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學解讀姊妹篇 周易問答一百零七
《周易》第四十二篇《益》講述了什麽?
答:講述增益的辯證道理。
《益》篇原文: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
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
《益》文講述的意思是:
“增益,有利於社會向前發展,並順利地實現大業。
利用好增益,將有大作為,是大吉祥的事情,而沒有過失。若有了財富上的大積累,不苛刻,不邪惡,永守正道,才是好前景;即使君王用以祭祀天帝,沒有什麽不可以的。收益是用在不好的災荒之年,沒有過失。愛護百姓且居中行事,應告知諸公,並用圭舉行隆重的儀式,(把愛民之心昭示於天下)。居中行事,告知諸公跟隨,並借助增加收益的條件為依托做遷徙國都的大事。有了愛,惠愛之心不用詢問,是非常正確的行為。有了愛,才能回報於施愛者的恩德。若沒有增益,反而相互損害;而又立愛心不能長久,就危險了。”
“益”:富裕;增加。《益》是上篇《損》的姊妹篇。而《益》文的立論是“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這是說“無論財富與愛心的增加,既有利於社會向前發展,並能順利地實現大業。”
《益》文則是圍繞著“命題”展開的論述。本篇開篇從增益的角度論述增益的好處。本文裏是講的,財富有了大發展,有了大收益,君王即使祭祀天帝,也是好事情。這是有個前提條件,就是增益了,還要不苛刻,不邪惡。
《益》文的中心依然強調的是“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的愛民是根本,即民本思想。增益是為了防備凶年的發生,並且這裏運用了三個"有孚",可見強調愛民事情的重要性。
這中心之意論述的是,要想辦大事,幹大事,即關係著國計民生的大事,就要堅守愛民的準則,才能得到民眾的擁護。本文裏的“有孚”反複出現,這就是《周易》裏建構的“民本”理念。“有孚,惠心勿問,元吉”,這是說“有了愛,不用詢問,是非常正確的行為”。“有孚,惠我德”的意思是“愛民,就會得到人民的擁護。”
最後從"益"的另一麵做出的論述。
“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
這意思是“若沒有增益,反而相互損害而立仁愛之心不能長久,就凶險了。”這是從有害於增益的一麵來談。若相互損害,再加上沒有仁愛之心,即不可能增益,而更難以幹成大事。像遷都的大事不但不能完成,而還會造成政治上出現危險。
總之,《益》文是上篇《損》的姊妹篇,本篇是從增益上來講述政治道理。這增益不但指財富的積累,而且也包含了愛民之心的積累,愛心的積累就是民心積累,是“利涉大川”的信用資本,兩者不可或缺。這裏既是講辯證關係,又是講政治道理。
《大象傳》通過《益》,則闡發出的是“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這番道理。這顯然與《益》裏所講增益的辯證關係不是一個意思,這古代的《周易》學術釋解上也太偏離主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