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哲學》(二十八)
——《周易》六十四文政治哲學譯解
第二十八篇《周易·大過 》文譯解
(原文)
“()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
藉用白茅,無咎。枯楊生梯,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棟橈,凶。棟隆,吉。有它,吝。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過涉滅頂凶,無咎。”
(譯文)
二十八、事物超過所限就起了變化,如房梁彎曲,但用到適合的地方,也是有用的,亨通。
用白茅草編成墊子用,沒有過失。枯楊又發新芽,老漢娶得了年輕的妻子,沒有什麽不利的。已經變形的棟梁,就有了危險。棟梁隆起,利於負重,很不錯;但遇有它故,會發生問題的。枯楊開花,老婦嫁得了年輕的男子,既沒有過失,也不值得讚譽。過河水深淹沒了頭頂,雖然不幸,但過由自取,也無所怨就。
【解說】:
本篇是講事物辯證的利害關係,指看待事情與問題,應辯證的去看待,而不可教條的去看待。
“過”:太過,過分。“棟”:梁棟。“橈”:曲木。“棟橈”:棟梁彎曲。這裏是借彎曲的棟梁來比喻事物超過了限度。
“藉用白茅,無咎。”
“藉”:用草編的墊。研究者認為“白茅”是古代祭祀墊於祭品的所用之物。若真是用於祭品專用的墊物,那麽這句話,就體現了作者的進步思想。這句話的意思是“用白茅編成墊子用,沒有過失”,這就體現了作者移風易俗的思想。因本段裏沒有涉及祭祀之事,這說明了,即使專用祭品的白茅,可以用於其它,也是沒有過失的。作者意在打破迂腐觀念。
“枯楊生梯,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
“梯”:通“荑”,草木初生的嫩芽。這段話有《詩》的起興手法,《周易》實則受“詩”的詩性思維影響。嚴格的說,這是一種思維方式,即比類思維,而不是寫作上的藝術手法。本段意思是“枯楊又發新芽,老漢娶了年輕妻子,沒有什麽不利的”。這裏是以生活中所見到的常識,來寓意更深刻的道理。這也體現了作者的進步認識。雖然枯樹發芽,老夫得妻子有點不合常規,但辯證的去看待,也沒有什麽不可以的。
“棟橈,凶。棟隆,吉。有它,吝。”
“橈”:彎曲。“隆”:隆起。“有它”:有它關係。
這裏是對比講述事物的道理,已然是運用比喻。棟梁彎曲了,會有危險。而梁棟隆起,利於負重,看似好事,但若有它故,同樣是有危險的。這是通過生活中常見的事情來寓意更深刻的道理。彎曲有危險,隆起也會出問題,應保持的是無過不及。
“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
這一段還是比喻,這是與上麵“枯楊生梯”句意類似。
最後內容還是比喻,“過涉滅頂,凶,無咎”。
“過涉”:過河,涉河。“滅頂”:水淹過頭頂。
這段話的意思是:“過河水淹沒了頭頂,雖然不幸,但過由自取,也無所怨就。”這裏的“凶”是指不幸的事情發生了。此處的“無咎”是指“咎由自取”之意。
以上作者所舉例都是事物超過限度,並對這些超限的事情,強調應辯證的去看待,正確的運用。而且,揭示了超過限度的事情潛在著危險,不可發展到咎由自取的不幸地步。
總之,本篇是講事物不可超過所限,應追求一個平衡點,即無過的思想。如所舉生活中的現象,若一旦失衡,就會導致問題的出現,就會造成像“過涉滅頂”之災。作者通過枯木發芽,老漢,老婦嫁娶事例來比喻,事情雖不合常規,但應辯證的去看待。又用房梁的彎曲與隆起來比喻事物超過所限,就失去平衡的狀態,就潛在著危險,同樣會導致不幸事情的發生,這就是講辯證的道理。
我們再看看尚秉和的《周易尚氏學》裏對今本《周易·大過》卦的注釋。尚秉和(1870年~1950年),晚清進士,官員,著名易學家。著有《周易尚氏學》,1980年中華書局出版。此書著於上世紀三、四十年代間。
“大過:棟撓,利有攸往,亨。
過失也,謂中四陽隱於陰中,失其用也。說文棟極也。爾雅棟謂之俘(左木)。郭璞雲:屋脊也。《易林》以《坎》為棟為屋極。《大過》本大坎也。《坎》以中爻為棟。《大過》以三四為棟。橈,釋文雲:由折也。《兌》毀折,《巽》隕落,故棟橈。以《易》理言,朋承陽則利,利有攸往。應指初,《升》初六曰允升,曰上合誌。《大過》初與升初同。而四有應,故往利也。虞翻知陽爻無利往者,乃謂二變應五故利往。如虞說,《傳》雲棟橈本末弱,本謂初,初亦失位可變也,尚何弱這有哉。乃自宋朱震以來,即承其說,甚矣其不思也。
象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撓,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大矣哉。
卦氣圖,《大過》十月卦,閉塞成冬,故曰大過時。
《大過》"過"字。《彖傳》未明釋,後儒或以過往為說。先天位《兌》左《巽》右中過《乾》或以過盛為說,此說尤不協。四陽五陽卦多矣,胡此獨盛皆有可疑。愚按太玄擬《大過》為失,言四陽為陰所錮,失其用也。故漢人皆謂《大過》為死卦。《易林》,《明夷》之《大過》雲:言笑未畢,憂來暴卒。又《大壯》之《大過》雲:道絕不通,商旅失意。又《既濟》之《大過》雲:身加檻纜,囚係縛束。《太玄》又擬為劇,劇甚也,病也,皆謂陰大賊陽,陽失其用,與《易林》說合若符契。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通世無悶。
不曰澤中有木,而曰澤滅木。此漢人死卦之說所由來也。滅者人之所懼,君子則獨立不懼。《巽》為寡故曰獨,《乾》為惕故曰懼,《兌》悅故不懼。陽陷陰中,陰伏不出,故曰遁世。過世宜有憂矣,乃君子則適世無悶。以《兌》悅在終也,《大象》每反以見義,此亦其一也。
初六:籍用白茅,無咎。
藉:薦也。凡以物承物曰藉。曲禮執玉,其有藉者則裼,無籍者則襲,注籍藻也,疏執玉必有藻以承玉。《巽》為伏,初在下,故曰籍。《巽》為白為茅,茅柔物,初陰故曰藉用白茅。又祭時籍茅於地,用以縮酒,而《巽》為漏。《井》九三雍敝漏於象尤切。
象曰:藉用白茅,桑在下也。
初柔在下,承陽故無咎
九二:枯楊生梯,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
《巽》為楊,為隕落,為枯。《易林》泰之威雲:老楊日衰,條多枯枝。《噬嗑》之《否》雲:朽根枯樹,是以《鹹》《否》互巽為枯也。梯鄭作美,木更生。按《詩·衛風》手如柔荑。《傳》雲:如荑之新生,然則荑為木新生之條,蓋梯荑同字。《莊子》知北遊雲:在荑稗。《釋文》雲:美本又作梯,是其證。《乾》為生,《巽》為木,《巽》柔,故曰枯楊生梯。伏《震》為老夫,《巽》為女妻,女妻者,少妻。二下孚於陰,故無不利。《巽》為利也,《易林》遇《震》即曰老夫,遇《巽》即曰少齊,曰少姬,本此也。詳《焦氏易》,虞翻以《乾》老為枯,豈知《乾》實雖老不枯。又以《乾》老為老夫,《兌》為少女,創二應上初應五之例,以圓其說。是貞悔不必拘,而應與常例可破也。乃清儒翕然從之,異已。隻俞樾以虞說為不通,知用旁通,打破二千年之謬誤,為功甚偉。特又以大過二五與《頤》二五相升降以取象。豈知《巽》即為少妻,《兌》即為老婦,《易林》有明征,不必如是穿鑿也。故夫象一失傳,雖以俞氏之深識旁通,且洞明陽順陰逆之理,亦無如何也。
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過以相與,言其不當,非謂初可過四應五,二可過五應上也。
九三:棟橈,凶。
初爻本弱,故棟橈。上雖有應,然四五皆陽,得敵。九三不能應上,故曰不可以有輔。
象曰: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輔:佐助也。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
《巽》為高,四居《巽》上,故曰棟隆吉,有它吝者。言四應在初,四若它往應之,則為二三所忌,而致吝矣。四與三不同,三與初同體,本弱無如何,若四隻不與初應,則吉也。
象曰: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不橈乎下,即不應初。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
《兌》為反《巽》,故仍曰枯楊。《兌》為華,《易林》《否》之《鹹》雲:華落實槁,以《鹹》上《兌》為華。《需》之《剝》雲:老婦亡夫,以《剝》伏《兌》為老婦。又《否》之中,孚老妾據機,以《中孚》下《兌》為老妾。伏《艮》為士夫,故曰老婦得其士夫。五比陰誌行故無咎,下無應,故無譽。虞翻以五應初《巽》為老婦,易無此例也。蓋《易》有伏象,伏即旁通,即對象。人知之,而旁通之原理,鮮能明之。《文言》雲:旁通情也,情者感也,言陰陽不能相離也。故夫茅茹《坤》象也。《泰》初爻亦言之,雲雨《坤》《坎》象也。《小畜》亦言之,《否》初言茅茹,《小過》言雲雨,則用正象,《易》本之。正伏象常不分,略如見一男子,可推知其家必有婦。見一婦人,可推知其家必有夫也,然非以夫為婦,以婦為夫,使男女無別也。《易係辭》取象可用伏,而義則正也。彼夫王引之譏虞翻用旁通,致陰陽無別,是皆於旁通情,情字失詁,故於《易》理隔閡如斯也。《大過》老夫士夫,皆在對象。而自荀虞以來,皆苦於本象求之,胡有得乎?
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且也。
匹配失宜,故可醜。
上六:過涉滅頂,凶。無咎。
《乾》為首,故為頂。澤水在上,故滅頂。與"比之無首"義同也。滅頂則死故凶,《大過》之為死卦在此,然上六當位有應,凶則有之,咎則無也,故象曰不可咎。
象曰: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不可咎,言致命遂義,殺身成仁,屬於天者雖凶,而咎則未有也。
《頤》《大過》四象在先天處四隅,而包滅地水火於其中,天地水火四正卦,上經首尾也,亦即《離》《坎》也,而即列於《離》《坎》之前,以結上經,最耐尋味。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 居《坎》中,故曰地險。《艮》為山為丘陵,《坎》為川,故曰山川丘陵也。《震》為王公,《艮》為國,為守,為時,為天。”
看尚秉和的說法,真乃得有“大學問”,否則說不出這麽多的東西來,一般人更不知其說的亂七八糟是什麽東西?那不過是用那麽多的八卦象數與算命筮法上的東西去解釋《周易》,既是個風馬牛不相及,又產生一大堆文化垃圾而汙染著《周易》文化環境,隻能使"易學"上更加彌漫著烏煙瘴氣,讓人永遠看不清《周易》的真實麵目,也隻會使《周易》繼續神秘下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