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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學”評論》(四十四)

  中卷:帝製時期"易學"評論

  第二篇:三國時期"易學"評論

  第二章:三國魏時王弼義理釋《周易》的複興

  第一節

  上節講了三國時期的吳國虞翻已然承繼的是漢後期以象數解釋《周易》文辭的方法。而到虞翻晚年時期魏國出生了一位易學大家王弼,一掃前人以象數注釋《周易》的風氣,恢複了戰國時期義理注釋《周易》的傳統。


  "易學"傳承到三國魏時(公元220年-265年),由王弼力排漢象數釋《易》方法,而恢複先秦義理釋《周易》的傳統。王弼注釋《易經》,成為後封建社會裏所謂義理釋注《易經》(《周易》加《易傳》)的範式。


  曆史由大一統到分裂為三國的時期裏,魏國裏的王弼注釋了今本《周易》一書和《易傳》裏一部分內容,被後人及今天認為是創立了義理學派的鼻祖,也在“易學”上有了學派之分。


  王弼(226年~249年)《三國誌》裏無傳,他的事跡在《三國誌·鍾會傳》裏有寥寥數語:“初,會弱冠,與山陽王弼並知名,弼好論儒道,注易及老子,為尚書郎,年二十餘卒。”


  《三國誌》裏說的王弼注《易》,就是王弼對《周易》做了注釋,包括對《易傳》裏的《文言》、《易傳》、《象傳》進行了注,而不對《係辭傳》、《說卦傳》、《序卦》、《雜卦》作注,這正是王弼的慧眼。


  對王弼注《易》後人給予很高的評價和稱道,說王弼的“易學”是掃象數而歸義理,以及以“老”解“易”,援“玄”入《易》成為一般的公認。


  說王弼注《易》為義理派也沒有錯,這是與漢象數易學相比是正確的。但說王弼“盡黜出漢代象數,純以義理注易”就不正確了。王弼是盡黜漢代象易學把《易》指向筮術占驗上的那些東西,而沒有盡黜漢代以象數把《易》指向義理上的那些東西,並切王弼也同樣用“象數”注釋《周易》。說王弼盡掃象數是抬高易學上義理釋《易》的說法而已。


  自先秦到後封建社會裏的“易學”,沒有什麽純“義理”釋《周易》的。包括今天的“易學”都離不開“象數”以解釋《周易》。為什麽呢?因為《周易》一書出現在社會麵前,是先有史巫用於筮卜的麵目出現。《周易》裏並切有六十四個畫符號,及後來添加進去“六九”爻數之說。自漢的《周易》傳本本身是“六九”卦爻結構形式的《周易》文本。這些“象”與“數”就與今本《周易》一書不離不棄了。


  自先秦“易學”學上的“大象文”,就有“取象”之說。而《易傳》裏的《係辭》與《說卦》更是從理論高度給於今本《周易》裏的“象”與“數”的理論化。


  “易學”之前的《易傳》就開始以“象”釋《周易》,隻是“易學”之前《易傳》裏的《彖》、《象》雖以“象”釋《周易》,而指向的是義理,並非占驗筮術,這是不容混淆的兩種概念與質的區別。


  自《係辭》始,把筮術與義理混淆在一起了,才有兩漢“象數”占驗筮術的大發展。而到東漢後期,又開始從象數占驗筮術易學裏走向以“象數”釋解《易》經(《周易》加《易傳》)的義理。如《周易集解》裏收集的那些象數易學者釋《易》的內容。王弼隻是把漢象數占驗筮術上的那些繁雜的學說而不入釋《易》的義理之中,這是很正確的。


  但王弼注《易》已然保留了一些“象數”學說,他不可能盡把“象數”掃盡,若掃完、掃盡了,後來的“易學”,也不是今天所看到的那種了。他同樣無法揭示今本《周易》一書的“六·九”來曆,也無法揭示六十四畫符號與《周易》的關係。也無法說明史巫為何“以《周易》筮之”的曆史原因,他無法說清楚這些東西,他就無法排除史巫附加在《周易》一書上的“象數”之說;他無法排除“象數”,就不可能掃盡什麽“象數”。他也用“象數”來釋解《周易》的隻是所用的象數不同他前麵那些以象數釋《周易》的方法。他是少用象數,而多從《周易》文辭的義理上去釋解。王弼的義理釋解《周易》,引向的是儒家的義理,已然是以儒家的價值觀來注釋《周易》,也沒有把《易》玄學化,即老莊思想化。


  王弼注《周易》相對漢象數易學來說,確是時代的新風,這與他成長生活的時代背景有關。但王弼注釋《周易》沒有超越先秦取象義理釋解《周易》的方法,即方*注上沒有新的突破,隻不過相對漢象數易學的占驗筮術,王弼並沒有關注那些學說,而是關注《周易》裏義理。實際這本是兩股道上的車,各行其道。自先秦時期史巫把《周易》用於筮卜,而從六十四畫符號中納入八卦取象說,後又對《周易》結構納入“九·六”數目說,由此將本是義理之書的《周易》轉變成八卦筮術。而《易傳》裏的《係辭》、《說卦》正是摻雜著八卦筮術理論的東西。而秦統治者,把《易》做卜筮之書,而不禁,漢才傳者不絕。這漢人傳者不絕,正是以轉換完成的六爻八卦筮術文本之《易》了(今本《周易》)。漢象數占驗筮術是在“八卦筮術易”上的發展,雖無背離“八卦筮術易”的宗旨,但是卻將“八卦筮術易”的東西,用於解釋傳承的《周易》,無疑是錯誤的。


  而王弼注釋《周易》裏的義理是早有傳統,而兩漢裏的典章書籍裏也不凡引用《周易》的文句直接用於說理,自然那是把《周易》裏的文章看作是義理。後漢的那些人雖以象數注釋《周易》的"象"說,也是早有傳統,並不是他們新創。所謂義理《易》與象數(或稱筮術)《易》都有淵源。說王弼開創義理釋《易》的先河不恰當,說王弼為魏以前的義理釋《易》集大成是恰當的。


  而曆史上把釋《周易》分“象數”與“義理”派也是不科學的。單從注釋《周易》的義理角度上來說(不說那些用象數把《周易》從筮卜角度上發展的“八卦筮術”上的解釋),沒有什麽純義理派,隻有象數釋《周易》裏的義理學說。隻是在以象數注釋《周易》裏的義理時熟輕熟重而已。


  《周易》學術發展史上看,無論先秦還是後封建時期裏沒有所謂的純義理派。隻有一種以“象數”角度去釋解《周易》的。《易傳》裏的《象》、《彖》、《文言》是歸象數派呢?還是歸義理派呢?而這些文章也是公認的哲學,即是義理,又是以義理釋《周易》的文章。但那些文章是用“象”或者“爻位”、“陰陽”、“剛柔”之說來闡發《周易》的義理。就連漢朝被公認的一些“象數派”易學者,從他們的“象數”易學裏看,有不少是以“象數”來探究世界道理的,而初衷並不是去闡述筮卜人事吉凶的,哪是否屬於義理派呢?把王弼說成是義理派的始祖,他並沒有拋開“象數”而創出什麽純義理釋《易》的範式。從“易學”史而看,所謂的義理派裏有“象數”,“象數”派裏有義理。沒有純義理派之說,純義理不雜象數而解釋《周易》,在後封建時代不可能誕生。


  王弼實屬重義理,而輕象數。王弼是把《周易》視為義理一書去注釋。


  那麽我們看王弼是如何注釋《周易》的。


  我們且看王弼對《周易·乾》所作的注:

  “(乾) 乾元亨利貞。


  初九,潛龍勿用。


  (王注)“《文言》備矣。”


  (乾文)“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王注)“出潛離隱,故曰‘見龍’,處於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雖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則不彰,三則“乾乾”,四則‘或躍’上則過亢。‘利見大人’。唯二,五焉。”


  (乾文)“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王注)“處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剛之險。上不在天,來可以安其尊也。下不在田,未可以寧其居也。純修下道,則居上之德廢,純修上道,則處下之禮曠。故‘終日乾乾’,至於夕惕猶若厲也。居上不驕,在下不憂,因時而惕,不失其幾,雖危而勞,可以‘無咎’。處下卦之極,愈於上九之亢,故竭知力而後免於咎也。乾三以處下卦之上,故免亢龍之悔。坤三以處下卦之上,故免龍戰之災。”


  (乾文):“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王注):“去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乾道革之時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履重剛之險,而無定位所處,斯誠進退無常之時也。近乎尊位,欲進其道,迫乎在下,非躍所及。欲靜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猶豫,未敢決誌。用心存公,進不在私,疑以為慮,不謬於果,故‘無咎’也。”


  (乾文):“九五,飛龍在無,利見大人。”


  (王注):“不行不躍而在乎天,非飛而何?故曰‘飛龍’也。龍德在天,則在人之路亭也。夫位以德興,德從位敘,以至德而處盛位,萬物之睹,不亦宜乎?”


  (乾文)“上九,亢龍有悔。”


  (無注)

  (乾文)“用九,見群龍首,吉。”


  (王注)“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見‘群龍’之義焉。夫以剛健而居人之首,則物之所不與也。以柔順而為不正,則侫邪之道也。故乾吉在‘無首’,坤利在‘永貞’。”


  從王弼對《周易》“乾”文的注釋來看,即有象數學裏的“爻位”、“爻數”、“卦體”來闡述《周易》文辭的義理(當然王弼無法知道原初《周易》又是如何被篡改成“卦爻式”《周易》的曆史過程)。


  這是什麽義理呢?自然是儒家的道德政治學說,又結合先秦“易學”上的《象傳》與《文言傳》釋“乾文”的思想宗旨,而進一步闡述儒家的道德政治觀。


  從王弼對《周易·乾》文辭的注釋來看,王弼對每句文辭的注釋基本按照《象傳》與《文言傳》裏學理宗旨。王弼注釋《周易》,沒有背離《象傳》的宗旨。


  在對《乾》的注釋,王弼沒有對所謂的卦辭和第一爻辭做注,而是以“《文言》備矣”之說,那是保留《文言》的說法,自己就不在說了。


  對今本《乾》裏的第二爻辭“見龍在田,利見大人”的注是按《象》裏講的“德普施也”四字進一步的闡發。可以說《小象文》成為王弼注釋《周易》文辭的綱要,是在《小象文》的思想宗旨上對《周易》文辭進一步的闡發。在闡發的過程中又結合了“象數”說,如對此句注,從《小象文》的“德普施也”,引出“德施周普,居中不偏,雖非君位,君之德也”。這即按《小象文》的思想宗旨,又從爻位之說引申到君德之說上來。


  而王弼的“居中不偏”、“君之德也”,又是從《文言》裏轉述過來的話。《文言》裏說:“九二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龍德而中正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閉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可以說王弼把《象傳》與《文言傳》釋《周易·乾》的內容,換個說法就成了自己論《周易》的文章了,隻是又增加了象數的說法來。


  如本句裏的“雖非君位”,這是象數的爻位說。而本句注裏的“初”、“三”、“四”、“二、五焉”是“象數”學裏的爻數說。王弼雖然運用了“象數”裏“爻位”之說,但沒有消弱儒家的思想宗旨,沒有背離《象》與《文言》裏所釋《周易》闡發出的義理思想,是保持高度的一致,總之不是講述筮法的。


  再如,王弼對今本《周易·乾》裏所謂第三爻辭“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的注釋。王弼首先用象數學裏的“卦體”、“爻位”、“剛柔”之說來注釋此“辭”。


  “處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剛之險”。這就是此注裏出現了“體”、“位”、“剛”之說。


  而王弼注這段話裏的“道”,正是來自於《象傳》“終日乾乾,反複道也”裏的“道”說。而那些“居上”、“處下”引申出一凡道德文章也正是從《文言》裏的解釋轉換來的,隻是王弼又加雜進去“象數”學裏的“卦”與“數”學說。


  《文言傳》裏說:“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何為也?子曰:‘君子進德脩也。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知至至之,可與言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我們看王弼對《乾》裏的“九三”內容之注與《象》及《文言》裏的釋解內容思想基本一樣。


  《文言》:“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王弼注裏一些句子基本保持了《文言》裏的原句,或稍有改動照抄過來。


  再看王弼對《乾》的“九四”文辭所注內容,同樣是來自於《易傳》裏的《小象傳》與《文言傳》釋解《乾》“九四”文句的思想內容。《小象》文裏講“進無咎也”,王弼注裏就出現了“進退”之說。


  而《文言傳》是這樣說的:“九四曰:‘式躍在淵,無咎’。何謂也?子曰:‘上下無常,非為邪也。進退無恒,非離群也。君子進德脩業,欲及時也。故無咎。’”


  《文言傳》又說:“九四,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無咎’。”


  我們對照王弼注與這《文言》裏的說法有沒有出入呢?其思想性完全一致,連一些《文言》裏的原文句子,王弼都沒改動就“抄”襲過來,就成自己的注釋內容了。因王弼並沒有說明,這是引自還參閱《文言傳》內容而寫的,這就有點抄襲他人成果的嫌疑了。不過古代沒有版權一說,故沒有剽襲之說。


  我們再看王弼對《周易·屯》的注釋。


  《屯》


  “ (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注)剛柔始交,是以“屯”也。不交則否,故屯乃大亨也。大亨則無險,故“利貞”。往,益“屯”也。得主則定。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


  (注)處屯之初,動則難生,不可以進,故“磐桓”也。處此時也,其利安在?不唯居貞建侯乎?夫息亂以靜,守靜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謙。屯難之世,陰求於陽,弱求於強,民思其主之時也。初處其首而又下焉。爻備斯義,宜其得民也。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注)誌在乎“五”,不從於初。屯難之時,正道未行,與初相近而不相得,困於侵害,故屯邅。“屯”時方屯難,正道未通,涉遠而行,難可以進,故曰:“乘馬班如”也。寇謂初也。無“初”之難,則與“五”婚矣,故曰“匪寇婚媾”也。“誌在於五”,不從於初,故曰“女子貞不字”也。屯難之世,勢不過十年者也。十年則反常,反常則本誌斯獲矣。故曰“十年乃字”。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於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注)三既近五而無寇難,四雖比五,其誌在初,不妨已路,可以進而無屯邅也。見路之易,不揆其誌,五應在二,往必不納,何異無虞以從禽乎?雖見其禽而無其虞,徒入於林中,其可獲乎?幾,辭也。夫君子之動,豈取恨辱哉!故不如舍,“往吝,窮也”。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注)二雖比初,執貞不從,不害已誌者也。求與合好,往必見納矣。故曰“往吉,無不利”。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


  (注)處屯難之時,居尊位之上,不能恢弘博施,無物不與,拯濟微滯,亨於群小,而係應在二,屯難其膏,非能光其施者也。固誌同好,不容他間,小貞之吉,大貞之凶。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注)處險難之極,下無應援,進無所適,雖比於五,五屯其膏,不與相得,居不獲安,行無所,適窮困闉厄,無所委仰,故"泣血漣如"。”


  從對這一卦文辭的解釋來看,王弼還是運用象數裏的“卦位”和“數”來說事。


  首先用其卦符號取象而稱"剛柔"解釋所謂的卦辭,是繼承《易傳·象》文的說法,通過符號而產生的"剛柔"說。如:"剛柔始交,是以“屯”也。不交則否,故屯乃大亨也。”一直推理出“大亨則無險,故“利貞”。往,益“屯”也。得主則定。”


  其次對所謂的爻辭注釋,已然通過陰陽、數位等去闡述。


  如:“誌在乎五,不從於初。”


  “陰求於陽,弱求於強,民思其主之時也。”


  “無初之難,則與五婚矣,故曰"匪寇婚媾"也。”


  “三既近五而無寇難,四雖比五,其誌在初,不妨已路,可以進而無屯邅也。見路之易,不揆其誌,五應在二,往必不納,何異無虞以從禽乎?”


  “二雖比初,執貞不從,不害已誌者也。”


  “處屯難之時,居尊位之上。”


  “亨於群小,而係應在二。”


  “下無應援,進無所適,雖比於五,五屯其膏,不與相。”


  從這些"數"去釋說《周易》文辭,我們能看明白是注釋的什麽含義嗎?恐怕無異於幫助看明白《周易·屯》文辭的含義。再者說,由此來看,王弼豈是不雜象數的純義理"易學"麽?他既沒把今本《周易》徹底懂明白,也不可不受"象數"的影響。


  我們再看王弼對《周易·履》文辭的解釋。


  “( )履虎尾,不咥人亨。”


  對本句話的注,王弼是連《象》文一並做出的注,來說明這句話的含義。


  《象》(即《小象》):“履,柔履剛也,說而在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王弼注):“凡‘彖’者,言乎一卦之所以為主也,成卦之體在六三也。‘履虎尾’者,言其危也。三為履主,以柔履剛,履危者也。‘履虎尾’,而‘不見咥’者,以其說而應乎乾也。乾,剛正之德者也。不以說行夫侫邪,而以說應乎乾,宜其‘履虎尾’,不見咥而亨。”


  王弼是通過《象》文的意思而對“履虎尾,不咥人,亨”進行的注解,但不能認為是對《象》文做的注,而是通過《象》文意對所謂的《履》卦辭做的注。王弼同樣是完全按照《象》文章對所謂的“卦辭”做出的注釋,並切是從“卦體”之象,以及“爻數”來注釋的。如本段注裏的“乾”、“剛”就是從卦畫符號的八卦取象,而本段裏說的“成卦之體在六三也”、“三為履主”裏的“六三”及“三”是爻數之說。王弼注《易》(即《周易》)已然是離不開“卦象”與“爻數”。


  再看王弼對《履》所謂的爻辭的注釋:

  “初九,素履往,無咎。”


  (王弼注):“處履之初,為履之始,履道惡華,故素乃無咎。處履以來,何往不從?必獨行其願,物無犯也。”


  那麽,《小象文》又是如何解釋這句話呢?


  “《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而王弼對“初九爻辭”的解釋,是按“爻象”來解釋“爻辭”。


  “處履之初,為履之始”。這是通過“初九”爻象數的說法引出“為履之始”的,又通過爻辭“素履往”來玩文字遊戲,即變成了“處履以素,何往不從”的注釋。而最後的“必獨行其願,物無犯也”是從“《象》曰獨行願也”的轉換而來。這一段裏的注是通過“爻象”、“爻辭”字意,以及結合《易傳·象》文之意綜合而成。是“象”、“辭”、“意”的結合,又不違背《象》文裏的說法,繼承了先秦“易學”(即《周易》之學)思想宗旨。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王弼注):“履道尚謙,不喜處盈,務在致誠,惡夫外飾者也。而二以陽處陰,履於謙也。居內履中,隱顯同也。履道之美,於斯為盛。故‘履道坦坦’,無險厄也。在幽而貞,宜其吉”。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九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為大君。”


  (王弼注):“居‘履’之時,以陽處陽,猶曰不謙,而視以陰居陽,以柔乘剛者乎?故以此為明眇目者也。以此為行,跛足者也,以此履危見咥者也。誌在剛健,不修所履,欲以陵武於人,為於大君,行未能免於凶,而誌存於五,頑之其也。”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於大君’,誌剛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


  (王弼注):“逼近至尊,以陽承陽,處多懼之地,故曰‘履虎尾,愬愬’也。然以陽居陰,此謙為本,雖處危懼,終獲其誌,故‘終吉’也”。


  “《象》曰:“‘愬愬終吉’,誌行也”。


  “九五,夬履,貞厲。”


  (王弼注):“得位處尊,以剛決正,故曰‘夫履貞厲’也。履道惡盈而五處尊,是以危。”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


  (王弼注):“禍福之祥,生乎所履。處履之極,履道成矣,故可‘視履’而‘考祥’也。居報應說,高而不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我們可通過以上王弼對《履》的注釋看到,王弼注《周易》的方法,已然是以取象為主的。並沒有離開“卦象”、“爻象”來注釋《周易》裏的所謂卦爻辭。這裏出現的“陰”與“陽”、“逼近至尊”、“得位處尊”、“以剛決正”無不是從“卦象”、“爻象”中取來的說法,這都是“象數”學裏的東西。當然王弼也結合《周易》裏的文字,並參考《易傳》裏的《象》文說法來注釋。其表現的思想宗旨是儒家的道德政治價值觀。但還是那句話,若想通過王弼注說來理解《周易》一書文辭的含義是不可能的,雖然有些注釋是看似解釋句子的字意,實際是說了等於和沒說一樣。總體是以“象數”之說,加《象》文之思想宗旨,通過《周易》裏的文句中一些文字而發揮、闡述了一番儒家的道德政治觀。這道德政治觀當然符合帝王專製裏所標榜的王道政治思想了。但決不可認為王弼所對《周易》文辭的注釋,就是《周易》原創文辭裏的思想,那就錯了。王弼注釋《周易》並沒有走出“象數易學”的窠臼,並且把“象”、“辭”、“意”的關係給於理論化。王弼不但不反對“象數”,而且充分地肯定由《易傳》最初建構起來的“易學”,即象數義理合一不二,互詮互釋的學說,並且王弼又進一步給於理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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