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學解讀姊妹篇 《周易》問答二十
問:說《周易》有"象、數、理、占"四個基本要素對嗎?
答:說《周易》有"象、數、理、占",是曆代"易學"上的說法。
這是“易學”上從《易傳·係辭上》裏“《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的說法總結出的。因《係辭》是麵對今本《周易》做出的闡述,而後“易學”上也所見所用的是卦爻式《周易》文本,自然也就堅信今本《周易》一書具奮了四要素,或叫四功能,即"象、數、理、占"。
“易學”上說的"象",謂今本《周易》卦爻之象,指卦爻畫所表示的物象。
"數"是指今本《周易》裏數字爻題的陰陽九·六之數和起筮的“大衍之數”。
"理"指《周易》文辭表示的"義理"(言論或文章的內容和道理)。
"占"即今本《周易》一書有占筮(算卦)之功能。
不過原創《周易》文本一書,隻有一種要素,就是“理”,即政治哲學思想。
原創《周易》一書,即無“象”,也無“數”,更不是“占筮”之功能,而是一部政治哲學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