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哲學》(十三)
——《周易》六十四文政治哲學譯解
第十三篇《周易·同人》文譯解
(原文)
“()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同人於門,無咎。同人於宗,吝。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年不興。乘其墉,弗克攻,吉。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同人於郊,無悔。”
(譯文)
十三、聚集民眾的力量,則通達順利,能成就大事業,更利於君子之治。
把民眾的力量聚集在國門,沒有過失。若把民眾的力量聚集在本宗之中,會有過失。把軍隊埋伏在軍事重地,把守著製高點,做好長期的防守戰備。(來犯者)登上城頭,也不能攻破,這是聚集起民眾防守保衛的結果。聚集民眾的力量,先呐喊壯我聲威,後取得勝利而歡笑,大軍勝利會師。這正是聚集起民眾的力量,又是為了廣大的民眾,才無怨無悔。
(解說)
本篇是講述聚集民眾力量,應遵循的方針原則問題。
“同人”:眾人。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這是本篇的論題。“聚集眾人力量是為了廣大的人民,則通達順利,能成就大事業,更利於君子的前景。”為何“同人於野”就能亨通,就是有利“涉大川”與“君子貞”呢?
這裏的“野”是個區域概念,“野”與“國”在西周時期是不同的區域劃分。“野”相當於上世紀七十年代的農村,而“國”相當於城市。“野”是城外的地區,“國”是城內。這裏的“野”是寓意政治上應遵循的方針原則。作者提出的“同人於野”才是有利的事情,"於野"就是發動起農民,如共產黨早期革命,發動民眾,走工農聯盟道路。在抗日戰爭時的方針是放手發動群眾,才能走向勝利。
聚集起廣大民眾力量,這就是本篇的命題,而本篇也就是圍繞著這一命題展開的論述。
“同人於門,無咎。”
這裏的“門”,意思是指城門。“無咎”:沒有過失。這一句是寓意著代表誰的利益問題,是大眾的利益,國家的利益問題。眾人聚集於“野”於“門”都沒有害處。“野”與“門”是寓意代表著廣大人民的利益。
而“同人於宗,吝。”正是對比闡釋“同人”於何處的道理。
第一自然段是從正麵來論述眾人的力量應放在國家人民利益至上。而本段則是從相反的一麵來論述。
“宗”:指本宗,小宗,小派。“吝”:恥辱,或叫有問題的意思。總之,“吝”是代表的不是好結果,與“亨”,“無咎”之意正相反。
“同人於宗吝”這是以對比的手*論證“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這一命題的。正是“同人於宗”是違背了“同人於野”這一正確原則,就會是“吝”結果,即不會是好結果。這“宗”是對比“門”而論,這是象征著政治含義的。這是論述眾人力量如何利用的問題,如同發動起民眾的力量為誰所用的問題。作者強調的是眾人的力量應該放到國家與人民的利益至上。
第三自然段是承上麵的內容,來講進一步實現“同人於野”的道理。
“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年不興”。
“伏”隱藏,埋伏。“戎”:軍隊。“莽”:叢莽。
本段意思是說“把軍隊埋伏在軍事重地,把守著險要地段,做好長期的防守戰備,不可興師妄動”。堅持這一戰略思想,就是“同人於野,利涉大川”的事情。把民眾的力量匯集起來,團結一起,再把軍隊派在重要的軍事重地防守,這就是政治上的遠見。
第四自然段說明了,經過人力,財力的積聚,富國強兵的目的實現了,也就是國防建設的力量大大增強了。這就是本段“乘其墉,弗克攻,吉”的含義。“墉”:城牆,高牆。“弗”:不。
本段其意是“(來犯者)即使登上城牆,也不能攻克。”這就是實現了正確的路線方針,其結果自然是“吉”了。
“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號”:大聲的叫喊。“咷”:哭。“號咷”:啼哭呼喊,歡呼等意。“克”:戰勝。
這是描述取得勝利前後的情況。“聚集眾人的力量,先呐喊壯我聲威,後取得勝利而歡笑,大軍勝利會師。”這說明了發動起來民眾的力量,是執行了正確的方針路線,才取得的勝利。
最後“同人於野,無悔”,這是所做的總結。正是眾人聚集起來,團結一心,積極備戰,才能實現保家衛國,才不會出現悔恨的事情。
《同人》是一篇講述發動民眾力量為誰所用的利害關係問題。本篇所強調的是把民眾的力量用在國家的利益至上,而不是宗族或小集團的利益至上。這裏把民眾的力量聚集起來用在何處的道理是講的很明確。而本篇出現的“於野”,“於門”,“於宗”,“於莽”。表現的是不同地方區域,也表現了作者的遠見卓識。總之,是把眾人的力量聚集於廣大人民利益至上,而不是宗族勢力,更不是“家天下”。這裏作者所關心的是“野”,“野”是指廣大的農村。隻有把廣大農村裏民眾發動起來,把這隻力量用好。作者講述的無疑使“君子”認清這種政治上的利害關係。即堅持什麽,反對什麽,這是政治關鍵問題。有了政治上正確的方針路線,才能“利涉大川”與“利君子貞”的目的於實現。
總之,本篇已然是為"君子"講述的政治道理,即為君子講述聚集民眾的力量用於何處和如何用的政治道理。
《大象傳》通過《同人》文而闡發出“君子以類族辨物。”其意是:"君子因此要懂得區分相同的品類,而辨別萬物的道理。"這是發展了《周易·同人》的政治哲學思想。
我們再欣賞一下唐朝有一部集錄漢至唐時期多家對《周易》注釋的《周易集解》裏對《同人》卦的注釋,我們隻看屬對《同人》內容的注釋,刪去對屬《易傳》文的注釋。
“離下乾上
同人:同人於野,亨。
鄭玄曰:乾為天,離為火。卦體有巽,巽為風。天在上,火炎上而從之,是其性同於天也。火得風,然後炎上益熾,是猶人君在上施政教,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以是為人和同者,君之所為也。故謂之“同人”。風行無所不遍,遍則會通之德大行,故曰“同人於野,亨”。
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崔覲曰:以離文明,而合乾劍九五中正,同人於二,為能通天下之誌,故能“利涉大川,利君子之貞”。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虞翻曰:乾為門,謂同於四,四變應初,故“無咎”也。
案:初九,震爻。帝出乎震。震為大塗,又為入門出門之象也。
六二:同人於宗,吝。
荀爽曰:宗者,眾也。三據二陰,二與四同功,五相應,初相近,上下眾陽,皆欲與二為同,故曰“同人於宗”也。**貞靜,從一而終,今宗同之,故“吝”也。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虞翻曰:巽為伏,震為草莽,離為戎。謂四變時三在坎中,隱伏自藏,故“伏戎於莽”也。巽為高,師震為陵,以巽股升其高陵。爻在三。乾為歲。興,起也。動不失位,故“三歲不興”也。
案:三互離巽,巽為草木,離為戈兵,伏戎於莽之象也。
九四:乘其庸,弗克攻,吉。
虞翻曰:巽為庸,四在巽上,故“乘其庸”。變而承五。體訟,乾剛在上。故“弗克攻”,則“吉”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虞翻曰:應在二。巽為號咷,乾為先,故“先號咷”。師震在下,故“後笑”。震為後笑也。乾為大,同人反師,故“大師”。二至五,體姤遇也,故“相遇”。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
虞翻曰:乾為郊。失位無應,與乾上九同義,當有悔。同心之家。故"無悔"。”
這是唐朝李鼎祚編撰的《周易集解》一書,此書收錄了漢代至唐代幾十家對《周易》的注釋說法,帝製裏對今本《周易》注釋,均是以"象數"說之,隻是孰重孰輕而已。你若不知什麽是"象數",你就不理解帝製裏對《周易》注釋的亂七八糟的是為何?不過以"象數"去注釋《周易》,無疑是個南轅北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