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學解讀 “導說”第五篇(四)
3 .“卦”字含義到“卦”術
傳統上習慣的說法是伏羲創八卦,文王演六十四卦。那麽, 什麽是“卦”呢?“卦”字又是何時產生的呢?
《辭源》對“卦”的解釋:“卦:古代紀形的一種符號。相傳是伏羲氏所作,《周易》中有八卦,八乘八得六十四卦。畫卦的線條叫爻。一橫道“—”,叫陽爻,橫道中斷“— —”叫陰爻。每卦由三爻組成,舊時常用來占卜。”
《辭源》裏給“卦”下的定義是:“古代紀形的一種符號”,那麽什麽叫“紀形”呢?沒有查到這一詞語的解釋。單從《辭源》裏說“《周易》中有八卦,八乘八得六十四卦。畫卦的線條叫爻”。看來這“卦”就與符號分不開的。“卦”也確實是從“六十四畫符號”裏派生出的卦術,用於占筮。
《辭海》裏對“卦”的解釋:“卦:《周易》中象征自然現象和人事變化的一套符號。以陽爻(—),陰爻(— —)相配合而成。三個爻組成的卦共八個,《周禮》稱為"經卦",統稱八卦。六個爻(即兩個經卦)組成的卦共六十四個,《周禮》成為"別卦",古時用以占吉凶”。
《辭海》與《辭源》裏對“卦”的解釋,是基本相同的。《辭源》與《辭海》裏把“卦”說成是《周易》裏的內容,這是受傳統易學的影響。傳統易學上隻知有今本《周易》,而不隻有繇式《周易》,及原創《周易》的結構形式。即分不清“八卦”與《周易》一書的關係,才將“八卦”與《周易》一書混為一談。“卦”是從“六十四畫符號”中派生出來的筮術東西,而“六十四畫符號”之初,本不是用於卜筮的工具,隻是用於記事的符號。把“卦”術混同於《周易》一書,是分辨不清《周易》一書所用的“六十四畫符號”與《左傳》裏記載的春秋時期史巫“以《周易》筮之”,已是把《周易》裏的“六十四畫符號”演變成筮術上的卦畫符號而稱之用之。
《周易》一書裏,的確有一套符號,而這套符號既不是《周易》一書裏的原創,已知傳統上也認為是上古時期產生的,現在並有考古上足證在商朝中期已經出現了。難道那套符號,起初就叫“卦”,或叫“卦符號”嗎?這些符號在《周易》一書之前,又是作何之用呢?即在《周易》之前,是否是卜筮之用?這是關係到《周易》一書所用那套符號是何用意問題。即關係到《周易》一書的性質問題。那麽,“卦”字是何時出現的呢?甲骨文裏沒有出現“卦”字,因查《甲骨文字典》不見“卦”字。從傳承下來的最早典籍《詩》、《書》、《易》(《周易》)來看,《書》裏沒有“卦”字出現,《書》裏出現有“占”與“筮”字。《周易》裏也無“卦”字出現,而有“占”與“筮”字。《詩》裏同樣沒有“卦”字出現,而有“占”與“筮”字。從最早的《詩》、《書》、《易》裏均不見“卦”字,說明“卦”字在春秋中葉之前還沒有出現。而成書於戰國前期的《左傳》一書裏出現了“卦”字。《左傳》裏記載有“以《周易》筮之”以及《周易》以外的“卦書”(非《連山》既《歸藏》的卦書)筮之的筮例,在這些筮例中出現了“卦”字與“卦”說。如《左傳·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師於河上,將納王,狐偃言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繼文之業,而信宣於諸侯,今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黃帝戰於阪泉’之兆。’……公曰: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於天子’之卦,戰克而王享,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為澤以當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複,亦其所也。晉侯辭秦師而下。”
又如《左傳·成公十六年》:“晉楚遇於鄢陵.……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複》,曰:‘南國戚,射其元王中厥目。’國戚王傷,不敗何待?公從之。”從《左傳》裏記載的筮例來看,多是先“占”,爾後又進行“筮”。《左傳》裏的“占”是用龜甲占卜,而《左傳》裏的筮例多是以《周易》筮之的筮例(也有其它的“卦書”筮之的筮例)。“筮:以蓍草占休咎”(《辭源》),而《左傳》裏記載的筮例,卻說“以《周易》筮之”。
這裏的“筮之”,實乃如同現在算卦上說的“算一卦”。“以《周易》筮之”,如同說“以《周易》算之”。從《左傳》的筮例來看,應是以蓍草來起筮(現在稱起卦,而現在多是以三個銅錢來起卦),起筮是用蓍草,而得出《周易》或其它“卦書”裏的某一卦,再看“卦”裏說的吉凶是何。用蓍草(後來用銅錢)是起筮(後稱“卦”)的方法,而斷吉凶是看“卦”裏卦象與卦辭如何。那麽,“筮”是問卜的方法,而“卦”是問卜的依據。《左傳》裏的筮例,在問卜某事未來吉凶如何時,所認為有一套可知未來某事情的吉凶方法,那就是“成卦法”(即“筮法”)與“斷卦法”(以“取象”及卦辭含義的聯想、比類、附會卜問事情的吉凶)的結合運用。在問及某事情的吉凶如何,要通過“筮之”,而看得出什麽“卦”(“以《周易》筮之”,看得出《周易》裏的某一卦裏的卦象與卦辭;還是以其它“卦書”筮之,而看這種“卦書”裏的某“卦”的卦象與卦辭),看“卦”裏麵說了什麽。那麽,這個“卦”的初始含義,就是那套符號(即“六十四畫符號”演變成筮術上的一套工具)裏掛(“卦”)上去的東西(後稱“卦辭”),得出某“卦”裏的“說法”(即卦象與卦辭),也就認為得到了神的啟示。
《易緯·乾鑿度》裏說:“卦者,掛也,掛萬物,視而見之”。
《周易正義》裏說:“《乾》者,此卦之名,謂之卦者,《易緯》雲:‘卦者掛也懸掛物象,以示於人,故謂之卦’”。
《周易正義》裏引述的“卦”說,更形象的說明了“卦”的含義。這“卦”字的初始含義,就是指那套符號(即“六十四畫符號”被演變成“卦符號”)下掛上去的東西,正如《周禮》中所雲的“三易之法”,即三種卦書,是有一套符號而掛上去三種用於卜筮的卦辭。因在《周禮》的編撰者,無疑認為《周易》是卜筮之書。《連山》、《歸藏》、《周易》,這被認為三種卜筮之書,都是有一套“卦符號”,掛上去了卜筮之辭,無論是取象,還是卦爻辭,都是掛在“符號”上的東西。這是很形象的說法,實際就是這個意思。隻有把“六十四畫符號”(後稱“八卦”或“六十四卦畫符號”)掛上東西,如掛上八卦取象及爻辭這些筮術內容,史巫才認為能進行卜筮吉凶。“筮”與“卦”成為筮術上不可分割的方法與內容的關係。“筮”與“卦”,從《左傳》裏的筮例來看,“卦”是與“六十四畫符號”分不開,“卦”是從“六十四畫符號”中派生出的筮術東西。巫史把《周易》篡改成繇式的筮書,後又變成爻式的筮書,也就把《周易》裏的“六十四畫符號”及六十四篇文章改變成了六十四卦符號及卦爻辭。自此《周易》裏的那套符號,變成了“掛”上去的是八卦取象及卦爻辭,卦書的形式與內容也就完善具備了,巫史就認為以此來占筮人事上的吉凶了。春秋時期(《左傳》記載)巫史已把《周易》篡改成筮書(後來叫卦書),用於卜筮人事吉凶。到戰國末期至西漢前期出現的《易》(今本《周易》)學文章《係辭傳》、《說卦傳》,對以前巫史用《周易》卜筮進行了總結與理論化,才出現了“八卦”一詞及八卦學說。雖然成書於戰國後期的《周禮》裏已出現(《周禮》雲“大卜:掌三兆之法……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其經卦皆八”的說法,但還沒有形成“八卦”的理論。從《周禮》裏所說的“三易之法”,說明了“三易”都運用了“六十四畫符號”。“大卜”所用“三易”進行卜筮都運用“八卦”(《周禮》裏稱“經卦”)與“六十四卦”(《周禮》裏稱“別卦”),即運用八卦取象及六十四卦裏的卦辭占筮人事吉凶。這“六十四畫符號”終於被巫史掛上卜筮的東西(即算卦的東西),《左傳》裏記載的筮例確實使用八種物象而附會人事吉凶,但還沒有形成八卦一詞及八卦筮書學說。《周易》一書裏雖有“六十四畫符號”,但“掛”上去的是政治哲學內容。是巫史把《周易》篡改成卜筮形式的筮書,所以正如《周禮》裏所雲的“三易”,已把“六十四畫符號”演變成“卦符號”,而“掛”上去的是卜筮內容(八卦取象與卜筮之辭),演變出了一套卦術(即“算卦”之術)。如同後封建時期裏出現的“文王六十四卦金錢課”那樣,是將那套符號“掛”上了批命斷語,成為一套“卦術”。這足於證明“六十四畫符號”是可以“掛”上不同內容的東西,為何《周易》不能用“六十四畫符號”“掛”上哲學內容呢?“六十四畫符號”隻是一套符號係統,其發展過程如同“甲子”及“自然數”那樣,原初都是記事的工具而已。《周易》一書隻是運用“六十四畫符號”掛上去的是六十四篇哲學文章,而《連山》、《歸藏》、《文王六十四卦金錢課》卻掛上去的是用於卜筮的占斷辭。而同樣是用“六十四畫符號”掛上去的不是占斷辭的,還有舊題焦氏《易林》一書。而**同樣模仿“六十四畫符號”編篡出《太玄》一書。《易林》與《太玄》雖然都運用了“六十四畫符號”,但這兩部書都不是卜筮之書。
《周易》是最早用“六十四畫符號”掛上去的是哲學內容,不同於巫史筮卜所用“六十四畫符號”掛上去的是八卦取象及占斷辭,以此做為通神的工具(即一套算卦術)。不過巫史在解卦時,卻是比類、聯想、附會人事吉凶。《周易》作者所運用“六十四畫符號”,與巫史所用“六十四畫符號”是個“同途殊歸”。
再說《周易》一書產生時,所用“六十四畫符號”還不是筮術的符號工具,那時的“六十四畫符號”如同“六十甲子”記事工具的功能一樣。在商朝“六十甲子”用於記日,而到後封建時期裏,不也把“甲子”(天幹、地支符號)演變成數術裏不可缺失的算命工具。後來“八卦”筮術同樣離不開“甲子”這套算命工具。但“甲子”符號還依然用於曆法上的紀年。你能說“甲子”符號初始就是為卜筮創立的嗎?同理“六十四畫符號”早期也是這個道理,並不是為占筮而創立。退一步講,即使在西周後期,巫史已開始利用“六十四畫符號”用於卜筮(雖至目前還沒有證據證明西周時期“六十四畫符號”演變成卜筮工具),掛上去了“象占”辭。那麽,《周易》作者,也不過運用“六十四畫符號”掛上去的是政治哲學內容。《周易》一書用“六十四畫符號”掛上去的是哲學思想,以示人們得到的是明智慧,又有什麽錯呢?
總之,《周易》一書裏所用的是“六十四畫符號”,是一種記事符號而已。《周易》用“六十四畫符號”隻是做為文章的序目而已。即使拋開那套符號,並不影響《周易》六十四篇文章的獨立性。《周易》每篇既是獨立的一篇政論文章,而六十四篇文章組合起來,又是一以貫之的一部政治哲學。對《周易》一書來說,有沒有“六十四畫符號”,既不影響《周易》每篇文章思想,也不影響《周易》一書的整體思想。這充分說明“六十四畫符號”在《周易》裏,隻是起到一個序目的作用。也就說明了原創《周易》一書裏所用的那套“符號”,還不是“卦”學(即不是卜筮上的使用工具)上的含義,而不能把原創的《周易》裏的那套符號稱“卦符號”,也不能把原創《周易》看做卜筮之書。而巫史從“六十四畫符號”派生出“八卦”筮術(即“算卦術”),是《周易》一書之後的事情。“卦”、“八卦”與“卦術”之說,是遠遠晚於《周易》一書之後。從“六十四畫符號”派生出的“八卦”筮術符號與原創《周易》一書裏所用的符號是個同途殊歸。故原創《周易》與“八卦”筮卜其用途與性質完全的不同。原創《周易》文本裏所用的那套符號,是繼承了前人的記事符號的用途而已,而與春秋時期被史巫把那套符號演變成卜筮工具,逐漸地神秘化,豈不是同途殊歸麽?原創《周易》裏的“六十四畫符號”與後出的“八卦”符號是個派生的關係。“八卦符號”(算卦卦術符號)是從“六十四畫符號”派生出的產物,故《周易》作者與史巫所用的那套符號是個同途殊歸。