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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學解讀 “導說”第五篇(二十一)

  在1980年第四期《考古學報》上,張政良發表了《試釋周初青銅器銘文中的易卦》一文,此文裏寫道:“1979年江蘇海安青墩遺址發掘,出土骨角柶和鹿角枝上有易卦刻文八個,例如三五三三六四(艮上,乾上,遁)、六二三五三一(兌下,震上,歸妹)。其所使用的數目字有二、三、四,為前舉三十二條考古材料所無,說明它的原始性。這是長江下遊新石器時代文化,無論其絕對年代早晚如何,在易卦發展史上應屬早期形式,可據與探尋易卦起源地的問題”。(張政烺文集 論易叢稿 第23頁 中華書局 2012年4月第一版 )


  對於張政烺的這段說法,能否認為就是通過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上的刻紋釋讀出的說法嗎?雖然張政烺說這段話時,並沒有附錄圖片,也沒有提及是通過“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得出的“易卦刻文”。但通過張政烺的這段話裏的“出土骨角柶和鹿角枝上有易卦刻文八個,例如三五三三六四(艮上,乾上,遁)、六二三五三一(兌下,震上,歸妹)”這種說法,說明張政烺是從出土的兩種東西上,即“骨角柶和鹿角枝”上看出有八個“易卦刻文”,張政烺所提及的了“鹿角枝”,無疑就是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因為張政烺接著說“例如三五三三六四(艮上,乾上,遁)、六二三五三一(兌下,震上,歸妹)”這個舉例,說明他隻舉例了所謂兩個的“易卦刻文”(他認為的有八個“易卦刻文”),而正是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上的刻紋,在張政烺看來剛好是他所認為的“三五三三六四(艮上,乾上,遁)、六二三五三一(兌下,震上,歸妹)”這兩卦符號。那麽,有人會問,從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刻紋,張政烺如何能看出是兩個“易卦刻紋”(即易卦符號)呢?興許張政烺是從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以外的鹿角枝上看到的易卦刻文,才舉例出“三五三三六四(艮上,乾上,遁)、六二三五三一(兌下,震上,歸妹)”這兩卦數字符號吧?確實從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上的刻紋,無論如何是聯係不上“易卦”裏的“遁”與“歸妹”,也聯係不到數目字上。可張政烺就是通過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上的刻紋聯想到是“易卦”裏的“遁”與“歸妹”的‘數字’符號(即張政烺所說的“數字卦”就是“易卦”的早期卦符號)。有人又會提出疑問,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上的刻紋,無論如何來看,也有幾十個刻紋,本身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上出現的是刻劃的線條,既然稱“刻紋”,如何能認為張政烺是從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上的刻紋,看出是兩個“數字卦”,即“易卦刻文”呢?確實從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上的刻紋來看,我們無論如何看不出是十二個數字,更聯想不到《周易》裏的“遁”與“歸妹”裏的符號。可張政烺先生就是從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上的刻紋,看成的是十二個數字組合,十二個數字一分為二就聯想到了“易卦”裏的兩卦來。為何說張政烺是從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上的刻紋看出他認為的既是“易卦刻文”,又是“數字”呢?我們通過照片,已知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上的刻紋是有平行線和八字線這兩種刻紋(或稱“刻線”)的組合,但每一種形狀的刻紋是並列為多條,或是四條、五條、六條並列在一起組成出不同的條塊圖案。若是按不同條塊來分,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上的刻紋,清晰可見的有十一個條塊。我們也已知這個麋鹿角枝是個殘缺的東西,若是按麋鹿角枝上的線條條塊組合規則來看,這隻麋鹿角枝兩頭還有刻紋組合,而從麋鹿角枝照片的大頭來看殘缺處的刻紋組合不明顯,而從麋鹿角枝照片的小頭來看還能看到有平行刻紋。這樣從這隻麋鹿角枝上就能看到有十二組刻紋組合,若從這隻麋鹿角枝的大頭的線條條塊組合開始計算,第一組刻紋組合,我們不借著儀器來看,隱約的是有三條刻紋並列為一組;第二組並列的刻紋顯然要比第一組並列的刻紋數多,是四條或五條並列在一起,根據肉眼的看法就不同了;第三組並列刻紋,通過肉眼來看似乎是三條並列在一起;以下排列的刻紋組合以肉眼來看,也是多少不等。由此推知張政烺就是通過這隻麋鹿角枝十二組刻紋組合,並計算出每個組合裏的刻紋數,就變成了數字幾。如從麋鹿角枝的大頭看第一組刻紋的組合,可能被張先生看成有三個刻線並列在一起,張先生就把這並列的三條刻紋釋解為數字“三”了,所以張先生就以此類推地把麋鹿角枝上的刻紋並列組合,一組一組的釋解成一個一個數目字來。這就是他的“三五三三六四”和“六二三五三一”的來曆。讀者也不妨通過照片裏的麋鹿角枝上的刻紋,從大頭的一組刻紋並列組合計算一下是幾,並依此按組合的條塊通過肉眼來計算一下每個條塊的並列刻紋之數是幾條,也轉化為數目字幾,同樣也能得出十二個數字來。人們會問,難道張政烺就是這樣的從麋鹿角枝上的刻紋解讀出的“數字卦”麽?確實讓人難以理解。本身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上的刻紋所出現的一個圖案組合的刻紋之數,正如《青墩麋鹿角刻紋易卦筮數“26”之謎探析》一文裏說的是“26”個刻紋,從這“26”個刻紋組合的圖案來看,雖然還可看成能分作為三個,或分為五個條塊的小組合,但這無論一個大圖案裏分作三個或是五個小的條塊刻紋圖案來分配“26”之數,都是不均等的,這說明往麋鹿角上刻劃劃道者,隻是求得刻紋圖案的整體裝飾的美觀,而對每一個小條塊刻紋裏的刻紋之數,則是個隨意的刻劃而已,根本與占筮無關。通過以上所舉的青墩遺址出土文物圖片,無論從我們標記的“圖二”或“圖三”這些照片來看,這些鹿角上出現的隻是一種刻紋而已,像“圖二”中鹿角上的刻劃,並無規則,那些刻紋既長短不一,又形狀不一,與商周時期出現在不同器物上的有規則的“六聯體”符號組合根本不同。而張政烺確實對於青墩T15:41號麋鹿角枝上的刻紋是看走了眼,一心迷誤到他的“數字卦”上,才把5000年前的人們刻劃在麋鹿角枝上的一種裝飾圖案的刻紋,錯誤的通過刻劃道數的計算而轉化為數字,並又錯誤的聯想為“易卦”裏的某某卦符號。


  總之,張政烺把青墩麋鹿角枝上的刻紋錯誤釋解成“數字”,而又錯誤說成為“易卦刻文”,為其錯誤之說的“數字卦”張目。這是個極為不嚴肅的學術事件,而造成學術界跟風以訛傳訛數字易卦早在5000年前就出現了的這種新的‘神話’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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