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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學解讀 “導說”第五篇(九)

  既然扶風齊家村H90卜骨上的“刻辭”不是占卜辭,那麽,出現在“卜骨”上的“刻畫符號”既不能稱“筮數”,更不能稱“數字卦”。已知“卜骨”上的“刻辭”不是卜辭,那麽,“卜骨”上的“刻符”與“刻辭”就不是卜筮的關係,即不是專家學者所說的“筮數”與“卜辭”的關係(李學勤先生認為是“筮數”與“卜辭”的關係,即認為是“實占”的結果)。而“卜骨”上的“刻符”自然也不是“占筮之後的筮卦符號”(曹瑋先生則認為“右1、3、5條是占卜之後的卜辭,2、4、6條則是占筮之後的筮卦符號”,即認為是“筮卦符號”與“卜辭”的關係)。因“卜骨”上的“刻辭”不是卜辭,說明“卜骨”上的“刻符”與“刻辭”就不是筮卜或算卦的關係。


  至於扶風齊家村H90卜骨上的“刻畫符號”,為何同時與“禱祝辭”(或稱“許願辭”)出現在一起,即這些“六聯體”的“刻符”(即“六十四畫符號裏的某些符號)出現的性質及用意是何?我們放到後麵再講。我們還是再回過頭來看這“卜骨”上三個“刻畫”的刻寫形狀,看是否是數字組合?或是“六十畫符號”裏的符號呢?


  對“扶風齊家村H90卜骨”上的三個以“六聯體”為一組的“刻符”,現在在學術上一般釋文為數字組合。如前麵所舉李學勤、曹瑋教授都認同是“(右2)八七五六八七(右4)八六七六八八(右6)八七六八六七”的數字組合。當然對這些“數字組合”,並不稱“數字符號”,而認為是“數字卦”,即認為已是算卦的工具了。


  對扶風齊家村H90卜骨的摹本中的三個“刻符”來看,這三個“刻符”雖然都是“六聯體”的組合,不過這“六聯體”裏且無論是六個“符號”組合,還是六個“數字”組合。我們確實能夠看出這“六聯體”為一組的“符號”裏卻不是以兩個“基礎”符號所組合。如(右2)裏出現的是“+”、“八”、“?”(?即甲骨文數字“五”,橫著的寫法)、“∧”這四種不同的“符號”組合。而其它兩組則是“八∧+∧八八”,“八+∧八∧+”的組合,這兩組雖然可以看作是有兩個基礎“符號”組合,但這兩組裏出現的“八”與“∧”,明顯還是有區別的。這並不是刻寫時的規範不規範問題,而是由明顯的意識所為。那麽,這又如何解釋呢?這“卜骨”上出現的三組“刻符”裏,是有三種不同的“符號”出現(即“+”、“八”、“∧”),而不是以兩種符號為基準組合為“六聯體”的符號,難道這不是“數字”,又是什麽呢?


  對於考古上發現的屬西周以前出現在不同器物上的以“六聯體”為一組的“刻符”,是否是有數字組合而成,我們應綜合的、總體的去分析和看待。我們以上從《楚竹書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發現”中所收錄的出土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聯體”為一組的“刻符”來看,這些為“六聯體”的“刻符”最早的標本時間是商朝晚期。所屬商朝晚期的“刻符”,有引用資料(一)、(二)、(三)。這三個“刻符”是刻寫在三種不同的材料上,即龜甲、骨頭、磨石這三種材料。這刻寫在龜甲、骨頭、磨石三種材料上的三個“刻符”,出土地均是安陽殷墟。而引用資料裏的另外三例是屬於西周時期,即引用材料(四)、(五)、(六)內容。引用材料(五)與(六)的“刻符”,一個是刻寫龜甲上,另一個是刻寫在骨頭上。其材料的標本應是西周初期。而引用資料(四)裏的“刻符”是刻寫在骨頭上,其骨頭標本應是西周中期以後。這屬於西周時期的三個“刻符”標本均出土於陝西,但三個標本又分別於陝西長安、陝西岐山、陝西扶風三個不同地區。


  總之,從《楚竹書周易研究》一書裏收集的“刻符”標本時間來說,這些“六聯體”的“刻符”,最早的時間沒有超出商朝中期。就目前來說,見於報道的所謂“數字卦”標本,還沒有超出商朝時間。


  而對於這些“六聯體”的“刻符”不單單是近幾十年來考古上的發現,而早在北宋在孝感出土的安州六器中,有一件方鼎上的銘文後也有兩個“六聯體”的“符號”。對於這一方鼎(稱“中方鼎”或“中鼎”)上的銘文和“符號”,李學勤的《周易溯源》一書裏有詳說,現摘錄如下:

  “數字符號最早一次發現,是北宋徽宗重和元年(公元1118年)孝感出土的安州六器中一件方鼎的銘文。銘文除數字符號外計五十五字,釋文如次: 惟十又三月庚寅, 王在寒次。王令大 史(貝兄)塥土。王曰:中, 茲塥人入事,錫於 珷王作臣。今(貝兄)畀 汝塥土,作乃采。”中 對王休令,將父乙樽。 惟臣尚中臣,七八六六六六,八七六六六六。 鼎銘內容:中(人名)在周武王時期就歸附周,西周昭王現在把塥土(地名)封為中的采地,中想知道塥土的人是否臣服於他,通過揲蓍筮得:七八六六六六(按周易為剝卦),八七六六六六(按周易為比卦),即遇剝(本卦)之比(之卦),五、上二爻變。 《左》、《國》並無二爻變筮例。宋代朱子雲:兩爻變,則以本卦二變爻占,仍以上爻為主。經傳無明文,以例推之當如此。我們看方鼎銘本卦是剝,兩變爻是: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方鼎銘載中受昭王恩寵,賜以采地,占問當地之人是否臣服,這用上述《周易》爻辭來占,再合適也沒有了。剝六五爻辭雲受寵得當,無所不利;剝上九爻辭又說君子居之,民賴以安,如得乘車輿,與命辭對照,也是大吉大利。中把這一占筮鑄於彝器,是合乎情理的”(摘自李學勤《周易溯源》巴蜀書社2006年1月第1版 第212-216頁)。


  下圖是筆者在網上搜索的應是“中方鼎”上的原初“銘文”及“刻符”:

  (因無法上傳圖片,故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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