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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學解讀姊妹篇 周易問答一百零三

  問:《周易》第三十八篇《睽》文講述了什麽?

  答:講述如何對待違背、背離事情的利害辯證道理。


  《睽》篇一文是:

  ( )睽,小事吉。


  悔亡,喪馬勿逐,自複。見惡人,無咎。遇主於巷,無咎。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睽》文論述的意思是:

  “背離,對日常小事來說,沒有害處。


  不必悔恨,丟失馬匹,不必追趕,自己會返回來的。碰到不喜歡的人,也沒有什麽咎害。遇到主人在同一巷子裏,沒有什麽過失。看到大車拉著東西,用牛牽引著;而趕車的人是被烙了額,且又割了鼻受過刑罰的人。沒有當初的過錯,何至於有現在的結果呢?背離成為孤獨,相遇原來的丈夫,相互有了真誠的愛,相互勉勵,沒有害咎。沒有了悔恨,於是,相互尊敬親密無間,攜手並進,有何害處呢?背離而成孤獨,行走在路途上,見到一隊奇怪打扮的迎親車隊,一頭豬背上被塗飾,這隻車隊上的人打扮成各種鬼怪的樣子,先是弓箭上弦,像是要射過路的人,後來又把弓箭抽回去,這是戲弄過路的人。他們不是壞人匪寇,而是舉行婚禮迎親的車隊。繼續向前,遇上下雨,一路平安。”


  “睽(kué)”:指背離,違背,不和,分離等意。《睽》所立論的是“ 睽,小事吉”,這是說“偏離了小事情,非原則性問題,即生活中某些行為偏離了規則,常習,但隻是非大的或原則性的問題,不算什麽問題。”


  如《睽》文內容裏所舉的例子“遇主於巷,無咎”,在一條巷子裏走路時,卻遇到了主人,這是無法避開的事情,就不算過失。這種情況下就不能認為是不回避主人而不敬重主人的過失。這看似違背常規,但這應屬於小事情,就不算什麽問題。這是在等級,禮儀嚴明的封建社會裏,奴仆,下人是要回避主子的。但“遇主於巷”,既無法回避的事情,也就不算有過失。雖遇主於巷不合常習規矩,但因特定的情況來看,是屬於免責的問題。這裏是通過生活事例的舉例來寓意道理。


  《睽》文又通過違背了大的事情舉例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如:“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這是本文的中心思想,是通過生活中的舉例來說明什麽是背離了大的問題,即越軌了的問題。而導致受到刑罰。這是通過所見到一位趕大車的車夫,是被烙了額,且又割了鼻,所受過肉刑處罰的人。這就是背離了“大事”,才遭受到肉刑的懲罰。作者舉例來教育人,若背離的事情超出限度,就不是“吉”事了,而是災禍了。小事不和規矩,尚且無咎,若大的背離就不一樣了。這被烙了額,且又割了鼻的車夫,就是做過嚴重不合規矩的事情,才造成如此的結果。通過此例來教育人們,別背離規矩。這裏所背離的,顯然是國家的法度。“無初有終”,正是車夫的當初違反法度,才落到今天所見到的烙額割鼻的後果。


  《睽》文內容還通過一些生活事例的舉例來寓意道理,講述背離事情的利害關係。如:“喪馬勿逐,自複。見惡人,無咎”。“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這是講述生活上如馬丟失了,還會自己尋回來;遇到不喜歡的人,也沒有什麽害咎;夫妻有矛盾了,後又相互和好了;孤行一人走在路上遇到驚嚇和雨天也沒有什麽害的結果。這都寓意生活上小事情,不會導致危害出現,隻要別背離原則性的問題。


  《睽》文是講述“背離”的辯證道理。生活裏若背離了小事情,沒有什麽過錯,一旦背離超過限度,就是災禍。“背離”的詞義,是指脫離原來的,通常的,正常的,或公認的軌道,或是偏離常規,習慣等。這就不難理解《睽》文所論述的意義了,即已然是通過生活事例而闡述事物的辯證道理。


  《大象傳》則對《睽》所闡發出“君子以同而異”。這是說“君子由此要懂得求同存異"的道理。 這對《睽》文之義闡發也算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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