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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卷《周易》六十四文譯解(四)

  第四篇《蒙》文今譯與解說


  (原文)

  “ ( )蒙,亨。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困蒙,吝。童蒙,吉。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譯文)

  “四、對兒童進行啟蒙教育,是正確之道。


  不是老師求教與童蒙,而是蒙童求教與師長。如同筮卜上講的那樣,第一次筮問,理應回答。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沒有禮貌,不恭敬地亂問,就不予回答。這是有利於培養兒童獨立思考的正確施教方法。開始對兒童啟蒙教育,有利的做法是樹立典範,但也不能脫離管束。若不這樣,任其發展下去,就大失所望。披戴上勇士的甲胄,這樣的人有出息,娶妻吉順,是男子成家立業的根本。勤勉的對兒童施教,培養武士精神。若不親身施教,就沒有什麽好處。受困於蒙昧無知,就會有恥辱。從兒童開始啟蒙教育,這是很正確的事情。讓兒童披上皮甲,擊打鍛煉,目的不是為寇,而是抵禦外侵,保家衛國。”


  (解說)

  本篇是圍繞著兒童教育這一內容展開的論述,也正是圍繞著命題展開的論述。這一篇文章的理論觀點,又有點象古希臘城邦時期培養兒童為戰士的那種教育方法。但又不同於古希臘城邦製時期培養兒童成為武士的那種製度。而“蒙”篇隻是一種教育理論。中國古代並沒有像古希臘時期那樣讓兒童脫離家庭有國家來培養訓練成戰士的那種製度。


  “蒙”在甲骨文裏的寫法“ ”是上部像蒙著東西,如麵罩或麵具。其中有一隻大眼睛,眼下有“人”形。“蒙”字的含義指草名,萌生,幼稚,覆蓋,包裹等講。 而“蒙”的本義是勇士偽裝或作戰時穿的甲胄。此篇用“蒙”來寓意對兒童的啟蒙教育,培養勇士精神。用現在的說法,就是愛國主義與軍事主義的教育思想。


  本篇內容是圍繞著“童蒙”教育這一問題的論述。即通過給兒童披蒙東西在遊戲中所引發培養兒童武士精神。從發蒙,包蒙,金夫,擊蒙。這是一個完整的內容情節。立論明確,是精心創作的。這種教育方法又體現了寓教於樂的效果。通過給兒童蒙上仿效戰士作戰的甲胄,來鍛煉兒童的體魄和精神意誌,從遊戲中達到教育的目的性。這不僅僅是講兒童的啟蒙教育,其目的是在於政治。在當時能接受教育者是貴族家的子弟。《周易》一書的內容是針對君子講述的政治策略。這裏是讓君子明白,從小對兒童進行軍事教育。因為那時是個諸侯林立的時代,時刻是麵臨著弱肉強食的戰爭出現。從小培養兒童的戰鬥意誌,正是那個時代的需要。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匪”:不,不是。“求”:懇請,需要。“筮”:古代用蓍草占卜。“瀆”:輕慢,不恭敬。


  本段的意思是:“不是老師求教與童蒙,而是蒙童求教與師長。如同筮卜上講的那樣,第一次筮問,理應回答。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沒有禮貌,不恭敬地亂問,就不予回答。這是有利於培養兒童獨立思考的正確施教方法。”這裏講的是,對兒童進行啟蒙教育,使他們懂得道理,並培養他們有禮貌恭敬地行為。不過這裏,作者用了筮法上的一種說法,來做比喻,造成了後世的不少誤解。


  “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刑人”:指典型示範教育的意思。“說”:通脫。“桎梏(zhigu)”:一指鐐銬;二指約束,阻止的意思。


  本段意思是:“開始對兒童啟蒙教育,有利的做法是樹立典範,但也不能脫離管束。若不這樣,任其發展下去,就大失所望。”


  正如現在的父母對孩子的典範教育是考名牌學校及出國那樣,而本篇裏樹立的是什麽的典範呢?應是樹立的尚武教育,或稱軍事主義教育。如同毛時代那種,在青年心目中樹立起參軍光榮,有出息的典範效應。


  “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本段意思是:“披戴上勇士的甲胄,這樣的人有出息,娶妻吉順,是男子成家立業的根本。”


  這裏表明了一個尚武的時代,一方麵是軍功能夠拓土開疆。即有軍功的人能夠得到封賞。這裏的“包蒙,吉。納婦吉。”如同毛時代,農村裏的青年,當上兵是很光榮和有前途的事情,既不在田裏種地了,也馬上有人上門提親了,娶個媳婦就順順利利的,在這種典範的樹立下,多少農村青年夢想穿上綠軍裝。西周後期,是邦國林立,也是戰爭不斷。當兵也可能給予政策上不少的好處,也就重視兒童的軍事啟蒙教育。


  “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勿”:勤勉。“用”:實行。“取”:取得。“女”:你;指受教育的兒童。“金夫”:勇士。


  這一段是說“要對兒童勤勉的進行施教,培養他們的勇士精神。”


  “見”:出現。“見金夫”:造就勇士。相反“若不能躬身施教,就沒有什麽好處(不有躬,無攸利。)。”


  這是對君子講的道理,使君子明白培養造就勇士成長對國家的重要性。


  “困蒙,吝。”


  “困”:受困。“困蒙”:受困於蒙昧無知。“吝”:恥辱。


  本段意思:“受困於蒙昧無知,就會有恥辱。”確實,百姓蒙昧無知,國家就不能發展與強盛;政治上蒙昧無知,就會迷信與落後。中國近代的曆史上,因為蒙昧無知,不是上演過多少恥辱之事嗎?

  “童蒙,吉。”


  本段意思:“從兒童開始啟蒙教育,這是很正確的事情。”


  “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這句話最終指向目的,即政治目的。“讓兒童披上皮甲,擊打鍛煉,目的不是為寇。而是有利抵禦外侵,保家衛國。”


  這是“擊蒙”的目的,讓兒童從小鍛煉成戰士,而不是去發動戰爭,去為寇。這裏是講述正義的行為。


  本篇是講對兒童的教育,像古希臘時期把兒童訓練成一個優秀的戰士,目的是抵禦外敵入侵。本篇的內容反映了西周後期的曆史背景,諸侯之間,或與方國之間的戰爭是不斷的發生。《周易》一書的作者離春秋並不會相隔太長的時間。


  本篇中出現的引用一種筮法之說,而比喻啟蒙兒童教育上的一種方法道理。這確實是筮法用語的最早記述了。在《周易》一書之前的文獻上,卻沒有筮法的記錄。這裏的“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確實是筮術的一種說法。《周易》本不是占筮之書,而這裏出現的卜筮術上的說法,正是引用來比喻兒童的教育方法問題。隻是借用蓍草占卜上的卜筮法來比喻對兒童教育方法的道理。這裏不是講筮法的,隻是一種借喻而已。這也說明了,《周易》時期,已有成熟的卜筮理論了。當然《周易》時期的筮術,還不是八卦筮法。因為八卦卜筮術,是從《周易》裏所用的六十四畫符號及六十四篇文章名稱派生出的東西。《周易》時期卜筮術,隻是一種用蓍草來占卜。即還沒有把六十四畫符號作為筮術的工具。在《周易》之前的“西周文”裏已有“筮”的說法。“筮”與“占”不同。而本篇裏出現的是“初筮告”,不是“出占告”。“占卜”用的工具是龜甲,而“筮”是用蓍草做卜問的通神工具。


  本篇的“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無疑是筮術上的一種說法。《周易》一書引用這種說法,也反映了那個時期,卜筮上的江湖詭辯術已經出現。唯有《周易》這句話,是文獻上最早反映筮術的說法。《周易》把卜筮術上的用語借用來比喻到對兒童的教育方法。這隻是一種借喻。而不是在講什麽筮術,這應是不爭的事實。因為從本篇的內容可得到證實。這隻是引用來作比喻而已。從內容上來看,也不無不當,是比喻的也恰當。這比喻的寓意是“第一次請教老師,老師自然要告訴所問的問題。若對所問的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恭敬地亂問,老師就不再告訴。”這是比喻對兒童的教育方法而已,雖然引用的是“筮術”上的用語,並不影響《周易》一書的哲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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