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學解讀姊妹篇 《周易》問答八十三
問:《周易》第十八篇《蠱》文講述了什麽?
答:《蠱》文為君子講述的是應從事好父親的事業。即不可從事王侯的地位,應敬重與崇尚父親的事業。
《周易·蠱》篇全文是:“()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幹母之蠱,不可貞。幹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裕父之蠱,往見吝。幹父之蠱,用譽。不事王候,高尚其事。”
“蠱(gú)”:《廣雅·釋詁》蠱,事也。這與《易傳·序卦》裏說的一樣,“蠱者,事也。”“事”:事情,職務,從事,侍奉等意。本篇裏的“蠱”當事情,或從事講,不是“蠱”的本義。
《蠱》文題目是“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從“蠱”的判詞來看,是好事情,好結果。說明“蠱”是值得去做和稱頌的事情。這裏的“先甲三日,後甲三日”,是借題比喻,從“幹支”來說,是個“七日”時間。古人認為七日是一個周期,這裏是寓意完成事業非一日之功,要經過一個過程,也表明前後工作不可中斷性。
《蠱》文內容則圍繞著"蠱"而展開的論述:
“繼承父親的事業,是有兒子在父親故後所繼承,沒有過失。鞭策努力,最終事業是吉祥的。若繼承母親的事業,是不應當那樣做的。繼承父業,雖有小的悔恨,但沒有大的害咎。富足光大父業,向前發展會出現一些困難;但繼承父業,會得到讚賞。不從事王侯的地位,敬重與崇尚所從事的父親事業。”
《蠱》文是圍繞著子承父業,不可學母親所從事的事情而作出的論述,已顯示了西周時期男女做事有別的社會意識。“蠱”的本義是指害蟲,引申為腐敗,或政治黑暗。而本篇裏也含有子承父業,推陳出新的意思。從最後一段內容來看,“不事王候,高尚其事”,表明的是“君子”應遵守本份,守好父業,即有家、有國的封地事業,不可謀取王侯的那種地位。這應是《蠱》文的中心思想。
“易為君子謀”,《周易》就是為君子們講述的謀略之道,是讓君子該做什麽,和如何去做的政治道理。
《大象傳》通過《蠱》文而闡發出“君子以振民育德”(君子因此要懂得接濟幫助人民,培養自己的德性)的這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