某一繇辭,若出現兩個以上變數,就超出那種格式,就轉變成另一卦畫符號,故後來才取消用《周易》名稱當"繇題"格式,改成以陰陽數字(六·九)為爻稱格式的《周易》文本。
《左傳》裏記載的第一筮例,周太史就是這樣筮出了《觀》中的《否》繇辭來“推算”小陳完以及其子孫的命運吉凶的。那麽,通過這一“起筮”方法知道,這與《周易》一書裏的內容是無關的。因《周易》一書裏即沒有講筮術的方法,也不講斷卜筮的內容。若想從《周易》一書學得“起卦、算卦”,隻能是白日做夢。隻有把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衍生成卦符號,成為算卦的工具,再結合《係辭》裏的“大衍之數”才能起出六十四卦裏的某一卦。這無疑說明《周易》與“八卦”筮術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回事。再者由此說明八卦算卦上的關健與那套演變成卦符號工具分不開。
我們接下來看《左傳》裏所謂用《周易》筮之,又是如何的推斷人事吉凶的?並且那些關聯到用《周易》裏的文辭當筮辭而斷人事吉凶有沒有道理呢?假使《周易》是占筮之書,那麽,用《周易》裏的“繇辭”就能看出人事的吉凶了嗎?
周太史在筮出《觀》之《否》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並說道“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
周太史筮出《觀》裏的《否》繇辭,確實是《周易》一書中《觀》篇文章中的一句話,即“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你若打開今本《周易》裏的《觀》卦裏,看到第三爻辭也正是“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二千多年來還是一字不差。但相差的是《左傳》記錄的這一筮例中所說的是:“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裏的“《觀》之《否》”,這是史巫運用春秋《周易》文本筮卜時的稱法,而今本《周易》是“六·九”爻稱的結構形式裏,是稱"六四:觀國之光,種用賓於王”。這一句話確實是出自《周易》裏《觀》篇內容,而非是《否》篇中的句子。那麽為什麽說是“《觀》之《否》曰”呢?而不是說“《觀》之"六四"曰”呢?說明當時《周易》一書還沒有改造被添加進去“六·九”爻稱。而“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在春秋時而是春秋《周易》文本裏《觀》裏以《否》作繇稱下的一句繇辭。這是被看作“變繇”裏的“繇辭”,以當時的筮法規定,就通過這一繇辭要對陳侯的兒子完算出個身後的吉凶來。即這一“繇辭”,對周太史來說,藏著陳侯兒子的吉凶密碼。即卜筮的“天機”。當然,這隻是被認為是敬仲(即完的字號)命運吉凶密碼其中之一,關鍵是所占出《觀》之《否》的所屬八卦符號裏的取象,更是所認為藏著吉凶密碼。周太史要以《觀》之《否》這一繇辭以及《觀》之《否》八卦符號的取象,給小敬仲推斷出日後吉凶的所以然來。從周太史給小敬仲推斷上看,是算前程。現在叫算官運,即不斷婚姻,也不斷財運及壽命,而是斷官運。不但斷陳侯小兒子的官運,還包括其子子孫孫八代後“代陳有國乎”的這種“官運”。而這“代陳有國乎”,正是從“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這一句話裏看出來的“天機”。若非筮出《觀》裏這句話,而若是筮出是《大畜》裏的第四繇辭裏的“童牛之牿,元吉”。也不知周太史如何從這句話裏看出敬仲日後及子孫的“天機”說法來。《大畜》篇裏的“童牛之牿,元吉”。其意是“給小牛紮上牛鼻棬,(訓養牛)是大有好”。《大畜》篇裏所講述從養家畜來比喻政治上的道理,若是被巫史當作占辭,而不知如何斷章取義比類、聯想、附會人事吉凶的。若筮出這句話,當占辭,也不知周太史如何附會出吉凶上的所以然來。那麽,要是筮出《大畜》裏的第五繇辭:“豶豕之牙,吉”。意思是“給剛長出槽牙的小豬閹割,利於飼養育肥”。若筮出這一句話,史巫當然也會聯想、比類到人事吉凶上,一定也能附會出個所以然來。剛好周太史占筮出的是《觀》中的“觀國之光,種用賓於王”。就比類、聯想到陳完(敬仲)日後會成為國外一個王的上賓。那麽,要是筮出春秋《周易》文本裏的三百八十四繇辭的任意一個爻辭,都不涉及“上賓”有關,可周太史又如何知“天機”呢?人們會說“八卦”就是神,三百八十四爻,不是想要什麽就占出什麽。為何筮前(即算卦前),按朱熹要求的,要很恭敬的進行一凡求神的儀式,要淨室,焚香,禱告。把心裏想卜問的事項,向神靈訴說,這樣才能得到神的啟示。若按這樣說,這就是神啟的儀式,八卦筮卜,豈不是巫術是什麽呢?
按朱熹的說法,這八卦筮卜就是一種通神的方式,是天人溝通的一種方式。雖然八卦卜筮前的儀式是一種巫術行為的表現,可儀式結束後,所占筮而得出某一卦後,而把《周易》篡改當占辭來看時,即史巫占出某一卦時,要看卦辭,可把《周易》當卦辭看待時,可《周易》本是為君子講述的政治道理,那些句子內容不是講人生命運中的官、財、婚姻、壽命禍福的占辭。史巫解卦時,就麵對上一個難題,如何從本是說理的文章內容上附會出所占斷的人事吉凶呢?本身《周易》一書裏的文辭,幾千年來的注釋就不統一,現在的譯注一句話,而是各有說法。那麽巫史占出某一句話,能理解那句話的意思麽?這都是問題。這就出現了史巫在斷卦,解卦時要進行一凡比類、聯想“推理“思維上的再活動,這又顯現的是史巫(卦師)一凡智力活動,又沒有了巫的成份,與單純的巫術又有所區別。後封建時期出現的八卦納甲,完全是從五行生克,月令旺衰等被認為是一套學問中推演出人事吉凶的,確實又看不到巫的成份,是根據算卦先生的水平有關了。所以現在,用簡單的一句“封建迷信”想否定算卦,推八字,是說服不了人們的。因為人們還認為那不是迷信,認為是一們深奧的學問,還有人認為那是科學。這就是沒有揭示清楚算卦與推八字這種筮術根本依據的是什麽,以及所依據的有沒有道理。而沒有人進行係統的揭示與批判過,隻有越來越多的傳統上的算卦,八字,風水書籍出版發行。而算命的大師也越來越多了,大有複興的是中華傳統文化裏的神秘文化了。不過中國傳統文化除了神秘主義,就是專製主義了。自然專製主義是複興不了啦,隻能複興神秘主義文化了。但神秘主義又是專製主義的孿生體,是為專製主義服務和張目的。中國曆史上缺乏的“袪魅”與文化啟蒙,中國將麵臨著除巫、袪魅的一場新的文化啟蒙,這一任務必將在現代化過程裏完成。???
言歸正傳,我們且看《左傳》第一筮例,周太史筮出《觀》之《否》後是如何進行的一番“推理”的。
“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
周太史筮出“《觀》之《否》曰”的內容是“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的這句“天機”話來。但這“天機”還得靠占筮者去解讀。周太史把“觀國之光”理解為出國觀光了,也就聯想到陳完要出國。
“利用賓於王”,周太史倒沒有理解錯,認為陳完到外國要做君王的上賓。這是從《觀》篇裏的一句話,而被巫史當成占辭來算卦用了。而“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在《周易·觀》篇中的本義是講給君子聽的一種政治道理。這“觀國之光”不是去某國觀光,而是讓君子觀察了解國家的禮樂風尚,才能有利於做好君王的助手去治理好天下。而周太史把《周易》當筮書,自然把這句話當占辭來運用了。也隻能硬著頭皮從這句話裏附會、聯想出陳完日後的事情。周太史就從這句話裏望文生義出小敬仲長大後到另一個國家當君王的上賓的“天機”來。應該說,算到小敬仲長大後到另一個國家當君王的上賓,就行了。這一卦就可完事了,陳侯不會不滿意的,照樣給卦錢的。因為陳侯這個諸侯國裏也早已劃定過接班人了。以後陳國的君,小敬仲是沒有份的。到國外一個君王那裏當上賓,陳侯也不會不滿意的。但那又是以後的事,算的對與不對,陳侯也追究不了周太史的責任。中國的算卦業,本身是一個天生的不負責任的行業。可周太史的神斷還在後麵呢,周太史話鋒一轉,下麵的內容就脫口而出了。
“這個人恐怕要代替陳而亨有國家了吧!”
這可不是光做個君王的上賓,而是還要亨有國家的。這被算卦的是小陳完,是陳侯的兒子,不是法定的國君繼承者,也許周太史知道陳國的情況,第一句話說出來,是探口氣,再接著往下說。也許周太史覺察到了什麽不對,但有進退之路。本身“代陳有國乎”?就不是一個肯定句。如同今天街頭算卦先生往往說出一些模淩兩可的話。在二千多年前的春秋時期裏,官方的太史也是這種說法。接下來周太史話鋒又一轉說:“不在這裏,而在別國,不在這個人身上,而在他的子孫。”這樣就免除了陳侯的擔心,要是陳完長大後“代陳有國”,那麽太子就不是推翻了吧。這下還好禍不起蕭薔。小兒子完,日後盡管是他的子孫還能建立國家,陳侯聽來,豈不感覺也是件好事。這周太史一下子算出陳侯的兒子陳完的子孫,也就是陳侯的兒子的兒子的兒子到某一輩時,在別國亨有了國家。周太史的本事太大了,“八卦筮術”也太神奇了。但是若細想一想,為人算卦,算以後怎樣、怎樣要比算已發生過的事好算多了。算八輩子以後的事,就更好說了。那麽周太史又是如何看出陳完的子孫的子孫“代陳有國”呢?
周太史看出這“天機”,可是從“卦象”(即八卦取象)上看出陳完的子孫的子孫日後“享有國家”的。周太史接著說:"光,遠而自他有耀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林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
這段話用現代的話說是:“光,是從遠方照耀而來的,《坤》卦象代表“土”。《巽》卦象代表的是“風”。《乾》卦象代表的是“天”。風起於天上,而刮到地上,就形成了山。有了山,山上長出了木材等物產,是被天光所照耀。這就是生長在土地上有利的條件。所以說‘出國受聘,成為君王的上賓’。”
這是周太史所認為占辭裏的“觀國之光”的“光”字之意,又通過《觀》與《否》卦畫符號,而按八卦取象進行聯想,就聯想出陳完將要出國受聘為王的上賓。這是通過取象與繇辭的字義連串在一起,解釋陳完出國受聘為王的上賓的根據。這本來是兩種風馬牛不相及的事,可周太史卻聯係到一塊,並從“光”、“風”、“土”、“山”這些字義上進行比附、聯想,居然聯想出陳完及其子孫日後的吉凶因果來。難道這就是由《左傳》裏記載的春秋史巫卜筮吉凶的方法嗎?這卜筮的能耐豈不是很好學麽?以這種卜筮方法,居然能斷出人事的吉凶來,中國人真是太有能耐了!中國人有了能窺視天機的“八卦”卜筮之術,就可化險為夷,避凶趨吉、萬事大吉了,成為中國人可真的是太自豪、太幸福了!
我們已知《周易》產生的時代,應是西周後期時段,而《左傳》記載的用篡改成繇式《周易》一書進行筮卜是春秋時段。《周易》一書裏的《觀》篇文章中的“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這裏的“王”,當指周王。而春秋時期裏的各諸侯國裏的諸侯,還沒有上升到王的身份,而是稱“公”,而非稱“王”。從周太史斷卦的口氣來看,也非是春秋的口氣,當是戰國的口氣。故戰國時期裏,諸侯才升格為諸侯王。若說成為王的上賓,在春秋時隻能是周王的上賓,而不會把諸侯公說成王。而周太史的口氣顯然是處於諸侯王的時代,當然這是《左傳》作者的口氣。而《左傳》的作者,並不是春秋時代裏的人,而是戰國時期的人。原創《周易》一書裏的《觀》篇中出現的“王”,是反映的西周時代背景。而周太史把《周易》當卦書,占出“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來附會出人事吉凶的所以然。顯然周太史(凡把《周易》當卦書而用者)跟本沒有理解這句話的真實含義與時代背景。周太史對陳侯說他的兒子陳完日後要成為別國王的上賓,這口氣顯然與春秋的時代背景不符。這說明了什麽呢?隻能是《左傳》作者根據傳說又加進所處時代背景而進行的杜撰。我們且看周太史根據筮出的“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而“推斷”出陳完長大後成為某一國的君王的上賓。而這種推斷的“根據”是通過八卦卦象,《坤》土,《巽》風,《乾》天之間的“邏輯”關係“推導”出“出國受聘,成為君王的上賓”來的。
如何看出《觀》與《否》的八卦卦象呢?在卜筮上,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變成算卦卦符號工具後,將六十四卦符號裏的每個卦符號裏的上下三畫,總結為"八卦"符號。在"易學"上又稱"八經卦"(八個不相同的三畫符號),認為"六十四卦"(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畫符號,又稱"別卦")是有八經卦組合產生的。這是後人不知曆史上那套符號發明產生的組合過程,才有此說法。因《觀》卦符號裏上三畫符號(又稱外卦)是八經卦裏的《巽》卦,取象為"風";而下三畫(又稱內卦)為八經卦裏的《坤》,取象為"土"。算卦上把八卦取象分配到六十四卦畫裏,算卦上得出一卦,自然也就知道了那個屬六十四卦裏卦畫符號裏的八卦取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