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學解讀 “導說”第六篇(四十三)
4、把八卦筮術理論妄加到《周易》一書上,是對《周易》一書的玷汙
——南宋朱熹以“圖式”與“筮儀”理論與方法而釋《周易》
朱熹是公認的宋理學集大成者,成為“紹道統,立人極,為萬世宗師”的思想巨人。而在“易學”的長河中,而朱熹也寫過一部“易學”著作,其名為《周易本義》。
九州出版社2004年版,李一昕教授點校的《周易本義》一書的前頁有對《周易本義》所做的簡要介紹:“《周易本義》是朱熹的重要著作,在中國哲學史和易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周易本義》成書後,流傳甚廣,一度成為科舉考試的標準用書。《周易本義》旨在解說卦爻辭中的易理。《易學啟蒙》旨在解說象數與筮法。《本義》闡釋義理簡明而深邃,《啟蒙》解說象數清晰而翔實。此二書吸收了前代眾多學者的成果並多有發明,古今學者對此書均有甚高評價。”
從這段簡介來看,已知《周易本義》一書是朱熹的重要著作,又是中國哲學史和易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又是旨在解說卦爻辭中的易理。而且闡釋義理簡明而深邃。這就使沒有讀過《周易本義》一書者,形成了一個初步概念。意為《周易本義》是講哲學與易學道理的書。實則不然,《周易本義》是朱熹對今本《周易》(以下稱《周易》)與《易傳》所做的注解。在對《周易》注解過程中,是以象數卦占說為主幹,當然又從認為的卦爻占辭中附會出封建道德政治說教。但宗旨是把《周易》定為卜筮之性質。雖然名稱是《周易本義》,這“本義”不過是“筮術”。讓後人不要忘了“筮術”是《周易》的本義,這就是朱熹作《周易》“本義”之目的。
至於《易學啟蒙》是教人如何卜筮的方法與道理,這與作《周易本義》根本目的是一致的。不過朱熹所稱的《周易》又包括了《易傳》,即對《周易》與《易傳》進行注解,而通稱為《周易本義》。這是混淆了《周易》與先秦及漢初所謂對《周易》進行的闡釋的《易傳》著作的兩者概念。
前麵已對朱熹其人有過涉及,此處隻對朱熹所注釋的《周易》(不包括對《易傳》內容的注釋)以及與他人所合著的《易學啟蒙》內容所講述的八卦筮術進行介紹。
我們且看被稱為思想巨人的朱熹是如何把《周易》一書講成筮卜(算卦)之書,又是如何“啟蒙”教人筮卜(算卦)的。
在《周易本義》一書的原序中有這樣的說法:
“象占。《易》本義也。伏羲畫卦,文王係彖,周公係爻,皆以象與占決吉凶悔吝,各指其所之。孔子《十翼》專注義理,發揮經言,豈有異旨哉?”
這無疑是肯定象占是《周易》的本義,即認為《周易》是講占卜的。而孔子作了《十翼》(《易傳》)才專講義理。這是一種錯誤認識,說《周易》是筮卜,是妄說。說伏羲畫卦,文王係彖,周公係爻,同樣是妄說。是不知《周易》及其曆史的真象。《周易》即不是被認為的“三聖”創作的,更不是所謂的“三聖”創作了一部占筮書。孔子也沒有作“十翼”,而“十翼”(《易傳》)也不是專講義理的。恰恰“十翼”中的一些文章(《係辭》與《說卦》)正是講述了“八卦”筮術的理論與方法。不過這《周易本義》序,不是朱熹所為,而是朱熹死後幾十年,其“後學九江吳,革謹書”的所為。
而在《周易本義》一書中卻是朱熹妄添進去“易圖”內容,即“河圖、洛書”、“伏羲八卦”次序、方位圖與“文王八卦”次序、方位圖。這些東西本是《易傳》裏一些文章中的卦學之說,而被宋人以圖式表示出來。自此這些“易圖”成為八卦筮術及“風水”術上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易圖”裏的內容本與《周易》無關,是“八卦”學說中的內容。而朱熹把“易圖”妄加到《周易本義》一書裏,即把《周易》混淆與八卦學說裏。自此後人也就認為那些“圖式”就是《周易》裏的內容了。
而朱熹對《周易》的注釋中,把《周易》內容注解成筮卜(算卦)之性質。如對《周易》“乾”畫與文的注釋:“六畫者,伏羲所畫之卦也,‘一’者,奇也,陽之數也,乾者,健也,陽之性也。本注乾字,三畫卦之名。下者,內卦也。上者,外卦也。經文“乾”字,六畫卦之名也。伏羲仰觀俯察,見陰陽有奇偶之數,故畫一奇以象陽,畫一偶以象陰。見一陰一陽,有各生一陰一陽之象,故自下而上,再倍而三,以成八卦。見陽之性健,而其成形之大者為天。故三奇之卦名之日乾,而擬之於天也。三畫具,八卦已成,則又三倍其畫,以成六畫,而於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十四卦也。”
這是朱熹認為“八卦”與六十四卦,分陰,分陽是伏羲創立的,這是妄說。傳說的伏羲時代文字還沒有產生,那裏有什麽陰陽奇偶之概念,以及“八卦”以“六十四卦”學說呢?並且這套所謂的卦畫符號起初的組合也不是朱熹所認為的“——”這種符號。這都是先秦及兩漢的卦學之說,朱熹不過跟著又人雲亦雲、以訛傳訛了一次。
朱熹對《乾》裏的“元亨利貞”,又是這樣的解釋:“文王所係之辭,以斷一卦之吉凶,所謂“彖”辭者也。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貞,正而固也。文王以為乾道大,通而至正,故於筮得此卦,而六爻皆不變者,言其占當得大通,而必利在正固,然後可以保其終也。此聖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開物成務之精意。餘卦放此。”
這朱熹分明是把《周易》當成占筮的占辭了,無疑是對“聖人”們及《周易》一書的沾汙。
我們再看朱熹對“初九,潛龍勿用”的注解:“初九者,卦下陽爻之名。凡畫卦者,自下而上,故以下爻為初。陽數,九為老,七為少,老變而少不變,故謂陽爻為九。‘潛龍勿用’,周公所係之辭,以數一爻之吉凶,所謂爻辭者也。”
先秦巫史確實把《周易》一書改造成"畫繇"形式,後來又把《周易》改造成"卦爻"形式,其目的是用於占筮。而朱熹也不分清紅的認為《周易》是筮卜占辭,並以算卦之術解釋一凡。朱熹作《周易本義》,其“本義”不過是把《周易》定性為卜筮之性質,也就背離了《周易》的哲學實質。這說明朱隻知其一,不知其二。隻看到先秦巫史用《周易》筮卜,並見之今本《周易》的卦爻形式。而不知這是如何的演變來曆,就妄下斷語把《周易》定性為筮卜之書。
至於朱熹的《周易本義》中對“十翼”所作的注釋,我們也就沒有必要對其舉例了解,因為“十翼”(《易傳》)本不屬《周易》一書的內容。
《周易本義》一書對《周易》與“十翼”分十二卷進行注釋。而在十二卷後,又分出“周易本義·卷末上下”講述了象占理論方法與儀式。朱熹無疑把《周易》與“八卦”筮術混為一談。
“《周易本義》卷未上”裏的“明筮”與“稽類”所講的正是“八卦”占筮之內容。如“明筮”中說:
“倚數之元,參天兩地。衍而極之,五十乃備。
是日大衍,虛一無為。其為用者,四十九蓍。
信乎平分,置右於幾。取右一蓍,掛左小指。
乃以右手,揲左之策。四四之餘,歸之於扐。
初扐左手,無名指間。右策左揲,將指是安。
再扐之奇,通掛之算。不五則九,是謂一變。
置此掛扐,再用存策。分掛揲歸,複準前式。
三亦如之,奇皆四八。三變既備,數斯可察。
數之可察,其辨伊何。四五為少,八九為多。
三少為九,是曰老陽。三多為六,老陰是當。
一少兩多,少陽之七。孰八少陰,少兩多一。
既得初爻,複合前蓍。四十如九,如前之為。
三變一爻,通十八變。六爻發揮,卦體可見。
老極而變,少守其常。六爻皆守,彖辭是當。
變視其爻,兩兼首尾。變及三爻,占兩卦體。
或四或五,視彼所存。四二五一,二分一專。
皆變而他,新存舊毀。消息盈虛,舍此視彼。
乾占用九,坤占用六。泰愕匪人,姤喜來複。 ”
這分明講的“八卦”筮法,即占卦時用“大衍之數”的排蓍起卦方法,那裏是《周易》裏的東西。可朱熹把這《易傳》中所講述的“八卦”筮法,說成是《周易》本義。
又如“稽類”中的說法:
“八卦之象,說卦詳焉,考之於經,其用弗專。
彖以情言,象以像告。惟是之求,斯得其要。
乾健天行,坤順地從。震動為雷,巽入木風。
坎險水泉,亦雲亦雨。離麗文明,電日而火。
艮止為山,兌說為澤。以是舉之,其要斯得。
凡卦六虛,奇偶殊位。奇陽偶陰,各以其類。
得位為正,二五為中。二臣五君,初始上終。
貞悔體分,爻以位應。陰陽相求,乃得其正。
凡陰斯淑,君子居之。凡陰斯慝,小人是為。
當可類求,變非例測。非常曷變,謹此為則。”
這難道是講述的《周易》義理麽?即所謂“闡釋義理簡明而深邃”麽?除了八卦筮卜(算卦)上的筮法之用,又有何意義呢?與《周易》又有何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