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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學”評論》(六十一)

  中卷:帝製時期"易學"評論

  第五篇:宋代"易學"評論

  第七章:評宋代對今本《周易》的有關論述文章與著述


  第一節:評北宋李覯《易論十三篇》裏的《周易》學術思想

  宋之前至漢除去對今本《周易》注釋外,則有論述今本《周易》的文章。


  如我們前麵講述的最早帛書佚文《易傳·要》(西漢初)文記載孔子論述《周易》所發出理性之聲,即義理性質說《周易》。其次是西漢匯編的《易傳·係辭》裏對今本《周易》亦筮亦理的論述。其對後世最有影響的說法是:“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或有散見於史書裏的說法,如《史記》和《漢書》。《漢書》裏說:“《易》曰:宓戲氏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至於殷、周之際,紂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為之《彖》、《象》、《係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曆三古。及秦燔書,而《易》為筮卜之事,傳者不絕。”


  這"三聖與三古"創作的一部《易經》說法基本定型。


  再就是三國時魏國的王弼的《周易略例》,是對今本《周易》注釋的方**。


  雖晉唐時也有對今本《周易》的一些說法,但基本遵循漢代的說法。


  如晉時葛洪的《抱樸子內篇》卷八裏雲:“九聖共成《易經》,足以彌綸陰陽,不可複加也。今問善《易》者,周天之度數,四海之廣狹……明《易》之生,不能論此也。”


  到東晉時葛洪卻把《易經》說成是九聖之為了,這是在漢朝三聖之說上,又加入六聖成為九聖創作了《易經》。三聖說是伏羲畫“八卦”、文王係“卦爻辭”、孔子作“十翼”。而加入的六聖則是神農、黃帝、堯、舜、禹、湯。無論三聖還是九聖之說,無非是把《易經》裏的“卦畫符號”、“卦爻辭”、“十翼”(《易傳》)這些內容說成是九位聖人完成的。葛洪說的《易經》,顯然不是指《周易》。而是把今本《周易》內容成兩部分,即分成“卦符號”和“卦爻辭”,再加上所認為的孔子作的“十翼”,這就是《易經》內容,並認為這部《易經》是有九位聖人完成的,使其神聖與神秘化。


  到唐孔穎達編篡《周易正義》一書裏卷首有八篇論文,孔穎達特於《卷首》總論《周易》諸問題。


  如《周易正義》卷首:

  “第一 論《易》之三名

  正義曰:夫易者,變化之總名,改換之殊稱。自天地開辟,陰陽運行,寒暑迭來,日月更出,孚萌庶類,亭毒羣品,新新不停,生生相續,莫非資變化之力,換代之功。然變化運行,在陰陽二氣,故聖人初畫八卦,設剛柔兩畫,象二氣也。布以三位,象三才也。謂之為易,取變化之義。既義總變化,而獨以易為名者,《易緯·幹鑿度》雲:易一名而含三義:所謂易也,變易也,不易也。


  ……


  第二 論重卦之人


  《係辭》雲:河出圗,洛出書,聖人則之。又《禮緯含文嘉廠曰:伏犧徳合上下,天應以鳥獸文章,地應以河圖洛書。伏犧則而象之,乃作八卦。故孔安國、馬融、王肅、姚信等並雲:伏犧得河圖而作易。是則伏犧雖得河圖,複須仰觀俯察,以相參正,然後畫卦。伏犧初畫八卦,萬物之象,皆在其中,故《係辭》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雖有萬物之象,其萬物變通之理,猶自未備,故因其八卦,而更重之。卦有六爻,遂重為六十四卦也。


  ……


  《上係》論用蓍雲: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既言聖人作易,十八變成卦,眀用蓍在六爻之後,非三畫之時。伏犧用蓍,即伏犧己重卦矣。《說卦》又雲:“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旣言聖人作《易》,兼三才而兩之,又非神農始重卦矣。又《上係》雲:“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此之四事皆在六爻之後,何者?三畫之時,未有"彖繇",不得有"尚其辭"。因而重之,始有變動。三畫不動,不得有尚其變。揲蓍布爻,方用之卜筮。蓍起六爻之後,三畫不得有尚其占。


  第三論三代“易”名

  案《周禮·太卜》三易雲: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杜子春雲:《連山》,伏犧。《歸藏》,黃帝。鄭玄易讚及易論雲:夏曰《連山》,殷曰《歸藏》,周曰《周易》……。


  第四論卦辭爻辭誰作


  其《周易係辭》,凡有二說,一說所以卦辭、爻辭,並是文王所作。知者,案《係辭》雲: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又曰: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徳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又《幹鑿度》雲:垂皇策者犧,卦道演徳者文,成命者孔。《通卦驗》又雲:"蒼牙通靈,昌之成,孔演命,眀道經。"準此諸文,伏犧製卦,文王《係辭》,孔子作《十翼》,易歴三聖,隻謂此也。


  ……。”


  還有“第五 論分上下二篇,第六 論夫子"十翼",第七 論傳易之人,第八 論誰加"經"字”。


  這八篇論《周易》文章,大抵是遵循漢代的說法。無論孔穎達疏《周易》,或是論《周易》問題,雖沒有直接說"《周易》本卜筮之書",但遵循了《易傳·係辭》所言占筮的一麵。


  到宋代與漢人論述《周易》已有所不同。


  我們先看北宋李覯的《易論十三篇》,分為論“為君之道”、論“任官之急”、論“為臣之道”、論“治身”與“治家”之道、論“遇於人”之道、論“動而無悔”之道、論“因人”與“應變”之道、論“常”與“變”之道、論“慎禍福”之道、論“招患與免患”之道、論“心一與跡殊”之道、論“卦時”之道、論“以人事明卦象”之道。


  李覯的《易論十三篇》是采用一問一答的寫作方式,將自己所關注的問題給呈現出來。


  他的"易論第一"開篇說道:

  “或曰:《易》之為書也,其不可學邪,何其微而不顯也?


  曰:學者之過也。聖人作《易》,本以教人,而世之鄙儒,忽其常道,競習異端。有曰我明其象,則卜筮之書未為泥也;有曰我通其意,則釋、老之學未為荒也。晝讀夜思,疲心於無用之說,其以惑也,不亦宜乎?包犧畫八卦而重之,文王、周公、孔子係之辭,輔嗣之賢,從而為之注。炳如秋陽,但如大逵。君得之以為君,臣得之以為臣。萬事之理,猶輻之於輪,靡不在其中矣。爾欲聞之乎?”


  這裏李開宗明義的是反對那些違背《周易》常道的鄙儒異端邪說,就是反對那些固執地把《周易》取象卜筮(算卦)者,和那些熱衷於以佛、道家之學去說《周易》者。就這開宗明義的說法,可說李覯偉大與理性的《周易》思想了。


  接著論述道:“曰:然則請問為君之道。曰:夫用貴莫若恭,用富莫若儉。恭則眾歸焉,儉則財阜焉。恭儉者,先王之所以保四海也。《損》六五曰:"或益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龜可決凝,喻明智也。以柔居尊,而為損道,明智之士。皆樂為用也。非徒人助,天且福之。故《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之。恭之得眾也如此。《賁》六五曰:"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丘園謂質素之地也。處得尊位,為飾之主,而每事質素與丘園相似,則費財物束帛乃戔戔眾多也,儉之足用也如此。”


  李覯的"易論第一",可以說是"論君之道",通過一問一答方式論述為君的道理。以先儒的"恭儉"論之,並結合《周易》一些卦裏的"九五"爻辭夾敘夾議出他所認為的"為君之道"。如他引用的《賁》裏九五爻的說法。他引用解釋雖然錯誤,但論述的道理並沒有錯。因《賁》既不當"飾"講,那句文字,《賁》裏也不是講"節儉"的意思。但闡發出君王應節儉的道理,並沒有錯。再在論"為君之道",李凡引用"九五"爻辭,訓出道理。正如李所言"處得尊位",這已然是他受象數易學的影響。而這裏所引今本《周易》爻辭而所解釋的"龜可決凝,喻明智也……天且福之",顯然表明了李覯受其社會局限性,似乎並不反對龜卜問天的錯誤行為。


  《易論第二》開篇說:“或曰:為君之道,任官其急也。請言其要。曰:《井》九六曰:"井洌寒泉,食。"謂五居中得正,而體剛直,不食汙穢,必須井潔而寒泉,然後乃食。以言剛正之主,不納非賢,必須行潔才高,然後乃用也。”


  這《易論第二》是“論為君之道,任官其急也”。一麵提出問題,一麵從《周易》裏引用爻辭,既解其意,又論所論之事。這種方式,既對今本《周易》爻辭進行了解釋,又從解釋上引向所論問題的論據。如對《井》九五爻辭"井洌寒泉,食"的解釋說法,可說並不是《井》文辭的本義,《井》文是以井水喻意養民的道理,從井失修,到君王又把井修好,又能得到井水的食用。是比喻王道政治失民到得民的道理。而並非他所言的"謂五居中得正",和"以言剛正之主"的說法。這種說法是遵循了《易傳·象》(即《小象》文)的注釋法,因李覯也多引用《象》曰而附和對爻辭內容的解釋。雖然李覯引用大量的爻辭,所通過解釋,並不符合《周易》本義,但其從解釋上引申到所論的事理上並沒有錯,更是李覯政論思想的精華。要比後來的朱熹理性與智慧的多了,即李覯並不是像朱熹那樣把爻辭解釋為"占"之用的。


  《易論第三》開篇說:“或人問君臣之道。曰:君子之進也,難哉!苟進則諂,諂則何有於君?唯利而已矣。《否》初六曰:拔茅茹,以其匯,貞吉,亨。《象》曰:"拔茅貞吉,誌在君也。"謂居"否"之時,動則入邪,三陰同道,皆不可進,故茅茹以類。正而不諂,誌在於君,故不苟進也。夫執剛用直,進不為利,忠誠所誌,鬼神享之。”


  本篇已然是這種問答方式,全篇則是提出一個問題,而接連引用不少《周易》的爻辭論說之。在解釋所引用的爻辭,也不凡受"象數易學"的影響,也有從取象陰陽爻位去解釋的。但總體則是義理之法去解釋《周易》,是難能可貴的。


  如《易論第五》,則是論"修身及家"之道。


  "曰:夫上之遇下有道。《屯》初九曰:"盤桓利居正,利建侯。"《象》曰:雖盤桓,誌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貴為陽,賤為陰也。初九之陽,在三陰之下,是以貴下賤,故大得民心也。”


  我們再看《易論第十三》,被研究者總結為"論以事明卦象之道"。


  這是《易論》最後一篇,此文開篇說:“或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謂備天下之象也。請言其略。曰:天地萬物存乎《說卦》矣,姑以人事明之。八卦之道在人靡不有之也,但賢者得其正,不肖者處其偏也。夫剛而不暴,《乾》之正也;順而不邪,《坤》之正也;動而不妄,《震》之正也;卑而不辱,《巽》之正也;險而不可犯,《坎》之正也;明而不可欺,《離》之正也;靜而不可誘以利,《艮》之正也;和而不可撓以以怒,《兌》之正也。若剛而容於物,《乾》之偏也;順而不守其道,《坤》之偏也;動而為躁,《震》之偏也;卑而為佞,《巽》之偏也……誅其渠魁,吊其民人,簞食壺漿,以迎王師,用《兌》於軍也。故知八卦之道大矣!有高焉,必乘其上;有深焉,必載其底,有勞焉,必環其外。幽無不貫,微無不徹,惟所用之何如耳!

  噫!作《易》者既有憂患矣,讀《易》者其無憂患乎?苟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以憂患之心,思憂患之故,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則之天祐之,吉無不利矣。”


  從李覯對《易傳·說卦》的說法,是把本來講八卦筮法的取象東西,變成了政論道理。因《說卦》開篇則說"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讚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本身王弼不對有筮術說法的《易傳·係辭》,和帶"卦"字的《易傳》文進行注釋,這無疑說明王弼反對把《周易》當算卦之書看待。本身八卦是《周易》後出的東西,不能混淆於《周易》。不過李覯卻把《說卦》闡述成義理內容。同樣李覯也反對把《周易》當算卦書看待,同王弼那樣把《周易》闡述成義理之文章。正如李覯在他的《刪定易圖序論》開篇所言:“覯嚐著《易論》十三篇,援輔嗣之注以解義,蓋急乎天下國家之用,毫析幽微,所未暇也。”


  總觀李覯《易論》十三篇,正是繼承發揚了王弼(字輔嗣)的注釋《周易》義理思想。李覯在《易論》開篇所言"聖人作易,本以教人"的思想,無疑是正確的。他所著《易論》十三篇,皆從這一原則出發。無疑是將《周易》從“卜筮之書”和“釋老之學”的影響中擺脫出來,並發揮《易傳》裏的《小象》易學思想。成為宋代易學義理學派的先驅,又是《周易》在於務實的說法者。


  李覯不但著《易論》十三篇,而且還著有《刪定易圖序論》,是最早批評劉牧圖書象數學之書。雖然一麵批駁劉牧易圖說法,一麵同樣相信《係辭》裏的說法。如《論一》開篇道:"或問:劉氏之說河圖,洛書同出於伏羲之世,何如?曰:信也。《係辭》稱:"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本身對河圖洛書,是前人的一個虛妄之說,如狗皮襪子沒反正,如何分得清誰說的對與錯呢?

  但《刪定易圖序論》也有辯證理論,如《論六》裏開篇說:“或曰:敢問五行相生則吉,相克則凶,信乎?


  曰:相生未必吉,相克未必凶,用之得其宜,則雖相克而吉;用之失其宜,則雖相生而凶。今夫水克於火,則燔燒可救;火克於金,則器械可鑄;金克於木,則宮室可匠;木克於土,則萌芽可出;土克於水,則漂溢可防,是用之得其宜,雖相克而吉也。以水浸木則腐,以木入火則焚,以火加土則焦,以土埋金則鏉,以金投水則沉,是用之失其宜,雖相生而凶也。是以《太玄》之《讚》,決在晝夜,當晝則相克亦吉,當夜則相生亦凶。《玄告》曰:五生不相殄,五克不相逆,不相砂乃能相繼也,不相逆乃能相治也。相繼則父子之道也,相治則君臣之寶也。今夫父之於子,能食之弗能教之。則恩吾於義也。君之於臣,能賞之,又能刑之,則威克厥愛也。恩害義則家法亂,威克愛則國事修。吾故曰:"相生未必吉,相克未必凶"也。”


  李覯所認為的五行之間的相互作用,相依相克,是吉還是凶,是利還是害,不在於它們是相生還是相克,而在於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是得其宜還是失其宜,得其宜則吉,失其宜則凶。並由此引申到人事道理,人們可利用事物之間的相用適宜而得益,相用失宜而避害。


  李覯對五行生克辯證關係,要比“五德終始”的那種循環論說,具有極大的進步意義。“五德”指土、木、金、火、水五種德性或性能。“五德終始”指這五種性能從始到終、終而複始的如環無端的循環。


  李覯在他的《刪定易圖序論》裏,若斷章取義看所表現的陰陽氣說,基本上是屬於近代產生的辯證唯物主義說的唯物主義早期形態,即樸素唯物主義宇宙觀(但李覯並不是專一闡述宇宙生成觀,中國古代哲學裏也沒有專一論述,隻散見於某些觀點而已,如"一陰一陽之為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或"易有太極……八卦生大業")。


  李覯在《刪定易圖序論·論一》中批駁劉牧易圖說時有此說法:“初太極之分,天以陽高於上,地以陰卑於下,天地之氣,各亢所處,則五行萬物何從而生?……夫物以陰陽二氣之會而後有象,象而後有形。象者胚胎是也,形者耳目鼻口手足是也。…天降陽,地出陰,陰陽合而生五行,此理甚明白,豈有陽與陽合而生陰哉?”


  在《刪定易圖序論·論五》又說:“始者,其氣也。通者,其形也,宜者,其命也。幹者,其性也。走者得之以胎,飛者得之以卵,百穀草木得之以勾萌,此其始也。胎者不殰,卵者不殮,勾者以伸,萌者以出,此其通也。人有衣食,獸有山野,蟲豸有陸,鱗介有水,此其宜也。堅者可破而不可軟,炎者可滅而不可冷,流者不可使之止,植者不可使之行,此其幹也。《乾》而不元,則物無以始,故女不孕也。”


  從這說法看,李不僅把自然界一切生物都看作是由“氣”產生,並在“氣”的作用下,逐漸萌發、生長、壯大。單從這種說法,卻屬樸素唯物主義觀。但李覯另一麵並不否定占卜(占卜實則是一種通神巫術),如在他的《刪定易圖序論·論三》裏對本屬筮法的"大衍之數"的論述:“聖人揲蓍,虛一分二,掛一揲四,歸奇再扐,確然有法象,非苟作也。故五十而用四十九,分於兩手,掛其一,則存者四十八,以四揲之,十二揲之數也……所謂七、八、九、六者,蓋取四象之數也……揲蓍之法,止可用五十,故取其整數而已也。"

  這是論述"大衍筮法"用數起筮方法,李覯批駁別人的錯誤說法,認為自已的說法正確。在他的《刪定易圖序論》諸論中,不凡用前人的"象數"說,批駁"象數"說。從原創《周易》思想來說,"象數"說《周易》本身是個錯誤說法。故以象數批駁象數者,無疑有點五十步笑百步。


  雖李覯一麵能引用震古爍今的《周禮》裏那些殺罰之語,如引用《周禮》:"《王製》曰:執左道以亂政,殺。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卻另一麵又對"大衍之數"筮法的解釋。這充分說明其矛盾的世界觀,這正是帝製裏社會化過程中的影響所致。


  若單從李覯的《易論》開篇所論:“聖人作《易》,本以教人,而世之鄙儒,忽其常道,競習異端。有曰我明其象,則卜筮之書未為泥也;有曰我通其意,則釋、老之學未為荒也。晝讀夜思,疲心於無用之說,其以惑也,不亦宜乎?包犧畫八卦而重之,文王、周公、孔子係之辭,輔嗣之賢,從而為之注。炳如秋陽,但如大逵。君得之以為君,臣得之以為臣。萬事之理,猶輻之於輪,靡不在其中矣。爾欲聞之乎?”和他的《刪定易圖序論·論六》結尾所言:“後之儒生,非史非巫,而言稱運命,矯舉經籍,以緣飾邪說,謂存亡得喪,一出自然,其聽之者亦已荒矣。"《王製》曰:執左道以亂政,殺。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為人上者,必以《王製》從事,則《易》道明而君道成矣。”


  從這說法來看,無疑是理性之聲。李覯論《易》(有今本《周易》,也有《易傳》文),卻乎是他所言"急乎天下國家之用",“是為了醫國救民,經世致用。因此,他極為反對那種成天"疲心於無用之說",借以欺世惑眾的"易學"。李覯極力駁斥世俗鄙儒、宗教信徒,他們利用解《易》和注《易》,來宣揚神學迷信思想,借以自欺欺人,迷世惑人,對國家和人民有害而無一利。李靚主張對這種危害甚大的異端之學必須堅決予以廢止,對那些"非史非巫,言稱命運"的人,必須禁止他們的非法活動,使之改邪歸正。”


  李覯卻是釋《易》而論說國家人事之道,卻沒有玄談天命之道。


  從《周易》中引申出務實思想用以指導修身、齊家、治國、安民,和除邪、救弊之道。這卻是李覯的理性與可貴之處

  可《周易》一書的文本,在先秦本是由史巫篡改過的,變成卜筮格式,後世麵對卦爻格式《周易》,又以訛傳訛產生出龐大象數易學。故以《周易》言卜筮,言象數,實乃積重難返,也不可能有李覯以象數批駁象數,又不能徹底否定聖人卜筮之說,豈能扳回卜筮說《周易》呢?最好的例證,到南宋的朱熹徹底把《周易》注釋成占卜書,還得到帝製後期的重用,即納入科舉考試讀書之列。而為何李覯的理性《易論》之說而不能彰顯於後呢?正如帛書《易傳·要》文裏偉大孔子所發出的理性之聲被埋葬於地下不傳於後那樣。封建帝製裏不需要理性,更不可使民眾開智,要的是愚民而更好的行統治之術。也是與神道沒教的封建帝製不相符,故李覯《易論》並沒收錄於《四庫全書》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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